(1)面向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参加的对象是公司的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础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或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进行明确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这些规定非常详细,主要是为了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不同
员工持股没有业绩的要求,而股权激励必须达到相关的业绩指标才可以。员工持股的时候,其实是员工和企业共进退,自然也就没有业绩的限制了。而股权激励主要为了激励公司高管的工作热情,自然需要有相应的业绩标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如果激励对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公司的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择和确定也做了详细的说明。《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等,所以上市公司的绩效考核可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标、背景、公司发展阶段、激励对象工作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进行设定。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中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以及自主性。
(3)是否公布
股权激励公告后,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被激励对象的姓名以及在公司的职位,公布期至少10天,而员工持股不需要公布员工的姓名及其职位。
(4)涉税处理
员工持股计划直接买卖股票时免税,而股权激励公司高管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获得股票的时候,是按照等价的方式从企业获得的。员工并没有获得实际的好处,自然也就没有涉税的问题。而股权激励就不同了,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企业高管实际获得的股权和公司的股价有价差。高管在行权时,就会涉及到个税的问题
(5)遵循政策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必须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而员工持股需要遵循《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
(6)股票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对于员工持股计划,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因此从股票来源的角度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相比,有更多的选择方式。
(7)涉及范围
员工持股的范围更广,而股权激励的适用范围要小得多。具体来说,员工持股可以适用于企业所以的员工,而股权激励的只能是企业的高管或者技术骨干。和员工持股计划相比,股权激励并不完全是员工持股,更加侧重的是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注重对员工的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8)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执行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9)提振股价
股权激励侧重于“激励”效应,通常给予更多的价格折扣。在员工持股计划中,如果管理层和其他员工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认购公司股份,更说明其对公司股价未来升值的决心,对股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股权激励主要是对管理层的激励,不能直接反映管理层对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因此对股价的提振效果并不明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