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重上市发展历程分析
(1)第一阶段,萌芽探索阶段
第一阶段大致为1993年7月15日青岛啤酒在香港上市,至1998年8月28日香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初战告捷。大陆企业赴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初期,是按照国家的安排分批进行的,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上市初期,提出了分批次进行境外上市的计划。第一批试点企业共计9家,主要是石化、钢铁、机械等制造业企业,在1992年10月获国务院等部门的批复之后,于1994年6月全部完成在香港上市的计划,与此同时,按照国家的要求,以上9家企业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第二年,回归到A股发行上市。青岛啤酒作为第一家成功在香港上市的企业,筹资资金近70亿港元。
(2)第二阶段,低迷发展阶段
从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减退,至2004年1月股权分置改革提出之前。1999年开始,H股开始陷入低迷时期,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走势与恒生指数的走势相背离,2000年1月3日,恒生指数为17369.6点,尽管恒生指数已经突破17000点,但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仅为2000点,此后更是徘徊在1400点到1800点之间,低迷不振。另一方面,中国大陆的股市在1999年结束了此前两年的盘整,迎来了牛市,“5.19行情”更是让上证综合指数达到了6年的最高点1109.09点,但伴随着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实施,开启了股市的又一次下跌。在此阶段,H股伴随着国内股票市场的波动产生了小幅波动,但总体仍然低迷。国务院2000年4月30日颁布了新的政策,扭转了H股股票低迷的局面。
(3)第三阶段,深入发展阶段
自2004年1月至全球次贷危机消退。2004年1月31日,引人注目的“国九条”正式发布,“国九条”中指出,中国股票市场存在股权分置问题,并且应该积极稳妥的去解决。随着股权分置问题的日渐突出,2005年4月29日,国家发布了关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相关通知,我国独有的股权分置问题开始得到解决,改革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适应了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从公司角度来看,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实施,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解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4)第四阶段,震荡发展阶段
全球次贷危机消退至沪港通互联互通机制提出之前。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下,我国经济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股票市场也大幅下跌,在此形势下,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进一步研究部署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计划进行4万亿投资。2009年5月21日,发展改革委员会对4万亿元新增投资的资金来源以及重点投向行业进行了说明。
(5)第五阶段,发展融合阶段
沪港通互联互通机制提出至今。2014年,上证指数、恒生指数以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别上升52.87%、1.3%和
10.8%,原因在于,2014年4月初沪港通的批复稳定了市场情绪,中国内地积极的经济措施,提振了受到美联储退市政策影响的香港股市。
2、双重上市与第二上市特点对比介绍
(1)双重上市
法律监管要求:双重上市的公司将须遵守联交所及外国交易所的全部规定。
投资者群体:拥有各自独立的授资者团体。
上市程序:和主要上市相同,需遵守标准规定。
举例:A+H股
(2)第二上市
法律监管要求:于另一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公司将主要受该交易所的规则监管,在第二上市地享有部分豁免权。
投资者群体:可以实现跨市场流通,常以存托凭证DR形式存在。
上市程序:相对主要上市有所简化。
举例:南非的Anglogold Ashanti,在美国、澳洲发行的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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