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我国养宠物、畜牧业的人数热越来越多,因此兽医行业也逐渐发展迅速,我国对此发布了一些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的政策,下面我们来细说一下。
2017年5月发布了《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时指导意见》政策,其重点内容是针对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捕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三项内容进行规定。
2019年1月发布了《2019国家动物免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政策,其重点内容是详细规定了强制免疫疫病的种类、免疫要求、免疫动物种类及区域、疫苗种类以及经费预算等。
2019年1月发布了《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政策,其重点内容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建立从养殖到屠宰的全线兽医卫生风险控制体系;着力提升动物疾病防控能力。
2020年2月发布了《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政策,其重点内容是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确保完成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任务;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
2020年年5月发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政策,其重点内容是硬件方面,提高净化要求和特殊兽药品种生产设施要求。参考欧盟和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无菌制剂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企业生物安全控制要求,确保生物安全。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检验中涉及生物安全风险的厂房、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活毒废水和排放空气的处理等,进一步提出了严格要求。
2020年5月发布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政策,其重点内容是放开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营,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后,养殖场(户)需要方便、及时地购买到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优化兽用生物制品经销机制。允许两级经营,一级经销商可向二级经销商销售兽用生物制品,一级经销商和二级经销商均可向养殖场(户)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通过拓宽二级经销商覆盖范围,方便养殖场(户)就近购买所需的兽用生物制品;增加冷链贮存运输和追溯管理要求,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冷链贮存运输制度,自行配送或委托配送时,均应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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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牧股份-养殖回暖正当时,动保龙头或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