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关税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做出的经济措施,是一种在多国贸易中采用的货物关税,以抵消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在价格上的优势而使出口国的货物竞争力得到改善的政策。差别关税又称粗放关税,有时也成为差别性外国贸易实质上的补偿措施。以下分析,将从定义、用途以及优缺点三个方面对差别关税进行分析。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差别关税是在多国贸易中采用的货物关税,是为了保护本国产品免受外国同类产品竞争而采取的特殊形式的税收。其实,只要本国商品对外国商品有价格优势,就可以采取差别关税。其立法原则实质上应符合“以同等关税减税法”,即外国货物要征收的关税费应该比国内同类型的货物要低得多,使两种看起来没有差别的货物有价格上的差别。
其次,从用途来理解,差别关税最主要的用途,就是用于抵消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在价格上的优势,以保护国内产业。一般来说,当外国商品比国内商品价格低得多时,国家就会对该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以此来充当防止国内产业受损的作用。差别关税也有利于提高国家税收,因为只要提高一种商品的关税,则所得的税收都会增多,这样能够有效帮助政府改善国际贸易状况。
最后,从优缺点来进行分析,差别关税有其不可忽视的优点,既可改善出口国货物竞争力,也可为它国税收带来可观的收入,但是差别关税也有其缺点,它使就使得进口商品价格更高,并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减少了国际贸易的有效性。此外,当一国对另一国实施差别关税时,也可能会引起国际性的衝突,甚至可能发展到某种贸易战的程度。
毕竟,就国际贸易而言,采取差别关税一方面可以改善国际贸易状况,另一方面又会带来一定的缺陷,这不仅是以牺牲开放的国家贸易的方式来实现的,而且还可能带来双边间的不断折腾。因此,任何国家在采取差别关税时均需要进行谨慎考虑,既要按照现行国际贸易立场,又要保护本国产品竞争力,以避免两赢不了的局面出现。
差别关税是指一国对另一国公平贸易或补贴背后的进口商品征收比普通关税更高的税额(比普通关税更高一倍或更多)。差别关税可以提高税收,阻止进口和提高国内产业的国民新企业的竞争力。
一、定义
差别关税(Differential Tariff)是指一国政府对进口的外国商品征收的高于普通进口关税的额外税率。它可能是额外的关税或行政费,也可以是以其他方式对有影响的产品收取费用。这种差别关税有时指定政府不允许法案里有形控制。
二、目的
差别关税从政策层面处理两个国家的贸易,有两个主要目的。首先,这些关税的主要功能是限制外来产品的销售量,以不破坏国内的收入和经济结构。其次,差别关税是保护国内尚未发展成熟的行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率的措施,它是促进新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原因
1、保护国有利益:一些国家利用差别关税保护本国企业,防止外国企业流入,保护国内技术和工业,以获得实质性经济利益;
2、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一些国家把差别关税作为实施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补充措施,利用它来增加出口,促进本国的制造业的发展;
3、全球产业分工调整:一些国家利用差别关税鼓励整个全球产业分工结构的再平衡,重新尝试调整国际贸易中产品收入以及暂时把对某些国家或地区产品实施独具特色的差别关税政策;
4、价格支撑:一些国家利用差别关税来消除国际贸易中交换商品价格的不平等,保护本国的农业或工业行业所看到的优势,以及使本国的出口竞争力更强。
四、类型
差别关税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1)调节税:调节税是对进口商品实行的一种差别关税,它的目的在于调节国际贸易中商品的流动,即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调控进口商品的价格。当进口商品的价格太低时,政府可以采取增加税率的方式,以抑制其广泛流入本国。
(2)正反补贴:正补贴是对进口商品实行的一种差别关税,它的目的是鼓励外国商品的进口,以支持本国贸易商品部门发展。政府用财政支出向进口商品提供金融支持,以降低其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反补贴的作用则相反,用额外的税费压低外国商品的价格,以减轻国内市场竞争压力和保护国内工业。
(3)价格和量差别关税:价格差别关税是指根据进口商品的不同价格和量来实施不同税率的差别关税。这种方式更容易控制价格,更主动地消除国际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