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特殊背景,按其控股股东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央企金融控股公司、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和民营金融控股公司三大类。其中,央企金融控股公司和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均为具有国企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
(1)央企金融控股公司
央企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起步最早的金融控股公司形式,其主要依靠央企丰厚的资本优势,加之政策倾斜的有利条件,率先取得了各类金融牌照,成功控股多家金融机构,拥有了核心的金融资源,与此同时也促进了央企原本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按其主营业务是否与金融业相关可细分为央企综合型金融控股公司和央企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
①央企综合型金融控股公司在发展成为金融控股公司以前的主营业务是金融业,其中以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国有五大行为主要代表,它们发展历史悠久,基本具有全金融牌照,市场认可度较高,金融业务较为齐全,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②央企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传统的产业资本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与资金出借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加之传统融资方式成本较高,无法进一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而央企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传统产业资本型企业获取新的融资渠道,提高产业实体的融资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此外,央企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在降低产业资本型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实现产业集团与金融机构的协同发展。
(2)地方金融控股公司
与央企金融控股公司不同的是,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是由地方政府推动设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大多为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无实体产业支持,在非金融领域的布局较少,多为参股或控股金融子公司。其中银行、证券、信托资源最受地方金融控股公司重视,既可以帮助实体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又可以通过获得投资收益增加企业现金流。在金融牌照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最受追捧,其在经济下行期通过帮助企业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3)民营金融控股公司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由从事房地产、批发零售、贸易、互联网等行业的民营企业设立的。民营实体企业布局金融业,有助于发挥产融协同效应,加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提高整个企业的综合实力。随着民营实体企业向金融业战略转型的推进,其借助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大量控股或参股金融机构,建立综合性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增强整个企业综合实力的同时,也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此外,随着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蚂蚁金服、腾讯为首的互联网企业纷纷跨入金融领域,取得多个金融牌照,通过金融创新得到了飞速发展[1]。
(二)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包括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控股公司,产业资本控股的金融控股公司,即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
(1)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控股公司,其母公司即为金融机构,母公司全资控股或者绝对控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等。如中信集团、平安集团等。金融机构控股的金融控股公司其子公司之间业务互补性大,协同效应比较明显,同时由于母公司本身经营金融业务,子公司可以利用母公司品牌效应迅速占领市场。但其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控制难度较大,关联交易和风险传递的防范成本高。
(2)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
产业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是实体企业,控制着较为雄厚的产业资本,母公司不开展金融业务,但是其控制着一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子公司。如“德隆系”、“安邦系”等。这些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掌握着业务开展的执照。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通常是资本雄厚的实体企业,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去参控股金融机构,一方面寻求战略部署,增加收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母公司自身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产业型金融控股公司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跨越两个行业,伴随的风险就是两个行业风险交叉传染,所以对于此类公司的监管应该是我国目前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2]。
(三)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活动的不同的特点,其与控股子公司存在不同联系,金融控股公司可被分为三种类型。
(1)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来自于国外的概念,是指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不直接从事任何事业性的经营活动,子公司之间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体制。母公司仅仅只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以便全权掌控子公司的股份。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通过母公司股权投资等活动来进行贯彻。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主要职能就是监督和管理子公司,做出战略决策,协调内部资源配置。我国的中信银行便属于此种类型。
(2)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本身从事至少一种金融业务同时支配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金融控股母公司不仅拥有自己特有的经营领域,负责金融控股业务,同时,母公司还需要根据整个集团以及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来制定公司战略,并统筹协调集团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根据金融控股公司运营业务的不同,又将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划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非金融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金融机构来达到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目的。另一种是金融机构作为母公司出资设立金融类的子公司。
(3)管理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投资设立了若干个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联关系,母公司将投资控股管理业务的管理权限下放给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因此,这种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资本纽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