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国家陆续发布一系列关于轨道交通建设的政策文件,下面是对这些政策文件的详细汇总梳理。
2016年7月《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
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2018年5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基础要求、运营服务、安全支持保障、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知道具体规定。
2018年3月《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提出完善规划管理规定,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2019年12月《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出台一批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2020年12月《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
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域(郊)铁路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环保的优势,依据都市圈空间功能布局、产业人口分布和规划发展方向,综合交通要求、财力支撑、生态环保等因素,合理规划
确定路网规模、系统制式、运营模式及投融资模式。加强市域(郊)铁路规划与国土空间、城市群和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铁路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衔接。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新增城际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3000公里,基本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
2021年3月《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提出加强规划指导,严禁以新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内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时序和建设标准,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

文章数据来源:《天铁股份-公司深度报告:轨交减振龙头企业锂电业务打开新的成长周期公司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20211115(33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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