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经济联合体是农民以有限资本联合组建的以承担日常生活经济活动的消费、营销、采购销售、加工生产等经营事项为主的社会经济组织。它以农业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动为主体,把小的农户们的资本和劳力企结合,通过集体利用资源集约化经营达到发展的经济目的。
一、农村经济联合体成员的划分
农村经济联合体由来自农村有正当资格,拥有共同利益关系,肩负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的合法组织成员组成,经济联合体的成员根据股份权重可以分为两种:管理层成员和非管理层成员。前者根据法律,具有经济联合体的管理、决策、运行、监督等功能;后者根据法律,具有参与经济联合体经营活动,提供劳动和资金支持的权利和义务。
二、农村经济联合体的主要职能
(一)经营活动服务
农村经济联合体致力于发展农业生产和供应产品和服务,服务主要有:提供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及相应的维修和服务;实施农业技术援助;发展出售农产品的市场;组织农户参与政府和行业技术培训;组织农户从事有利的集体营销活动;为农户提
农村经济联合体是一种由农村居民、农民联社(或农民股份合作社)和委托社区成立的经济社团,根据劳动人民自治原则,通过共同投资、共享有限资源,实现农民产品作为联盟合作单位参与商品经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问题。
农村经济联合体的概念源自中国毛泽东思想,以实现集体性质,根据共同利益达成参与分享进而建立起联合体的体制,从而实现更大范围的发展目标。
一、管理原则
农村经济联合体的管理原则是根据农村电子商务与市场化经济的发展实践,综合考虑农村社会经济及人口地理等各方面情况,按照劳动人民自治原则,构建管理制度,推进经营活动。其核心是将民间农民联社、社区等农村财产池中的财产以及其它的财产合并成一个联合体,开展联合办公力量,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并参与商品经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
二、机构设置
农村经济联合体在各县(市)由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共同管理,位于乡镇级政府下,统称县级联合体。各县级联合体,根据经营性质,分别设有县联合社、镇联合社、乡联合社和街联营机构。县联合社重点经营联社自营经营活动,其它的经营活动正式划归镇联合社、乡联合社和街联营机构。
三、投资方式
农村经济联合体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联合成员投资,二是投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联合成员投资以农村资金为主,各农民联社的财产依法投资于经济联合体,吸纳农民个人投资,灵活搭配政府投资,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经济发展投资,实现农村财产共同发起。投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将外资投资作为农村经济联合体的投资主体,外资企业作为投资公司,投资者担任参股公司,建立公司形式,进入市场经济,实现资产共享、准确定位、有效对外发展。
四、企业经营模式
农村经济联合体的企业经营模式有称为原材料+分工+统一经营+统一销售和总部统合+分厂+统一经营+统一销售两种。原材料+分工+统一经营+统一销售模式,是指将农村经济联合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采购原材料,分工生产,实现分工合作,以提高产品吞吐生产能力,实现降低生产成本和统一销售的模式。总部统合+分厂+统一经营+统一销售模式,是指将农村经济联合体总部统筹管理,将联合体内的厂家置于分厂的管理下,以统一的联合体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统一采购、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