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密集出台,下面是对这些政策的汇总梳理。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
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
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1年4月发改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2021年4月政治局会议
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1年5月住建部召开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
40个城市将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重点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6月发改委《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试点项目。
2021年6月国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提出住房保障体系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从土地支持、优化行政审批、资金支持、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等五方面入手,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2021年7月政治局会议
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2021年7月财政部等《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将按照5%的征收率减1.5%缴纳增值税。
2021年7月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发言
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10月住建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2021年11月住建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及以上。

主要城市已出台“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计划
2021年10月以来,我国各地陆续的公布了“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计划。在一线城市当中,上海、广州、深圳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0万套左右,占新增住房总量比重45%。成都、杭州等新一线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左右,昆明、福州等二线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左右,占新增住房总量的比重都在住建部要求的30%以上。
主要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计划


浙江省11个省辖市人口流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情况

文章数据来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地产投资的拉动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