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信托是指被委托人向受托人解除立信托之前建立的信托关系,它既可以是终止信托关系的方式,也可以是维持信托关系的重要措施。

一、解除信托的权利
1、被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解脱信托:一般来说,信托的受益权只有由被委托人指定的第三方才能享有。因此,被委托人拥有终止信托关系的权利,可以行使此权利,要求受托人解除信托。
2、受益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解除信托:受益人有可能因为受托人违反了信托义务而无法获得其应有的权益,或受托人原本是出于保护受益人权益而建立信托关系,但如今受益人的需求已经不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解除信托。
二、解除信托的方式
1、自然终止信托:当被委托人死亡或无法继续行使职能时,信托关系会自然终止,解除信托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行实现。
2、法律终止信托:根据《信托法》,当受益人要求或被委托人同意终止信托时,法律视作信托关系自然终止。因此,只要被委托人或受益人表示自愿,均可向受托人申请解除信托,完成解除信托的申请。
3、司法终止信托:若受托人未能依照被委托人或受益人的旨意解除信托,被委托人或受益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终止信托。
三、解除信托的法律后果
1、解除信托后,受益权既往不属:解除信托后,受益权又恢复到原来归属被委托人的状态,受托人无法享有此项权利,只是财产此前移交受托人掌握的现状保持不变,因此,受托人不能以解除信托为由,要求受益权归还。
2、受托人应履行清算义务:受托人应当依照受让人的要求,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并将清算所得财产转移到受让人指定的方向,以执行信托条款的规定,保证被委托人及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将财产如实清算,最终达到清除信托关系的目的。
四、解除信托的普遍性
解除信托法律后果普遍存在,不仅发生在对被委托人欠缺能力、胜诉反诉等法律情况下,也可以在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被委托人或受益人要求解除的情形下出现。在相关保护人的合理要求下,受托人应及时解除信托关系,以保证受益人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解除信托是受托人解脱信托关系之前建立起来的信托关系。被委托人或受益人可以通过自然终止、法律终止或司法终止等方式,向受托人申请解除信托。解除信托后,受益权既往不属,受托人应当履行清算义务并妥善管理受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