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是买卖双方在购买房屋或商品房时,根据购买商品房房屋价格,买家应该提前向政府有关税务机关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收范围
商品房契税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在购买商品房房屋时,根据购买商品房房屋价格,买家应该提前向政府有关税务机关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商品房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房屋的购买与出售,合同更改,房屋共有权的登记,减税,免税,抵押,改建,拆除,租赁,承包,划拨等活动的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商品房契税有关的行为。
二、征收条件
1、交易双方必须是购置商品房房屋的直接参与者,即必须属于购房买卖活动,不能是代理人。
2、交易必须是购置非工商住房或工商商品房房屋的合法税收事项,要求房屋交易主体必须向有关方发出“支付商品契税的凭证”。
3、购房价款必须为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计税应当以实际交易完成后的价款总额作为依据。
4、购房者应当在交易完成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商品契税。
三、征收标准
1、商品房契税计税期限和计税基数
(1)在交易完成后30日内,收取购房者应缴纳的商品房房屋契税计税以实际交易完成后的价款总额作为依据。
(2)按照《商品房契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全年累计购房价款(含贷款部分)缴纳商品房房屋购置税,税率为3%~6%,增值税为6%~9%,具体比例参考全国各地的税政政策。
2、免征商品房契税的条件
购买商品房的个人,首次申购的非工商商品房,在实际交易价款内,免征购房契税,此外,也可以根据有关政府政策减免或全免购房契税的条件。
商品房契税是交易中买卖双方必须缴纳的费用,其收入将用于弥补交易中的损失或改善整个住宅环境。商品房契税有两个主要方面:
第一,商品房契税是一种补偿性的税。根据实际,契税的收入将用于补偿实际的损失,以改善居民的住宅环境,如:公路改善,街道景观,建设公共服务,等等。此外,商品房契税也可以补偿卖方的损失。在交易中,买卖双方都可能产生一些无形损失。例如,卖方可能有贷款等一些费用,而契税的收入可以补偿这些损失。
第二,商品房契税的征收标准要取决于买卖双方实际亏损的量级,以及商品房交易价格的多少。在中国,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有三个类别:一般契税,额外契税和调节契税。
一般契税,也称为百分比契税,依照实际攀升或下降的价格来处总体房价。对有效房价比一级市场房价攀升高于七成百以上,则税费为所攀升部分的7%;对有效卖价低于一级市场房价,而价格拉低至7成百的,纳税金额为7成百的部分。
额外契税是针对有效卖价高于一级市场房价7成百以上时征收的契税,它主要是为了调控楼市过热问题。与一般契税不同,有效卖价比一级市场价格高出7成百以上的部分,将纳税6成百,但是超出部分的一半以上将纳税10成百。
最后,调节契税是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此方法的收入仅用于公共设施的改善,如自然环境保护,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而不用于任何其它情况。
综上,商品房契税的征收标准取决于买卖双方实际亏损的量级,以及商品房交易价格的多少。在中国,根据房价攀升和下降,有三种不同的税种,分别为一般契税,额外契税和调节契税,收入将用于补偿实际的损失,以改善居民的住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