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谈判是一种就租赁中全面的、细节化的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进行谈判的过程。它决定着双方租赁协议的最终形式,是建立公平有效租赁关系的基础和重要途径。

一、谈判对象
国际租赁谈判的对象主要有租出方和租入方。租出方又称为承租方或租赁商,是拥有租赁物产权,准备将它们租赁给租入方使用的一方;租入方又称为承租人或租赁人,是准备从租出方租赁物产以及租赁期限内有权使用和操作被租物的一方。
二、谈判的内容
(1)租赁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租出方根据租入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咨询等,以确定租赁的内容。
(2)租赁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需就价款及支付方式、租金的调整等进行讨论,情况好坏,当双方实在谈不拢时,可参考相关合同标准等进行谈判。
(3)租赁期限及租金的调整。双方应协商确定租赁时间,另外还可要求租赁期间内价款的变更,比如根据租赁物的使用情况、市场行情等,合理确定租金调整政策等。
(4)租赁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谈判中,除了确定租赁物产品外,双方还要确定租赁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的维护、保养、有效性等;租赁物出现故障时的处置;租赁物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失等。
(5)谈判的步骤和正式签署合同。双方要确定租赁协议的最终形式,修改不同意见,整理文本,以利于正式签署后的施行,并确认谈判的结果。
三、谈判的过程
(1)开始谈判。双方应根据事实,充分深入的进行谈判,对于租赁人的需求与想法要充分的考虑,把握有利立场,达成双方都能满意的谈判结果。
(2)中期谈判。在租赁期间,双方有时会由于物价变动或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考虑进行续租,除此之外,也可以对租赁物产品、技术服务、物流服务、价款、租金等方面再进行谈判磋商。
(3)取得谈判结果。双方应根据最终租赁协议的内容,签订双方协议文本,确认谈判的成果加以实现。
国际租赁谈判是建立起明确的、公平的租赁关系的重要途径,是租赁关系成功的基石,在谈判过程中,双方要灵活应对,用成人礼、诚信及对对方礼貌来解决问题,最终达成双方满意协议,以此保证租赁关系的稳定与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