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森製藥:申請版本(第一次呈交).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翰森製藥:申請版本(第一次呈交).pdf(5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ansoh Pharmaceut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翰 森 製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
2、代表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文件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且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
3、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
4、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且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文件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為草擬本、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所載資料時,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 警告 一節。重要提示:閣下對本文件的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Hansoh Pharmaceut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翰 森 製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5、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 纂 編纂的編纂數目:編纂(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可予調整)編纂數目:編纂(可予調整及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編纂:編纂面值:每股股份0.00001港元編纂:編纂聯席保薦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列的文件,已經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
6、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將由我們與編纂(代表編纂)於編纂或前後(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釐定。編纂將不超過每股編纂編纂,且現時預期將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惟另有公佈者除外。申請認購編纂的投資者於編纂時須就每股編纂支付最高編纂,連同編纂編纂、編纂及編纂編纂。倘編纂低於每股編纂 編纂,多繳款項可予退還。倘我們與編纂(代表編纂)基於任何理由未能於編纂(香港時間)或之前協定編纂,則編纂(包括編纂)將不會進行並告失效。編纂(代表編纂)在本集團同意的情況下可於編纂截止編纂當日上午或之前,隨時調低本文件所列指示編纂及或根據編纂所編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