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3月2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下面是此通知的主要内容解读。
主要会从发布背景、借款人资质核查、信贷需求审核、贷款期限管理、贷款抵押物管理、贷中贷后管理、银行内部管理、中介机构管理、排查安排来进行解读。
1、因为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所以发布了通知。
2、借款人资质核查主要指出两点,一个是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二个是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3、信贷需求审核主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4、贷款期限管理主要指出要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5、贷款抵押物管理主要指出两点,一个是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二个是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6、贷中贷后管理指出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在银行内部管理方面指出,要切实强化内部问责。
8、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指出两点,一个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另外一点是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9、对于排查安排方面指出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的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方面相当重视。

数据来源:《3月金融数据解读:基数因素之外,融资需求还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