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是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收费公路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2015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是对有一定收益的收赀公路,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融资渠道。
2016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政府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按照核准制管理。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参与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PPP项目仍按照审批制管理,直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7年6月26日发布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内容是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2019年5月16日《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
2019年5月24日发布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其主要原因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的收费公路项目,通过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安排的车辆购置税资金以所在地区政府收费(还债)方式建设的项目补助标准为上限。
2019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等。
2021年4月2日发布了《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公路资产处置和公路附属设施出租、出借、对外授资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所有的部分,应当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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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高速公路债券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