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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0-09 30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2025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85页).pdf

    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主 编汤红明何斌上海高校 IV 类干细胞与转化高峰学科项目干细胞系列蓝皮书总主编刘中民 汤红明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2025 年 9 月干细胞系列蓝皮书编委会干细胞系列蓝皮书编委会顾 问顾 问高绍荣高绍荣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部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医学与生命科学部主任韩忠朝韩忠朝法国国家技术科学院院士/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细胞产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法国国家技术科学院院士/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细胞产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王小宁王小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教授/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长寿发展分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教授/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长寿发展分会主任委员田卫东田卫东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教授/口腔再生医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口腔转化医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教授/口腔再生医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口腔转化医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汤其群汤其群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朱剑虹朱剑虹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教授吴朝晖吴朝晖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副理事长项春生项春生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项鹏项鹏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教授/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教授/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高维强高维强上海交通大学 Med-X 研究院院长/Med-X-仁济医院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 Med-X 研究院院长/Med-X-仁济医院干细胞研究中心主任章小清章小清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康九红康九红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主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主任裴端卿裴端卿西湖大学讲席教授/校长助理西湖大学讲席教授/校长助理总主编总主编刘中民刘中民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名誉院长/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名誉院长/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院长汤红明汤红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任/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任/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副主任编 委编 委(按姓氏笔画排序)(按姓氏笔画排序)白志慧白志慧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 GMP 实验室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 GMP 实验室副主任叶青松叶青松武汉大学再生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新北辰(湖北)集团首席科学家/国际再生医学会大中华区主席武汉大学再生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新北辰(湖北)集团首席科学家/国际再生医学会大中华区主席乐文俊乐文俊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再生医学研究所研究员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再生医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小媛史小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刘芳刘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研究管理部部长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研究管理部部长李宗金李宗金南开大学医学院教授南开大学医学院教授何斌何斌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赵庆辉赵庆辉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生物样本库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生物样本库副主任贾文文贾文文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康九红康九红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主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主任秘 书秘 书陈莉陈莉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管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管李佳潞李佳潞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管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管总主编简介总主编简介干细胞系列蓝皮书刘中民,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法国荣誉军团军官勋章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何梁何利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现任同济大学灾难医学工程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终身教授、名誉院长,兼任中国干细胞产业联盟理事长、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院长、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临床级干细胞资源库负责人、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干细胞研究与应用分会会长、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再生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分会创始主任委员、上海市干细胞临床诊疗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海南省干细胞工程中心主任、上海干细胞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湘江实验室副主任、智慧医疗与计算生物研究院院长、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干细胞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承担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基金重大项目、上海市科委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等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干细胞重大科研任务。作为我国干细胞领域的重要奠基者与领军者,系统构建了涵盖基础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临床转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体系,有效推进我国干细胞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干细胞科创中心建设,相关研究成果获央视等主流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带领团队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临床级干细胞资源库之一,为中科院上海药物所、武汉大学等数十家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逾百次;研发的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新药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适应证:伴 CABG 指征的缺血性心肌病心衰)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金额 6000万元,2023 年 10 月获 IND 受理;成功研发国内首个 HLA 高频覆盖中国人群 60%的临床级 iPS细胞库,2020 年 12 月临床级 iPS 细胞株通过中检院质量复核检验,已为清华大学等 14 家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总主编简介总主编简介干细胞系列蓝皮书汤红明,医学免疫学副教授,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临床医学学士、医学免疫学硕士、生物学博士,现任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副主任,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任、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任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与研究生处副处长、学报编辑部常务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科技办主任。兼任中国干细胞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干细胞研究与应用分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细胞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循证医学分会常委,中华医学会科研管理分会科技成果转化学组、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再生医学分会、上海市医学会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委会等学术组织的委员。从事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与研究工作逾 20 年,尤其在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学科平台搭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建设和产业化政策研究等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管理经验,以第一或通信作者在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中华细胞与干细胞杂志等期刊发表干细胞领域系列管理论文,内容涵盖建库、临床研究推进、质量控制/风险防控、学术/伦理审查、成果转化、产业化等。主编上海干细胞产业发展现状与展望(人卫版,2022 年)、干细胞研究从基础到临床(人卫版,2024 年)。牵头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并发布 10 余项干细胞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获授权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7 项。获第八季中国医院管理奖铜奖 2 项。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编委会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编委会主编主编汤红明汤红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何斌何斌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副主编副主编郑天慧郑天慧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康琦康琦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编委编委白志慧白志慧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毕紫娟毕紫娟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陈莉陈莉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何斌何斌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康琦康琦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佳潞李佳潞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汤红明汤红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赵庆辉赵庆辉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郑天慧郑天慧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主编简介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汤红明,医学免疫学副教授,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临床医学学士、医学免疫学硕士、生物学博士,现任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副主任,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任、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任湖北医药学院科技处与研究生处副处长、学报编辑部常务副主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科技办主任。兼任中国干细胞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干细胞研究与应用分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细胞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临床数据与样本资源库专业委员会、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循证医学分会常委,中华医学会科研管理分会科技成果转化学组、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再生医学分会、上海市医学会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委会等学术组织的委员。从事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与研究工作逾 20 年,尤其在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学科平台搭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建设和产业化政策研究等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管理经验,以第一或通信作者在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中华细胞与干细胞杂志等期刊发表干细胞领域系列管理论文,内容涵盖建库、临床研究推进、质量控制/风险防控、学术/伦理审查、成果转化、产业化等。主编上海干细胞产业发展现状与展望(人卫版,2022 年)、干细胞研究从基础到临床(人卫版,2024 年)。牵头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并发布 10 余项干细胞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获授权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7 项。获第八季中国医院管理奖铜奖 2 项。主编简介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何斌,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生物工程学士、公共管理硕士在读,现任上海同金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干细胞研究与应用分会理事。曾任上海市东方医院转化医学平台公共技术员、干细胞基地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主任。具备 10 余年干细胞研究管理经验,深度参与了上海市东方医院干细胞研究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参与 2 个国家级平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和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和 6个省部级平台的申报与实施工作。参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基金重大项目、上海市科委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等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干细胞重大科研任务申报与结题工作,累计参与管理课题经费约 8 亿元。在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实践中,作为学术委员会秘书和机构办公室管理人员,支持东方医院院内所有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的立项,其中 8 项成功完成国家备案(含国内首例 iPSC 治疗帕金森病临床备案),另有 1 项获得科技部立项、1 项完成海南乐城备案,并承担了医院 NIHClinicalTrials机构账号的管理工作。作为负责人承担了 2024 年上海市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年度课题 1 项,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干细胞管理论文 3 篇,参与撰写了 3 项干细胞相关标准,并作为编委参编了干细胞:从基础到临床上海干细胞产业发展现状与展望老年护理医院新冠防控管理实用手册等专著。此外,还参与撰写了数十项各级各类干细胞专题调研报告。荣获第八季中国医院管理奖“学科建设”主题方向全国铜奖、2018 年度浦东职工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奖、2022 年 7 月上海市东方医院“党员之星”称号等荣誉。干细胞系列蓝皮书总 序解锁未来:干细胞治疗新时代的八把钥匙解锁未来:干细胞治疗新时代的八把钥匙十年之前,我们还在为“干细胞能不能治病”争论;五年之前,我们仍在为“干细胞归谁管”焦虑;今天,我们终于可以坐下来,讨论“干细胞如何改变世界”。当“细胞”成为可以设计、可以制造、可以放行、可以追溯的“药物”时,生命科学就跨过了它的“蒸汽机时刻”。此刻,我们手中需要的不只是实验数据,更是一套面向未来的基础设施、规则与共识它们像一把把钥匙,逐一开启细胞治疗惠及大众的未来。这套“干细胞系列蓝皮书”,正是八把钥匙的第一次集结。它们不是冰冷的报告,而是一群在实验室、临床、产业、监管、伦理一线奔跑的人,用脚步丈量出的“下一步”。第一把钥匙:监管政策第一把钥匙:监管政策监管不是束缚创新的枷锁,而是指引方向的罗盘。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深入拆解全球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核心要素,结合中国干细胞产业发展的实际路径与需求,为产业创新发展指明方向。第二把钥匙:资源库第二把钥匙:资源库细胞治疗的第一车间不在工厂,而在库。零下 196的液氮罐里,存放着临床级干细胞的“种子”。临床级干细胞资源库发展蓝皮书首次给出从采集、质检、冻存到全球共享的完整路线图,让“好种子”不再沉睡。第三把钥匙:标准第三把钥匙:标准没有标准,就没有产业。干细胞标准化研究蓝皮书把“经验”翻译成“参数”,把“手艺”翻译成“协议”,让每一批细胞都能被复刻、被信任、被放行。第四把钥匙:iPSC第四把钥匙:iPSC人类终于掌握了生命的“重编程”魔法,能够将成体细胞逆转回发育的起点。人诱导多能干细胞(iPSC)标准化与产业化发展蓝皮书记录了中国 iPSC 从“跟跑”到“并跑”再到局部“领跑”的完整轨迹,并给出走向临床转化与商业运营的下一站路标。第五把钥匙:外泌体第五把钥匙:外泌体当干细胞“放下身段”,释放出纳米级的囊泡时,它们依然携带修复世界的信号。干干细胞系列蓝皮书总 序胞外泌体产业发展蓝皮书记录了一场“无细胞治疗”的静悄悄革命,也描绘了从实验室到医美、到慢病管理的万亿级赛道。第六把钥匙:类器官第六把钥匙:类器官如果说干细胞是种子,类器官就是它们长出的“微器官森林”。干细胞来源类器官技术发展蓝皮书展示了如何用一枚细胞构建脑、心、胰腺、骨髓、皮肤等的“替身”,让药物筛选告别“盲人摸象”,让局部移植干预“指哪打哪”,让新药研发更快惠及患者。第七把钥匙:伦理第七把钥匙:伦理科技走得越快,伦理的缰绳越要收紧。干细胞伦理规范蓝皮书把“应该做”与“可以做”之间的张力,写成可操作的指南,让创新在阳光下奔跑。第八把钥匙:內泌体第八把钥匙:內泌体当细胞内的信号跨越膜的界限,以更精微的方式调控生命活动时,内泌体技术便揭开了细胞通讯的“第二战场”。它是外泌体产率的 16 倍、生物活性更高、性能更稳定且可标准化大规模生产。干细胞内泌体技术与产业发展蓝皮书首次系统梳理从机制探索到靶向递送、从工艺放大到临床适配的全链条创新,为开发下一代精准干预策略提供底层支持。八本蓝皮书,八个维度,却共享同一套基因:让细胞成为可靠的药;让病人成为真正的中心;让中国成为世界干细胞版图的高地。感谢每一位作者和每一位审稿人,你们把干细胞从“希望”转化为“方法”,把“方法”沉淀为“标准”,最终将“标准”铸就成了可以托付生命的“信任”。愿这八把钥匙,开启中国干细胞治疗的新时代;也愿每一位读者,成为下一扇门的开锁人。刘中民 汤红明2025 年 9 月于上海序序干细胞研究与转化医学是生命科学领域最具前瞻性和战略意义的前沿阵地,其发展不仅关乎人类对生命奥秘的深刻理解,更直接影响到重大疾病的治疗突破和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的格局重塑。然而,这一领域的快速进步也伴随着复杂的科学、伦理与监管挑战。如何在保障安全与伦理的前提下,有效释放科技创新的活力,成为各国政策制定者、科研机构与产业界共同面对的核心议题。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的编撰,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本书旨在系统梳理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干细胞领域的监管体系、政策框架与实践经验,深入剖析其背后的逻辑、成效与挑战,以期为中国干细胞领域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全书共分四章。第一章开宗明义,阐述了干细胞监管政策的基本内涵、核心价值与框架构成,确立了以“风险控制、伦理合规、鼓励创新、公众保障”为基石的分析维度。第二章聚焦国际比较,详细解读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科技先行者的监管路径,并扩展至英国、新加坡、印度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政策,力图呈现全球监管生态的多样性与共性规律。第三章重点回归中国,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全面梳理了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的发展历程、现行体系、地方探索及面临的挑战,客观评价政策效果,并展望未来优化方向。第四章则立足未来,从技术迭代、临床需求、资本动向与产业格局等多重视角,展望干细胞转化应用的广阔前景,并探讨如何在动态平衡中构建更具韧性、前瞻性的治理模式。作为本书的主编,我们深感干细胞监管绝非简单的“管”与“放”,而是一门寻求“最优解”的艺术与科学。它需要在严格的科学证据、迫切的临床需求、审慎的风险管理以及广泛的社会共识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在干细胞监管领域已从早期的探索阶段,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管框架,特别是在临床研究备案、伦理审查、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海南博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地的政策试点,更是为制度的创新与突破提供了宝贵的“试验田”。我们希望这本蓝皮书不仅能成为政策研究者、监管机构、法律从业者的案头参考,也能为投身于干细胞研发与转化的科学家、临床医生和企业管理者提供清晰的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期望它能引发更广泛、更深入的社会讨论,凝聚各方智慧,共同推动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规范又兼具中国特色,既能严守安全伦理底线又能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的干细胞治理体系。本书的顺利完成,得益于众多专家学者、同行同仁的鼎力支持与无私贡献,在此谨致谢忱。干细胞领域日新月异,监管政策亦处于快速演进之中,文内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不吝指正。让我们携手同行,为干细胞科技造福人类健康的伟大事业奠定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石。汤红明 何斌2025 年 9 月于上海前言前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生命科学领域的创新浪潮尤为澎湃。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前沿,其发展深度不仅预示着人类疾病治疗模式的根本性转变。然而,干细胞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临床、从概念转化为产品的道路上,横亘着科学不确定性、伦理复杂性、风险多元性等多重挑战。如何构建一套既能严守安全伦理底线、又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的监管体系,成为世界各主要科技强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干细胞研究历经数十载耕耘,已从早期的跟跑学习,逐步迈入并跑乃至部分领域领跑的新阶段。在这一进程中,监管政策的演进与完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导航与护航作用。从早期探索期的规范缺失,到规范期“双备案”等制度的建立,再到当前创新期海南乐城等“试验田”的大胆探索,中国的干细胞监管路径充分体现了在审慎中求创新、在规范中谋发展的智慧。系统梳理国内外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演变逻辑、比较分析不同监管模式的利弊得失、前瞻研判未来监管范式的发展趋势,对于我国在全球干细胞领域竞争中把握先机、占据主动具有紧迫而现实的意义。本蓝皮书作为国内首部系统聚焦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权威报告,旨在打造一部兼具理论深度、实践广度与国际视野的“政策导航图”。我们力图跳出简单的资料汇编,致力于深入剖析政策文本背后的价值取向、运行逻辑与实际效能。全书以围绕“法律法规、指南规范、审核框架、特色审批通道、政策特点及实施效果”框架展开分析,循着“全球经验借鉴-中国实践探索-未来前景展望”的逻辑脉络展开。由于干细胞领域发展日新月异,监管政策亦处于快速演进之中,文内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界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指正。愿这本蓝皮书能够为促进我国干细胞领域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贡献绵薄之力,共同迎接干细胞科技造福人类健康的崭新时代。目录目录第一章 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1第一节 干细胞监管政策.1第二节 监管政策的框架.2第二章 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4第一节 美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4一、法律.5二、法规.5三、指南与规范.7四、审批监管框架.9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12六、政策特点及效果.14第二节 欧盟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15一、法律.15二、法规.15三、指南与规范.16四、审批监管框架.17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20六、政策特点及效果.20第三节 日本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22一、法律.22二、法规.22三、指南与规范.23四、审批监管框架.24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26六、政策特点及效果.27第四节 韩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29一、法律.29二、法规.29三、指南与规范.30四、审批监管框架.30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31六、政策特点及效果.32第五节 其他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3一、英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3二、新加坡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4三、印度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5四、俄罗斯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5五、泰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6第三章 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38第一节 国家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38一、发展历程.38二、法律.38三、法规.39四、指南与规范.40五、审批监管框架.42六、政策特点及效果.45七、挑战与未来方向.46第二节 地方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47一、海南省.47二、广东省.48三、北京市.50四、上海市.53五、天津市.54六、湖南省.55七、四川省.55八、山东省.56九、江西省.56十、安徽省.56十一、江苏省.56十二、福建省.57十三、黑龙江省.57十四、吉林省.57十五、河南省.57十六、中国香港.58十七、中国澳门.58十八、中国台湾.58第四章 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59第一节 干细胞产业发展与现行监管挑战.59一、全球政策发展路径.59第二节 干细胞产业市场前景分析.61一、技术迭代与临床需求双轮驱动产业增长.61二、全球资本与政策密集布局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61三、中国以制度创新破解技术转化瓶颈成效显著.61第五章附录.63我国干细胞产业政策一览表.63第一章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1第一章 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第一章 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本章节阐述了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核心意义与框架体系,明确其作为产业规范、公众保障、创新引导及风险防控的制度基石。同时,本章解析了监管框架的关键要素,包括多部门协同的监管主体、覆盖全流程的监管对象、严谨的审批流程、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以及贯穿始终的伦理审查机制,最终构建起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干细胞监管制度体系。第一节 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一节 干细胞监管政策监管政策为干细胞产业构建了坚实的制度框架。产业涵盖采集存储、技术研发、产品制备及临床应用等多环节,各环节紧密相连且风险各异。监管规范采集资质审核,避免资源浪费与破坏,保障上游“种子库”稳定安全;中游通过明确标准促使企业遵循统一规范,提升细胞培养、扩增与分化工艺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保障产品质量;下游限定合法应用范围与推广方式,防止虚假宣传和过度医疗,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动产业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实现产业链健康可持续。在保障公众权益方面,监管政策是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守护盾牌”。干细胞疗法虽前景广阔,但因技术复杂性与创新性,存在疗效不确定、免疫排斥、致瘤性等潜在风险。监管政策要求对干细胞产品和疗法进行严格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估,通过从临床前研究到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的层层把关,仅允许经科学验证的产品进入临床,最大限度降低公众治疗风险。同时,明确信息披露要求,保障患者对治疗方案、预期效果及风险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全方位维护患者权益。对于科技进步而言,监管政策并非阻碍,而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催化剂”。合理监管促使科研人员在伦理与法律框架内开展研究,避免伦理与法律风险,确保科研资源有效利用。例如,针对干细胞来源及应用的伦理争议,监管政策明确红线,引导科研人员探索伦理合规的获取与应用途径,激励合法创新以寻求更优的干细胞治疗策略与技术突破,促进科研健康发展及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与伦理、法律的协调共进。从社会层面看,监管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干细胞技术失控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监管可防范技术滥用与误用风险(如非法买卖干细胞、未经授权人体试验等)。通过严格监管将产业纳入有序管理,增强公众对新技术的信任,第一章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2避免个别事件引发恐慌,促进理性认知与接纳,为技术健康发展奠定基础。第二节 监管政策的框架第二节 监管政策的框架干细胞监管政策框架是一套系统复杂的体系,旨在规范从基础研究到临床应用及产业化的全环节,确保干细胞技术在安全、有效、伦理的轨道上前行。该框架主要涵盖监管主体、对象、流程、技术规范与标准及伦理审查等关键要素。在监管主体方面,呈现多部门协同格局。以我国为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核心职责:国家层面制定宏观政策,发布规范与指南,督导地方监管,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并组建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与伦理支撑;省级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机构制剂和研究质量及风险管控,督促问题整改。美国主要由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全面监管,包括出台政策框架及明确不同类型干细胞疗法的上市前审评要求。监管对象广泛,覆盖研究、生产与应用全流程。包括开展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作为质量管理责任主体,全环节受监管)、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研发、质控、推广需合规)。从干细胞采集存储机构对脐带血、脐带、胎盘及牙髓等来源的采集存储,到中游科研机构及企业的技术研发制备,再到下游医疗机构的临床应用与推广,均受严格监管。监管流程严谨细致。在我国,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需经省级部门审核后向国家部委备案。须先通过机构学术委员会科学性审查(含方案可行性、风险防控、制剂质控等),再经伦理委员会独立审查,通过后由机构负责人立项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干细胞产品按药品管理时,企业需遵循注册申报路径,从临床试验申请到完成确证性试验再提交上市申请,每步均接受药监部门严格审评。技术规范与标准是监管框架的重要支撑。各国持续完善标准以保障质量安全:我国 2017 年发布首个干细胞团体标准干细胞通用要求,2022 年发布国际标准 ISO 24603人和小鼠多能性干细胞通用要求,2023 年 9 月发布首部人源干细胞国家标准生物样本库多能干细胞管理技术规范;美国 FDA 重点关注干细胞全能性与分化相关的安全性风险,制定供者筛查和细胞检测要求;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及英、日等国也发布了相关技术指南。第一章干细胞监管政策的意义3伦理审查贯穿监管框架始终。鉴于干细胞来源及应用的伦理争议,各国制定严格准则:我国 2003 年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明确人胚干细胞来源、获得方式及研究规范,禁止买卖相关配子、受精卵、胚胎或胎儿组织;2015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来源、获取及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美国国立卫生院(NIH)发布使用人类多能干细胞研究指南人胚干细胞研究指南等,明确人胚干细胞系登记伦理要求;英、日等国亦有严格伦理审查制度,确保研究符合伦理道德,维护人类尊严与社会公序良俗。4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二章 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二章 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本章节系统梳理了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核心围绕“法律法规、指南规范、审核框架、特色审批通道、政策特点及实施效果”框架展开国际干细胞监管政策分析。各国在监管主体、审批流程、创新激励、伦理管控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差异化路径,其政策特点及实施效果可为中国监管体系优化提供国际镜鉴。第一节 美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一节 美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美国联邦与州政府对干细胞产业的监管态度存在差异,政策曾有反复,但美国在临床试验数量及市场规模上仍保持全球领先。联邦层面,2015 年21 世纪治愈法案、2017 年 FDA 再生医学政策框架(含四份科学监管指导文件)、20222023 年国家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计划等政策,旨在减少生物技术依赖并明确发展目标。州层面如得克萨斯州、犹他州允许医疗机构使用未经 FDA批准的胎盘干细胞疗法,仅需告知患者“未获批准”并获知情同意。美国已形成较为完善法规框架,由上位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与指南三层组成,将细胞组织产品(HCT/Ps)分为 PHS 351(CBER 审批)与 PHS 361(医院直接临床应用)两类管理,具体监管机构详见表 2-1。表 2-1 美国干细胞研究监管机构分类分类内容内容干细胞研究的伦理监管1981年颁布了联邦法律21 CFR Part 56来规范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后经1999年和2001年两度修改。该法律明确规定了伦理审查委员会(IRB)的组织与成员要求、功能和审查程序,文件的保存,以及对违反法律规定的IRB采取的行政措施等,成为美国伦理审查委员会监管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也奠定了监管机制的法治基础。除了21 CFR Part 56以外,与伦理审查委员会相关的主要法律还包括:21 CFRPart 50(人体受试者的保护)、Part 312(研究性新药申请)和Part 812(研究性设备免除审查规定)等,从不同层面为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规范。2001年8月4日美国宣布美国政府自即日起准许用政府经费资助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但仅限于已有的胚胎干细胞,联邦政府不支持为研究目的对胚胎的5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分类分类内容内容破坏。研究人员在获得配子、胚胎或人体组织包括成体干细胞都必须通过IRB的严格审查,而地方的IRB都隶属并受制于联邦政府的健康与人民服务部之下。药品监管美国的干细胞临床试验、干细胞疗法的应用,以及干细胞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全部由FDA下属的生物制品评估与研究中心(CBER)负责监管。在FDA已有的产品监管框架中,多种监管措施均适用于干细胞产品,其中以“生物制品”和“人体细胞、组织和基于细胞和组织的产品”监管框架最为适用。一、法律一、法律法律层面,干细胞治疗管理基于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ct)及 公共卫生服务法案(PHSAct)两部国会法案,美国联邦条例(CFR)为 FDA 管理基础。核心法规包括研究性新药申请规定(21CFR 312)及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1CFR 210&211),后者原则适用于干细胞产品的设备与生产流程。2016 年21 世纪治愈法案支持精准治疗,要求 FDA 加速审批,新增“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通道,并赋予已上市药物新增罕见病 适应证 6 个月市场专营权。二、法规(一)联邦立法二、法规(一)联邦立法法规层面,美国2001年发布 联邦法规 第21篇第1271部分(CFR Part 1271),2005 年实施,为干细胞治疗审批主要依据。该法规将人体细胞组织分为 PHS 351与 PHS 361 两类:PHS 351 产品属 HCT/Ps 分类监管,含骨、韧带、外周血干细胞等;PHS 361 产品无需 IND 申请,不含 HCT/Ps 分类,含全血成分、动物来源细胞及同源性应用骨髓等,具体分类情况见表 2-2。6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 2-2 第 351 条 PHSA351 生物制品和 361 条 PHSA361 HCT/Ps 产品比较内容内容PHSA351 生物制品生物制品PHSA361 HCT/Ps 产品产品范围病毒、毒素、抗毒素、疫苗、血、血制品及衍生物、过敏产品及类似产品。这些产品包括血液来源产品、疫苗、体内诊断性致敏产品、免疫球蛋白产品、含有细胞或微生物的产品以及大多数蛋白质产品未确定特定类别产品,人体细胞、组织或基于细胞或组织的产品(HCT/Ps)是指含有或由人体细胞或组织组成的用于植入、移植、输注或转移到人体受体的物品危险系数高低开发-上市时间10 年以上12 年监管部门FDA直接所在单位批准后进行临床应用*如何确定某一产品属于 PHSA351 生物制品还是 PHSA361 HCT/Ps 产品,由 TRG(这是一个多中心工作组,决定如何对特定的人体组织产品进行监管)和 OCP(组合产品办公室,如果 TRG 确定产品不符合第 361 部分规定的监管资格,OCP 也参与监管路径决策,根据产品的主要作用模式,通过指定申请流程确定哪些 FDA 中心将具有管辖权。)进行评定,如果产品最终被定为 PHSA351 生物制品,则走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BLA)申请)申请路径。(二)州级立法(二)州级立法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州级立法与联邦监管存在冲突。截至 2025 年 6 月,明确允许特定条件下开展未经 FDA 批准干细胞疗法的州主要有五个。1.犹他州(Utah)法案名称:胎盘组织修正案(Placental Tissue Amendments)生效时间:2024 年 5 月 1 日核心内容:允许医疗提供者(医生、自然疗法师等)使用未经 FDA 批准的胎盘干细胞疗法,仅需声明“未经 FDA 批准”并获取知情同意,无需安全性或有效性审查。2.得克萨斯州(Texas)法案名称:实验性干细胞治疗法案(Experimental Stem Cell Therapy Act)生效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7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核心内容:允许严重慢性病或绝症患者在医生推荐及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监督下使用成人干细胞(如自体脂肪干细胞),要求疗法需在人类临床试验中测试过(地点不限美国)。3.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与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法案类型:“尝试权法案”(Right-to-Try)扩展生效时间:2020 年后(具体年份未明确)核心内容:允许绝症患者使用经人体测试(不限于美国试验)的成体干细胞疗法,需医生推荐及 IRB 监督;与犹他州的区别在于要求提供初步临床证据,而非完全无审查。4.佛罗里达州(Florida)法案名称:SB 1768 法案生效时间:2025 年(具体月份未明确)核心内容:聚焦成体干细胞与脐带血来源,推动再生医学发展,强调“符合本州价值观”,具体细则尚未公开,旨在平衡技术发展与患者权益。三、指南与规范三、指南与规范FDA 与干细胞领域管理部门、企业及研究机构通过沟通形成制造和临床试验的指南规范,界定的原则适用于细胞疗法评估。FDA 与 NIH 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促进干细胞管理建议的形成。美国 FDA 为便于监管和指导产品研发,对上述法规和监管内容进行了原则性技术解读,形成了针对不同问题的“指导原则”。在干细胞产品研发方面,FDA已出台 20 多个技术性指导原则,包括共性内容(1998 年人体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2008 年 CMC 及一般安全性文件、2011 年细胞产品效应试验与 GTP 规范、2012 年临床前研究、2013 年早期临床试验设计草案)及特定疾病/问题指导原则(2010 年心脏疾病治疗用细胞产品、2014 年手术步骤区分及美容用脂肪来源间充质干细胞监管界定),具体详见表 2-3。8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 2-3 FDA 细胞治疗针对性法规与审评指南时间时间中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英文名称类型类型综合型(从临床前到上市后全过程)综合型(从临床前到上市后全过程)1998人体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Guidance for HumanSomatic Cell Therapy and Gene Therapy指南规范2001人体细胞及组织产品的管理规定21CFR1271法规临床前临床前2008关于 FDA 评审及研制机构的指南人类体细胞治疗研究性新药的化学成分和审查、生产和控制(CMC)等方面的申请(IND)信息Guidance for FDA Reviewers and Sponsors:Content and Review of 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 Control(CMC)Information for HumanSomatic Cell Therapy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Applications(INDs)指南规范2013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临床前研究调查评估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Preclinical Assessment ofInvestigational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PDF-165KB)指南规范2013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有效性试验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Potency Tests for Cellular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指南规范2017关于人体细胞和组织产品最小操作与同源使用的监管指南Regulatory Considerations for Human Cells,Tissues,and Cellular and Tissue Based Products:MinimalManipulation and Homologous Use指南规范2019严重疾病再生医学疗法的快速审批计划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2019用于再生医学先进疗法的器械评价Evaluation of Devices Used with RegenerativeMedicine Advanced Therapies;Guidance forIndustry指南规范2021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已获批和研究用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的生产考虑Manufacturing Considerations for Licensed andInvestigational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During COVID-19 Public HealthEmergency;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2023人类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的生产变更与可比性(草案)Manufacturing Changes and Comparability forHuman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Draft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9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时间时间中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英文名称类型类型2024在细胞和基因治疗及组织工程医疗产品生产中使用人源和动物源材料的考虑(草案)Considerations for the Use of Human-andAnimal-Derived Materials in the Manufacture ofCell and Gene Therapy and Tissue-EngineeredMedical Products;Draft 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2024用于细胞医疗产品的人源同种异体细胞扩增的安全性测试(草案)Safety Testing of Human Allogeneic CellsExpanded for Use in Cell-Based Medical Products;Draft 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2024开发潜在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常见问题(草案)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DevelopingPotential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 Products;Draft 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临床临床2014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的早期临床试验设计指南Consider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Early-PhaseClinical Trials of Cellular and Gene TherapyProducts;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2022在早期临床试验中研究多种版本的细胞或基因治疗产品Studying Multiple Versions of a Cellular or GeneTherapy Product in an Early-Phase Clinical Trial;Guidance for Industry指南规范临床后临床后201621 世纪治愈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法规2017关于人体细胞和组织产品最小操作与同源使用的监管指南Regulatory Considerations for Human Cells,Tissues,and Cellular and Tissue Based Products:MinimalManipulation and Homologous Use指南规范信息来源:https:/www.fda.gov/BiologicsBloodVaccines/default.htm四、审批监管框架四、审批监管框架细胞治疗的临床试验审批由生物制品评估中心(CBER)负责,遵循 FDA药品管理法规 21 CFR 312.23,与其他生物制品一致。CBER 下设细胞、组织与基因治疗办公室,其中细胞与基因治疗部负责产品审批与准入,采用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获批产品须标注为研究用,禁止宣传,并需完成、期临床试验。上市需提交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BLA)或新药申请(NDA),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市场。快速审批程序时间为 610 个月,目前美国已有多种10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细胞治疗产品上市。PHS 361 类产品无需 IND 申请,可直接临床应用。审批流程详见图 2-1,申请流程详见表 2-4。图图 2-1美国细胞治疗审评审批流程与周期美国细胞治疗审评审批流程与周期11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表 2-4BLA 申请(申请(NDA 同)流程同)流程流程流程具体介绍具体介绍申请前准备申请人想 FDA 提交 BLA 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原材料、生产工艺、动物实验、临床试验等申请后处理及初期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由 FDA 文件控制室工作人员接受和处理,并分发至适当审评部门,FDA 项目经理对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审评内容包括材料是否符合 FDA 基本要求以及审评费用是否支付。在这一阶段,参与项目的审评团队也会确定计划评审审评团队对 BLA 和相关标签进行初步评审。每个学科在审评第 45 天(优先审评在第 30 天)举行的提交会议上就递交申请的可受理性提出建议。如果发现申请可受理,则召开规划会议进一步讨论审评时间表、标签修订和审评的大体规划审评在审评阶段,主要审评人员从科学及药政法规角度审评分析他们所承担的部分,提出标签修改建议,并撰写审评意见;团队负责人与审评人员沟通互动并定期提供指导。在审评过程中,申请人和 FDA 的审评团队有几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例如中期审评会议,后期审评会议等。FDA 在审评阶段会对选定的实验室、临床基地和生产工厂分别完成 GLP、GCP 和GMP 检查对申请作出官方决定签署新药申请决定的负责人根据对做出决定的相关文件审查以及与审评团队的讨论,签署 FDA 对新药申请采取的决定。对申请做出的最终决定会传达给所有审评团队成员。对于一个标准的 BLA(包括有效性补充申请),FDA 从收到申请到做出决定需要 12 个月;对于优先审评,FDA 从收到申请到做出决定需要 8 个月申请评审后反馈本项程序的重点是从审评经验中学习。申请可选择和 FDA 举行审评结束会议(通常在收到未批准的 Complete Response之后举行)或 BLA 批准后的反馈与经验教训交流会议*若 BLA 申请通过,则可进行生物制品上市,但在 BLA 申请之前需要向 FDA 进行 IND 申请。12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美国 FDA 有五条特别审批通道,即快速通道、加速批准、优先审评、突破性治疗及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认定。进入特别通道的条件为:目前无有效药物且新药能填补空白,或新药在有效性/安全性上有明显优势。目前上市产品主要使用突破性疗法和优先审评途径。优先审评适用于严重疾病及普通疾病,关键在于是否优于现有治疗手段,需药企主动申请,FDA 在 45天内答复。优先审评仅加速审评阶段(周期 6 个月),不加速临床试验,标准审评周期为 10 个月(根据 Prescription Drug UserAct)。2012 年 7 月 9 日,FDA 安全与创新法案(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afety and Innovation Act)正式实施,FDA 第四条特别审批通道诞生,即突破性治疗。突破性治疗资格申请可以与申请可以与 IND 一同提交,或在一同提交,或在 IND 提交后任何阶段,提交后任何阶段,FDA 在收到申请在收到申请 60 天内给予答复。天内给予答复。FDA 不会公开申请者名单,也不会公布授予“突破性药物”资格的名单,因为 FDA 不能公开 IND 信息。突破性治疗的认定需满足两个条件,即(1)适应证是严重或致死性疾病;(2)有证据显示在某一重要临床终点上明显优于现有药物。“突破性药物”与“快速通道”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为了加速严重或致死性疾病药物的研发与审批,而不同点在于取得认定所需要提供的证据。这里引用 FDA 的原话:“突破性药物”的认定比“快速通道”更加严格,享有“快速通道”的所有权利,能得到 FDA 更加密切的指导,当然如果一个药物获得了“突破性药物”,就不需要再申请“快速通道”。如果一个药物申请“突破性药物”失败,FDA 不会自动启动“快速通道”认定程序,研发单位需要重新申请。美国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 21 世纪治愈法案(21stCentury Cures Act)中颁布并开始实施的一种研发与审评加速通道,即再生医学先进疗法 RMAT 认定,旨在加快用于治疗严重疾病的药物的研发与审评,从而尽早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获得 RMAT 的药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该药物是一种再生医学疗法,定义为细胞疗法或基因治疗、治疗性组织工程产品、人体细胞和组织产品,或使用此类疗法或产品的任何组合产品;(2)该药物旨在治疗、改变、逆转或治愈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或病症;(3)初步临床证据表明,该药物有可能解决此类疾病或病症未满足的医疗需求。CBER 对于获得RMAT 认定的药物有相应的政策和审评程序,以提供加速研发和审评的组织保13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障。研发公司将获得与 FDA 频繁沟通交流的机会与 FDA 的技术指导,并且可以在提交上市申请时向 FDA 滚动递交新药研究资料。5 条特别审批通道及效果详见表 2-5。表2-5 FDA特别审批通道审批通道审批通道内容内容优先审评(Priority Review,PR)只针对最后的审评阶段,不加速临床试验,能否进入优先审评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优于现有治疗手段的潜力。PR需药企主动申请,FDA将在45天内给出答复。与快速通道、加速批准不同的是,优先审评只针对审评阶段,而不加速临床试验。对90%的NDA申请,从1012个月加快到68个月。快速通道(Fast Tract)允许药企在研发阶段就提出申请,没有临床数据也可以申请,让美药管局提早介入,及时给出指导意见,从而加速研发。药企可分阶段递交申报资料,而不需要一次性递交全部材料才进行审评。突破性疗法认证(Breakthrough TherapyDesignation,BTD)对药物的筛选更为严格,它要求初步临床试验表明,药物在一个或多个有临床意义的指标上,较现有疗法有显著改善,使用该渠道不但享有“快速通道”的所有权利,还能得到FDA从1期临床试验开始的格外关照。FDA在收到BTD申请后60天内回复。加速批准(Accelerated Approval)可使药物在最终临床结果得出前获批。只针对最后的审评阶段,不加速临床试验。每种药物申请时,FDA都会决定是否适用这一程序。先批准后验证,如果上市后验证了临床疗效,则FDA维持原先的批准。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认定(egenerative MedicineAdvanced Therapy)CBER对于获得RMAT认定的药物有相应的政策和审评程序,以提供加速研发和审评的组织保障。研发公司将获得与FDA频繁沟通交流的机会与FDA的技术指导,并且可以在提交上市申请时向FDA滚动递交新药研究资料。14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六、政策特点及效果六、政策特点及效果美国干细胞疗法监管呈现“联邦严控 vs 州级放行”的双轨制。联邦层面纳入药品管理:联邦层面纳入药品管理:美国将细胞治疗纳入药品法规,接受 FDA 监管。依据21 世纪治愈法案设立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认定,针对严重疾病的再生医学产品,允许临床试验早期与 FDA 高频沟通优化研发。截至 2025 年 6月,FDA 共收到 317 项 RMAT 申请,151 项获批。2024 年 12 月,FDA 批准同种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疗法Ryoncil用于治疗2月龄儿童类固醇难治性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SR-aGVHD),成为首款间充质干细胞药物,验证了 RMAT 路径可行性。FDA 已出台 20 多个技术性指导原则直接指导干细胞产品研发。州级层面依托州立法开展尝试:州级层面依托州立法开展尝试:以“患者自主权”为由立法扩大治疗选择,加速临床转化与商业化。该模式为资金不足的生物公司提供研发机会,同时让患者更早接触创新疗法,但也引发伦理安全争议,导致未充分验证疗法入市增加患者风险。未来挑战:未来挑战:面对干细胞疗法的快速发展和州级立法的挑战,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加强监管、支持创新和打击非法行为等措施,不断调整干细胞监管策略,以适应快速发展的技术需求。北美干细胞产业仍是全球最大的市场,美国加州政府已投入 30 亿美元用于干细胞基础研究,带动约 5.6 万个就业岗位,创造经济效益超过 100 亿美元。2024 年底,FDA 批准了首款间充质干细胞药物,标志着美国干细胞疗法进入商业化关键阶段。整体来看,美国干细胞产业在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共同推动下,未来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15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二节 欧盟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二节 欧盟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欧盟细胞治疗监管分两条路径:一是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将组织工程、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纳入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ATMP),需集中审批;二是遵循医院豁免条款,允许医疗机构开展个体化细胞治疗,平衡审批与临床可及性。监管以“科学伦理市场”三角平衡为框架,通过集中审批与成员国自治结合应对技术复杂性。专利限制、政策碎片化及支付难题仍是瓶颈,近年 EMA 加速审批(如 Zemcelpro)、医疗器械法规(MDR)认证扩容及真实世界证据(RWE)机制落地,正通过监管灵活性推动再生医学转化。一、法律一、法律欧盟人用医药产品领域上位法为医药产品法(2001/83/EC)和医疗器械法(93/42/EEC)。医药产品法确立上市许可、质量安全及流通框架,要求药品通过集中审评或互认程序获批,生产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临床试验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上市后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并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配套法规细化先进治疗 medicinal products(ATMP)、儿科用药等领域管理要求。医疗器械法采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制造商需建立 ISO 13485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公告机构评审并加贴 CE 标志;医疗器械法(93/42/EEC)于 2017 年被医疗器械法规(MDR,EU 2017/745)取代,2021 年 5 月起强制实施,新规以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为核心,通过要求证据持续性和追溯刚性重塑市场准入标准。二、法规二、法规欧盟细胞治疗法规框架以先进治疗医药产品(ATMP)法规(Regulation(EC)No.1397/2007)为核心。该法规 2007 年颁布、2008 年 12 月 30 日实施,将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组织工程产品定义为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其中细胞治疗产品指经处理改变生物学特性的细胞或组织,用于疾病治疗、诊断或预防。医院豁免条款(Hospital Exemption,HE)是 ATMP 法规下的特殊机制,需成员国国内法转化后实施,按药物申报由先进技术治疗医学委员会审批(时间 12 年)。条款允许医院在基础与临床研究验证有效性和安全性后,生产小规模细胞产品用于特定患者,主要适用于临床中心开展的自体细胞治疗,具体详见表 2-6。16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表2-6 欧盟细胞治疗产品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指南规范欧盟细胞治疗产品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指南规范分类分类名称名称简介简介法律医药产品法Medical Products2001/83/EC对医药产品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制造和销售进行全产业链条的系统提供法律监管框架医疗器械法Medical Devices93/42/EEC法规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法规Advanced 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Regulation(EC)No 1394/2007本法规于2008年12月30日实施,将基因治疗产品、体细胞治疗产品及组织工程产品定义为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按照药物申报,先进技术治疗医学委员会审批,审批时间12年医院豁免条款 Article 28 of Regulation(EC)1394/2007此豁免条款于上述法规中提出,对某一医生进行的,为患者个体进行的治疗应用行为进行豁免。条款允许欧洲医院在经过基础研究、临床研究验证有效性与安全性后,可生产小规模细胞产品用于特定患者,主要是临床中心进行自体细胞治疗三、指南与规范三、指南与规范欧盟针对基因与细胞治疗产品制定系列科学指导原则,提出 ATMP 研发和监管要求,包括基于风险的开发与评价、细胞与组织组分相互作用要求、临床/非临床灵活性考虑、GCP 特殊要求及上市后安全有效性跟踪与风险管理等,历年监管政策与指南详见表 2-7。表表2-7 EMA对对ATMPs的监管指导原则的监管指导原则日期日期文件名称文件名称2008年5月人类细胞药物产品指南2008年11月关于安全性和有效性后续行动的指导原则前沿药物的风险管理2009年10月基于异种细胞的药物产品指南2009年12月前沿药物的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010年1月欧盟人用和兽用药物GMP:附件13实验性药物2012年6月欧盟人用和兽用药物GMP:附件2生物活性物质和人用药品的生产2013年2月根据指令2001/83/EC附录1第部分适用于前沿药物的基于风险的方法指南17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日期日期文件名称文件名称2015年10月欧盟人员和兽用药物GMP:附件16合格人员的批准和放行2016年7月基于细胞的免疫治疗药物用于治疗癌症的效力测试指南2017年1月前沿药物的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2017年7月开发非基本操纵的基于干细胞的前沿药物:通过应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引入的灵活性2017年11月前沿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7年12月根据欧盟(EC)第1394/2007号条例第8条评估前沿药物的程序性建议2021年11月基因修饰细胞产品质量、非临床与临床指南2022年6月制品工艺优化与效力测试指南(EMA/CHMP/2022)2023年11月干细胞药物反思文件更新版(强调干细胞一致性、可追溯性及长期随访;新增基因编辑干细胞(CRISPR-Cas)风险管理章节)2025年2月临床试验用 ATMP 质量、非临床与临床要求综合指南2025年3月新兴制造技术监管路线图信息来源:https:/www.ema.europa.eu/en/human-regulatory-overview/advanced-therapies四、审批监管框架四、审批监管框架欧盟规定 ATMP 必须执行集中化审评程序,并成立先进技术疗法委员会(CAT)负责技术审评。CAT 意见提交至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HMP),由CHMP 提出上市许可相关建议并发送欧盟委员会作决定。产品上市后需持续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为鼓励 ATMP 研发,欧盟提供减免费用、科学支持等特殊政策。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优先药物”计划(Priority Medicines),为前景产品提供专用联络点、科学建议及 150 天加速评估(标准为 210 天)等支持。资格条件为:比现有疗法有明显治疗优势,或为无药可用患者提供效益。企业需提交早期临床数据证明产品在未被有效治疗疾病中的突破潜力。获PRIME 资格后,EMA 将采取以下措施:委派 CHMP/CAT 专员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多学科专家召开启动会议指导研发与注册策略;安排专属沟通时点;在关键里程碑提供科学建议并协助接洽利益相关方;确认提交上市申请时的加速审评可能性。欧盟细胞治疗审评审批流程与周期详见图 2-2 和表 2-8。18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图图 2-2 欧盟细胞治疗审评审批流程与周期欧盟细胞治疗审评审批流程与周期19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表2-8 欧洲经济区境内药品上市三种途径:集中程序、互认可欧洲经济区境内药品上市三种途径:集中程序、互认可/分权程序、成员国程序欧盟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三种途径分权程序、成员国程序欧盟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三种途径审批途径审批途径内容内容集中程序欧洲药品局(EMA)负责审评经由集中程序提交的药品申请。(1)含有用于治疗以下疾病的新活性成分的药品,必须通过集中程序审批:艾滋病、癌症、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病毒性疾病、自身免疫疾病和其他免疫缺陷疾病、罕见病用药;(2)以下药品必须通过集中程序审批:通过生物技术工艺和基因工程制备的药品;前沿治疗药品,如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或组织工程治疗药品。(3)以下药品可选择申请集中程序审批:含有新活性成分且 适应证不在上述 适应证范围内的;为重大治疗学、科学或技术创新的;批准授权对欧盟公众或动物健康有益处的。互认可(MRP)/分 权 程 序(DCP)互认可程序(MRP)认可程序是指药品已经在至少一个欧盟成员国获准上市,并且希望在其它成员国获得同样批准的申请。经 MRP 审批的产品为互认可产品。已经批准该药 品 的 国 家 为 参 照 成 员 国(RMS),RMS 将其审评药品的材料提供给其他国家,即相关成员国(CMS)。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相关成员国(CMS)会在其国内发布上市授权。互认可程序和分权程序审批没有自己独立的审批机构、程序和技术要求,成员国药品审批部门是其实体的官方机构,药品局总部(HMA)负责协调分权程序(DCP)和互认可程序(MRP)申请的审批。分权程序(DCP)DCP 是指未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获得批准且不再集中程序强制要求的范围内的产品,可在欧盟至少两个成员国同时为该药品申请上市许可。经 DCP 审批的产品为互认可产品。其中一个成员国按照申请者的请求被作为参照成员国(RMS),其他的为相关成员国(CMS)。参照成员国(RMS)首先审评并起草一份审评报告,CMS 对该报告提问,当所有问题解决时,产品在申请所涉及的成员国获准上市。成员国程序(INP)INP 指欧盟成员国各自的药品管理机构根据特定成员国的药品管理法规和技术要求对药品进行审批的过程,其适用范围是除了必须通过集中审批程序的药品之外的药品。该程序通常包括药品上市许可、顺势疗法注册和传统草药制剂注册。20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医院豁免条款: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医院豁免条款:治疗上限50 例/医院/年(2026 年新规拟定量化标准);禁止基因编辑胚胎干细胞及异体通用型细胞治疗;需满足 GMPAnnex 1 标准;申报流程为向成员国药监机构备案伦理委员会批准治疗数据录入欧盟HE数据库。PRIME 计划(优先药物计划):计划(优先药物计划):2016 年 3 月推出,适用于无有效疗法的罕见病、重大疾病突破性疗法(如 CAR-T、基因治疗),需初步临床证据证明显著疗效优势。审评周期缩短 30%(常规 210 天150 天),提供早期科学建议优化试验设计,允许分阶段提交数据以减少审评停摆时间。加速临床试验倡议(加速临床试验倡议(Accelerating Clinical Trials in the EU,ACT EU):):2022年 1 月由欧盟委员会、EMA 及各国药监局联合启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可启动 90 天快速审评、30 天临时限制豁免,保障疫苗、细胞制品等紧急试验快速启动。真实世界证据(真实世界证据(RWE)补充路径和替代路径:)补充路径和替代路径:补充路径为当前主流,在传统随机对照试验(RCT)基础上用 RWE 强化证据链;替代路径适用于罕见病、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等场景,可部分或完全替代 RCT。六、政策特点及效果双路径灵活并进:六、政策特点及效果双路径灵活并进:欧洲 ATMP 框架下干细胞监管以集中审评与灵活豁免并行为核心,CAT 主导统一技术审评,辅以 PRIME 加速、ATMP 认定、RWE 替代等工具;同时通过医院豁免条款为个体化、非商业化治疗留出口。体系兼顾创新激励与患者安全,覆盖全周期并衔接 MDR,形成跨部门协同。多端推荐先进疗法应用:多端推荐先进疗法应用:PRIME 将突破性干细胞疗法平均审评周期从 210天压缩至 150 天,Alofisel、Zemcelpro 等获批;HE 通道在意大利、德国等地转化 300 余例个案,9 项升级为正式临床试验。CTIS 与 ATMP-RWE 数据库实现 10年随访,降低 CAR-T 继发肿瘤漏检率。支付端首创“分期付费跨境基金”,将 200 万欧元级疗法可及率从不足 20%提升至 35%,覆盖部分低收入患者的跨境治疗需求。仍存在较多痛点:仍存在较多痛点:各国对胚胎干细胞研究态度差异显著;依赖“卓越中心”但资源不均,患者跨境治疗困难;成员国 HE 条款收费、产能和备案标准不一导21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致“豁免旅游”;意大利等国 RWE 随访缺失率超 60%削弱证据可信度;基因编辑干细胞、AI 制造设备等缺乏统一技术规范。未来展望:未来展望:对现状,欧盟已计划在 2026 年ATMP 修正案中统一医院豁免条款(HE)条件,推进德法等 7 国 GMP 互认“优先走廊”,并借 EHDS 法案赋予RWE法律效力。2023年7月,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法案(EHDS Regulation,EU 2023/2854)和 2024 年 3 月ATMP 监管框架一揽子修订COM(2024)127)正式通过欧盟决议,ATMP-RWE 数据库的上线将整合医院豁免与上市后数据,推动监管向“全周期证据治理”转型。但支付机制(如 200 万欧元疗法的医保覆盖)仍是产业化的核心瓶颈。但后续能否通过支付改革与标准统一,将决定干细胞疗法从“加速上市”迈向“广泛可及”的关键跨越。22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三节 日本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三节 日本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日本在干细胞领域发展迅速,是首个将诱导多能干细胞(iPSC)应用于人类眼病临床治疗的国家。政府对再生医学产业给予大力支持,采取“双规”策略: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技术作为药物审批,不以上市为目的的作为先进治疗技术审批。一、法律一、法律2012 年,iPSC 创始人山中伸弥获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后,日本政府加速推动再生医学发展。2013 年起修订相关法规,颁布促进再生医疗安全并迅速推进法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并于 2014 年将药事法修订为医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法,大幅缩短再生医疗产品审批时间,使日本成为最早将干细胞技术用于临床的国家之一。促进再生医疗安全并迅速推进法出台后,日本修订药事法并更名,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再生医学产品独立监管。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规制安全性、有效性未确定的加工细胞医疗技术,要求医院提交临床试验计划,允许外包细胞处理;医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法则规治再生医学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形成完善法律框架,具体详见表 2-9。表表 2-9 日本再生医学法律法规框架日本再生医学法律法规框架名称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时间层级层级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促进再生医疗安全并迅速推进法2013 年 5 月法律促进再生医学的研究及基础设施建设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2014 年 11 月2024 年 6 月修订法律监管所有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定的加工细胞的医疗技术医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法2014 年 11 月法律对原有药事法进行修订,并更名,定义“再生医疗产品”。二、法规二、法规日本药事监管由厚生劳动省(MHLW)和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负责:MHLW 管理最终审批、指南制定及监督 PMDA;PMDA 负责产品审查、GCP/GMP 审查及临床试验咨询。为规范“双轨制”实施,MHLW 颁布再生医23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疗产品安全性非临床实施规范(GLP)、临床试验实施规范(GCP)、上市后检测研究规范(GPSP)、临床研究法及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实施细则等法规。三、指南与规范三、指南与规范厚生劳动省为推动再生医学发展并保障安全规范,建立分级管理制度,配套形成了对应的法规指南体系,历年规范与指南详见表 2-10。表 2-10 日本再生医疗相关规范与指南年份年份主要指南主要指南2016关于使用脐带血的再生医疗等(6.3)关于癌症免疫细胞疗法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用的注意提醒(7.28)关于再生医疗等提供状况定期报告书等的记载要领(10.19)关于细胞培养加工设施的结构设备确认(11.30)2019关于再生医疗等研究的利益冲突管理(3.20)关于使用研究用 iPS 细胞库的再生医疗等的审查思路(10.29)2021关于修订特定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对使用人多能干细胞的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的致瘤性评估审查要点(3.9)2023关于间充质干细胞等静脉内投用安全实施的建议(周知)(7.14)2024关于细胞保管在再生医疗等安全确保法中的思路(4.15)关于“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恰当实施审查等业务的指南(手册)”(5.31)关于干细胞培养上清液及外泌体等医疗应用的通知(周知)(7.31)2025关于在关于确保再生医疗等安全性的法律框架下实施异种移植的实施事宜(1.17)关于特定细胞加工物制造过程中微生物污染防治(2.28)关于关于确保再生医疗等安全性的法律中的细胞保管的思路的 Q&A集(3.7)信息来源: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kenkou_iryou/iryou/saisei_iryou/index.html24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四、审批监管框架(一)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药物审批四、审批监管框架(一)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药物审批医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法将再生医疗产品单独列为第四类医疗产品(独立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建立专门上市审批制度,由 PMDA 下设细胞与组织类产品审批办公室负责。传统审批需先经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后方可上市;因使用人体细胞存在个体差异,需长期收集数据评价有效性。为加速临床应用,日本建立快速审批制度:与普通药品不同,快速审批只需临床试验证明安全性并推定有效性,即可获附条件、附期限批准,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使用。批准最长期限 7 年,期限内需完成有效性确认并持续跟踪安全性,期满重新申请获批后可继续销售。区别于其他国家(需 GCP 临床试验验证有效性),日本法律明确以“有效性的推定”为标准,流程见图 2-3。图 2-3 日本再生医学产品审批路径(二)不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开展)(二)不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开展)促进再生医疗安全并迅速推进法 推动再生医学研究与基础设施建设,将iPSCs 作为药物发现工具;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采用三级风险分层监管:高风险(胚胎干细胞、iPS 细胞等)需特别认定再生医疗委员会、厚生科学审议会及厚生劳动大臣三方 90 天内审批;中风险(经特殊处理的自体细胞疗法)由特别认定再生医疗委员会审查;低风险(未特殊处理的自体细胞加工)经再生医疗委员会审查即可,分级体系见图 2-4。25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图图 2-4 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基于风险评估的三级分层体系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基于风险评估的三级分层体系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已认可 78 家细胞生产企业,高风险治疗 18 项,中风险治疗 2225 项,低风险治疗 4174 项,具体项目见表 2-11。表表 2-11 关于再生医疗等安全性确保法的实施状况(截至关于再生医疗等安全性确保法的实施状况(截至 2025 年年 3 月月 31 日)日)(1)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委员会分类委员会分类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数量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数量合计合计北海道北海道东北东北关东信越关东信越东海北陆东海北陆近畿近畿中国四国中国四国九州九州特定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21438143778认定再生医疗等委员会034671141485合计24891525721163仅实施针对第 3 种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的审查等业务的委员会(2)细胞培养加工设施)细胞培养加工设施许可等分类许可等分类细胞培养加工设施数量细胞培养加工设施数量合计合计北海道北海道东北东北关东信越关东信越东海北陆东海北陆近畿近畿中国四国中国四国九州九州许可02454191778申报891331,7873146272153973,562合计891351,8323186462164043,640认定(国家/地区别)韩国(14)、中国大陆(1)、中国台湾(2)、澳大利亚(1)、希腊(1)1926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3)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再生医疗等分类再生医疗等分类治疗治疗/研究区分研究区分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数量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数量合计合计北海道北海道东北东北关东信越关东信越东海北陆东海北陆近畿近畿中国四国中国四国九州九州第 1 种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治疗11112028研究004330010第 2 种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治疗52291,183122444571932,080研究10234111545第 3 种再生医疗等提供计划治疗881382,0873667712404434,133研究0036130141合计治疗1411683,2714891,2172976386,221研究10638171696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一)针对干细胞药物的“有条件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一)针对干细胞药物的“有条件/期限上市许可”期限上市许可”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法为干细胞药物设立“有条件/期限上市许可”,企业提交/期临床试验数据证明安全性及潜在疗效后可申请,PMDA9 个月内完成审批,获批产品市场化但需 7 年内用真实世界数据验证长期安全有效性,定期提交报告。适用于危及生命疾病时,在安全、知情同意和可预测效果下获批,加速临床应用。该制度体现“早期准入 动态监管”:审批周期缩短(如 Alofisel 7 个月获批,2024 年全球首个脑再生治疗剂 AKUUGO 基于期数据获批,需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并监测);上市后严格监管(未达预期产品撤回);风险分级管理(高风险需多层审议,中低风险流程简化)。(二)针对再生医疗的医疗保险与救济制度(二)针对再生医疗的医疗保险与救济制度日本实行全民医疗保险,获批再生医疗产品列入 国家医保药品名录 或 国家医保医疗材料名录享受报销;未产业化技术通过尖端医疗评估或完成期临床试验可纳入医保。对于没有实现产业化仍处在医疗机构内实施状态的再生医疗技术,则视技术本身的风险与成熟度来决定是否给予报销。具体来说,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应用未经上市批准的细胞产品实施临床治疗仍能通过两条途径享受国家医保,一是处在临床研究中的再生医疗技术若通过尖端医疗评估,即可作为尖端医疗纳入医保行27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列;二是临床研究结束后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若成功完成期临床试验即可纳入医保行列。日本建立再生医疗救济机制:上市产品损害由“不良反应救济基金”(正常使用不良反应赔偿)和“感染救济系统”(感染赔偿,资金来自政府补贴及企业捐赠)赔付;非获批疗法损害由医疗机构事前商业保险赔付。六、政策特点及效果(一)技术审批与产品上市较为激进六、政策特点及效果(一)技术审批与产品上市较为激进日本建立再生医疗分类审批体系(详见图 2-5),将再生医疗产品单列为第四类医疗产品,截至 2025 年 7 月,厚生劳动省收到临床研究计划 213 项(含胚胎干细胞疗法 38 项、基因编辑研究 27 项),治疗方案 6371 项,批准上市再生产品 26 个(含成体细胞、基因治疗等)。图图 2-5日本再生医学“双轨制”监管体系日本再生医学“双轨制”监管体系(二)技术认可度高(二)技术认可度高日本再生医疗市场规模预计 2025 年达 1.2 万亿日元(约 80 亿美元),细胞疗法占比 65%。企业技术输出主导东南亚市场(如九州再生医疗中心 AGP-1 疗法在泰国、新加坡获批),再生医疗产品生产规范被 ISCT 采纳为全球标准,PMDA 与 FDA、EMA 建立数据互认机制,缩短跨国临床试验周期 30%。(三)未来展望与挑战(三)未来展望与挑战日本积极推进再生医学的转化应用,厚生劳动省、PMDA 官网实时更新再生医疗产品数据库,包含临床试验结果、不良事件及企业合规记录,以助行业高速发展。其次,日本通过“早期准入 动态监管”模式,构建了以 iPSC 技术为特色的再生医学政策。然而,日本的再生医学仍面临伦理争议(如胚胎干细胞问题),再生医疗产品患者自付比例高,美中两国在干细胞领域的大量投入和快速发展,也对日本形成压力等主要挑战。未来,日本需在技术创新与社会接受度、28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安全监管与商业化效率之间寻求更优平衡,以巩固其全球再生医学部分领域的领先地位。29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四节 韩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四节 韩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韩国政府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干细胞研发,由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依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法集中监管。干细胞产品属细胞治疗产品(CTPs),按生物制品监管,涵盖体外培养增殖或筛选的自体、同种及异种细胞产品。一、法律一、法律韩国干细胞产品属细胞治疗产品(CTPs),MFDS 依据药事法将其作为生物制品监管。CTPs 定义为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学方法体外培养增殖或筛选自体、同种及异种细胞制成的医学产品,监管范围见下表。医疗实践中,医生执行不导致安全问题的细胞最小操作(如手术中使用自体/异体细胞)视为豁免个案,无需适用 CTPs 监管规定。除医疗中心批准的最小操作外,CTPs 均基于药事法审批,覆盖研发各阶段及上市后管理。研发阶段需遵循 GCP、GLP,审批阶段需验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上市后需重新评估和复查,具体监管范围详见表 2-12。表 2-12 韩国细胞产品监管范围生产方式生产方式自体细胞自体细胞同种异体细胞同种异体细胞异种细胞异种细胞在医疗中心的最小操作a医疗实践(医疗服务法)医疗实践(医疗服务法)细胞治疗产品(药事法)医疗中心外的最小操作a细胞治疗产品(药事法)细胞治疗产品(药事法)细胞治疗产品(药事法)不符合最小操作aa.是指切除、擦刮、离心过滤、清洗等2019 年 8 月韩国颁布先进再生医学和先进生物制品安全与支持法案,定义关键术语并规定国家责任及五年规划。2024 年 2 月修订 先进再生生物法,2025 年 2 月生效后放宽限制:允许对渐冻症、帕金森病等难治性疾病使用研究阶段干细胞疗法,医疗机构可收费支持治疗实施。二、法规二、法规韩国建立操作性强的监管模式,涵盖伦理规范、GMP/GLP、金融方案、市场许可及随访。适用于生物制品的监管框架同样覆盖干细胞药品,MFDS 针对CTPs 特殊性制定专项法规以鼓励产业发展,具体监管体系详见表 2-13。30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表 2-13韩国干细胞药品的监管法规体系阶段阶段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研发阶段研发阶段临床试验审批(药事法)药品毒性试验标准(监管规则)药品临床试验计划审批标准(监管规则)审批阶段申请药品的制造和进口(药事法)CMC试验方法和规格综述(生物制品的注册审查和授权)临床,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审查(生物制品的注册审查和授权)GMPGMP 标准(药事法实施条例)对药房、药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的一般规定和须遵守的实施条例上市后管理复查新药检验标准重新评估药品再评价条例安全信息收药品安全信息管理条例分销管理(分销)药事法执行条例(广告夸大)药事法执行条例(收集和检测)药事法执行条例三、指南与规范三、指南与规范除法规外,韩国还建立了完善的指南体系,历年指南详见表 2-14(信息来源:https:/www.mfds.go.kr/eng/brd/m_27/list.do)。表 2-14 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公布的关于细胞治疗产品的重要指南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年年指南名称指南名称2004关于细胞治疗产品和基因治疗产品的指南2006行业指南:慢性皮肤溃疡和烧伤创面开发治疗制剂2008细胞治疗产品支原体检测指南2010细胞治疗产品有效性测试指南2010关于临床试验中的生物制品的质量要求指南2010微生物安全评估准则指南2011关于干细胞产品的指南(草案)2012临床关于细胞治疗产品的 GMP 指南2012对生物制品工艺验证的指南2013细胞治疗产品命名指南(草案)2014干细胞产品致癌性评估考虑因素2014细胞治疗剂条件许可运营方针(修订版)2016细胞治疗剂条件许可运营方针(修订版)2019基于基因编辑的先进治疗药物质量评估指南2019细胞外囊泡治疗产品的质量、非临床和临床评估指南四、审批监管框架四、审批监管框架韩国干细胞产品需经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批准后,完成 I 至期试验验证安全性和有效性,方可申请上市许可。医疗中心的最小细胞操作(如切除、离心过滤)纳入医疗服务法监管,不视为细胞治疗产品,具体流程见图 2-6,自 200631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年 10 月 2 日起,申办者已通过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在线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申请。图图 2-6 韩国干细胞产品审批流程韩国干细胞产品审批流程2012 年 MFDS 引入 CTPs 预审程序,允许开发者在临床试验和上市许可申请前提交文件并获取反馈。研发阶段可基于非临床数据进行孤儿药早期设计,自体 CTPs 需经安全性审查后,其研究者发起试验数据方可用于期临床。上市后 2年重新评估期内,制造商需提交每例 CTPs 的安全性报告,预审和上市后流程见图 2-7。图图 2-7 韩国韩国 CTPs 预审与上市后监管流程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一)简化审批流程和附条件批准上市预审与上市后监管流程五、特别审批监管框架(一)简化审批流程和附条件批准上市韩国细胞治疗剂条件许可运营方针(2016 年修订)旨在加速创新疗法临床应用,对安全性和疗效已部分确认的细胞治疗剂给予附条件、附期限上市许可。低风险自体细胞产品审批要求放宽,期临床数据若已发表可豁免提交。32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MFDS 允许特殊药品(如艾滋病、癌症治疗药)上市后提交疗效文件,与日欧“附条件批准”制度类似,体现韩国细胞治疗监管的灵活性与创新导向。(二)允许医疗机构对尚处于研究阶段的干细胞疗法收费(二)允许医疗机构对尚处于研究阶段的干细胞疗法收费2024 年先进再生生物法(修订版)允许医疗机构对渐冻症、帕金森病等难治性疾病使用研究阶段干细胞疗法,扩展至神经系统疾病、器官损伤等六大领域,允许自体及异体干细胞治疗。法律明确医疗机构可收费支持治疗实施,经审查委员会批准后 CGT 即可应用,无需等待正式批准,扩大患者可及性,成为亚洲首个全面合法化干细胞治疗的国家。六、政策特点及效果(一)审批政策灵活性强六、政策特点及效果(一)审批政策灵活性强韩国 MFDS 对 CTPs 实施宽松审批框架,为每个产品指定项目经理,全球率先批准间充质干细胞药品(Hearticellgram-AMI)。截至 2025 年 7 月,批准 7 款干细胞药物居亚洲首位,新法实施后预计相关企业超 200 家,形成完整产业链。(二)商业化过度带来潜在风险(二)商业化过度带来潜在风险韩国细胞治疗市场面临商业化过度风险:私立医疗机构占比超 90%导致资源集中,44%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医保仅覆盖少数项目且自付比例高,新法允许收费但医保未同步扩面。(三)未来展望(三)未来展望韩国在难治性疾病的干细胞治疗领域进展显著,帕金森病、糖尿病等 适应证的干细胞疗法/期临床数据亮眼,且通过 2025 年生效的先进再生生物法的“特殊支持机制”加速技术转化,放宽治疗限制并允许医疗机构收费。韩国市场呈现“本土精细化 国际医疗旅游”双轮驱动,医疗旅游凭借价格优势(仅为日本同类疗法 16%)吸引亚洲及中东患者,2024 年收入达 8.7 亿美元。未来十年,韩国产业将向技术融合、医保扩面、整合集中及伦理协同方向演进,若能平衡创新与风控,韩国将是干细胞领域的技术应用强国。33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五节 其他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五节 其他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一、英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一、英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2020 年英国“脱欧”后不再沿用欧盟法规,当前干细胞转化政策以风险分层监管为核心,结合多机构协作与技术转化支持,形成从基础研究到临床应用的全链条管理框架。(一)监管机构及职责(一)监管机构及职责英国对干细胞的管理主要由两大部门分工负责。英国人体组织管理局(HTA):卫生部设立的非政府公共机构,负责制定干细胞研究与临床应用标准,监督细胞采集、处理、储存、分配及患者知情同意与治疗。从事相关细胞治疗活动的机构必须获得 HTA 许可。英国药品和医疗产品监管局(MHRA):卫生部直属机构,负责干细胞产品的生产、销售、评估授权及不良反应监测,制定质量安全指南,按 ICH-GCP 标准审批临床试验(CTA)。(二)监管特点(二)监管特点英国对干细胞治疗产品进行分类。按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ATMPs)申报的,2021 年脱欧后由 MHRA 独立审批。同年推出的药品创新许可与访问路径(ILAP)通过“早期介入、全程协作”缩短研发周期,适用于罕见病异体疗法等场景,提供滚动审评、附条件批准等灵活工具,获批产品完成期临床即可加速上市。另一路径为医院豁免条款:自体干细胞治疗风险较低,通常仅需 HTA 许可;异体治疗需同时满足 HTA 供体筛查和 MHRA 产品审批。2024 年实施的模块化生产框架允许医院内小规模生产个性化治疗,无需传统 GMP 车间。英国实行严格许可制度,相关机构需获 HTA 许可证或与持证机构合作;建立全链条可追溯制度,确保细胞从捐赠者到接收者的全程溯源管理。对于涉及人类胚胎的干细胞研究,还需额外通过人类受精与胚胎学管理局(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HFEA)的伦理评估。HFEA 专门监管涉及人类胚胎的干细胞研究,限定研究目的(如治疗严重疾病)和时间(不超过 14 天),禁止将干细胞衍生的胚胎模型植入人类或动物子宫。(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三)政策特点及效果34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英国以“监管灵活性 技术创新性”为双轮驱动,2021 年 ILAP 路径加速了突破性疗法上市,拥有欧洲最大的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集群(仅次于美国)。当前面临多机构协作效率、产品分类模糊及国际监管协调等挑战,正与欧盟谈判 ATMPs 互认审批协议,避免重复审查。二、新加坡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二、新加坡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2021 年新加坡出台健康产品(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法规及相关指南,将干细胞治疗纳入 CTGTP 分类管理,按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高风险产品需临床试验授权(CTA)严格审评;低风险自体疗法可通过临床试验通知(CTN)快速报备(5 个工作日启动),成为亚洲首个“风险适配型”干细胞监管国家。(一)监管机构及职责(一)监管机构及职责新加坡健康科学局(HSA)负责干细胞治疗产品的上市注册审批,需评估产品安全性、治疗效果后方可批准销售。(二)监管特点(二)监管特点新加坡将细胞、组织和基因治疗产品(CTGTP)的风险分为以下两类:1 类 CTGTP(低风险):需满足最小操作(不改变细胞生物学特征)、同源用途(同解剖部位功能)、不与其他产品结合,如骨移植、羊膜等。2 类 CTGTP(高风险):未归类为 1 类的产品,如基因修饰细胞、支架培养细胞、异种来源产品等。对罕见病或危及生命疾病的干细胞疗法,HSA 提供附条件批准,允许期临床后上市,需 2-5 年内提交长期安全性数据。(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三)政策特点及效果1.国际规范对接国际规范对接新加坡规定,细胞产品若已获澳、加、欧盟、英、美中至少两国药监机构批准,仅需提交验证性文档;境内完成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可直接用于欧美申报。2.国际合作网络国际合作网络新加坡主导东盟联合审批机制,秉持“一次申报、多国互认”理念,2025年 SCGT 峰会重点研讨区域审批标准统一与流程优化。35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三、印度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三、印度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印度 2018 年将干细胞疗法纳入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要求临床应用需经临床试验验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结束此前 300 余家诊所未经审批的乱象。(一)监管机构及职责(一)监管机构及职责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ICMR)曾设国家干细胞研究和治疗最高委员会(NAC-SCRT)监管高风险项目,2024 年 5 月解散后职责移交伦理委员会(EC),要求所有干细胞研究需经机构或独立伦理委员会审查,且委员会含至少两名干细胞专家。印度药品管理总局(DCGI)负责干细胞治疗产品的审批与上市监管,将其纳入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管理,要求通过临床试验验证安全性与有效性。(二)监管特点(二)监管特点印度区分自体与异体干细胞监管:异体需经中央药物标准控制组织(CDSCO)严格审评;自体在符合最低操作标准时可豁免部分审批(如造血干细胞移植因成熟被豁免),其他自体疗法仍需伦理委员会批准。(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三)政策特点及效果2023 年印度首个异体间充质干细胞疗法获批用于骨关节炎治疗,为南亚首个商业化干细胞药物。国际合作以独联体国家为主(如与白俄罗斯共建干细胞库),国际多中心研究参与度较低。四、俄罗斯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四、俄罗斯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俄罗斯 2020 年通过 生物安全法,将干细胞研究纳入国家安全战略;2025年启动“健康保护新技术”国家项目,投入 375 亿卢布支持生物医学细胞产品研发。(一)监管机构及职责(一)监管机构及职责干细胞产品按医疗器械类(高风险)管理,需经俄罗斯联邦卫生监督局(Roszdravnadzor)注册,包括毒理学测试、临床试验和生产质量管理审核。国家控股的俄罗斯生物医学署(RBMH)主导多项干细胞项目,80%研发资金来自政府预算。伦理审查参考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指南,由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缺乏全国统一标准。(二)监管特点(二)监管特点36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极度严格的高风险分类。极度严格的高风险分类。所有干细胞产品均划入医疗器械类(最高风险),需通过毒理学、生物相容性、临床试验和 cGMP 四轮审核,审批周期 18 个月。临床试验法规未完全接轨 ICH-GCP,增加外资企业合规成本;伦理审批较简化,上市后监测体系待完善,监管侧重准入而非全生命周期风险控制。(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俄罗斯模式以“高门槛准入 国家资本”为核心,保障重点项目技术可控与安全,但抑制产业多元化和外资流入。市场端因伦理审批宽松,存在未经注册的“干细胞旅游”服务,2023 年查处 12 家违规机构,地下市场仍在扩大。五、泰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五、泰国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泰国凭借“全球医疗旅游之都”定位,干细胞治疗以抗衰老和慢性病干预为主,2023 年吸引超 15 万国际患者,费用较欧美低 40%,早期存在监管宽松、部分诊所夸大疗效问题。(一)监管机构及职责(一)监管机构及职责细胞药物通道:细胞药物(Cell-Based Medicinal Products)被定义为“经体外处理、培养或扩增的活细胞/组织制品”,归入药品法类生物制品(高风险),需向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TFDA)提交完整注册申请。医疗技术通道:“院内自体制备即时回输”产品(如 SVF、骨髓单个核细胞)需向卫生服务支持司(DHSS)备案获 HE 编号。2024 年先进细胞和再生疗法服务管理条例升级为“机构产品过程”全链条监管,机构需取得 JCI 认证或 ISO 20387 15189 双认证,证书有效期 3 年,TFDA 每 18 个月核查一次,未达标暂停执业。(二)监管特点(二)监管特点1.胚胎干细胞全面禁令胚胎干细胞全面禁令泰国禁止人类胚胎干细胞(ESC)用于临床治疗;研究用 ESC 须经伦理委员会(REC)与国家干细胞研究中心(NRCT)双重批准,且不得衍生收费服务。2.按风险等级划分按风险等级划分泰国将细胞治疗分低、中、高三级风险:低风险可在二级以上医院日间手术室进行,需 BSL-2 级感染控制;中风险须在 DHSS 备案的细胞制备单元(CPU),CPU 需 ISO 14698 认证及专职合格人员(QP);高风险须经国家级 REC 与 NRCT37第二章主要国家干细胞监管政策双重审查。3.全流程管理全流程管理泰国规定所有项目须经卫生部认可的 REC 审查并上传至国家试验注册平台,采用“患者唯一识别码”追溯系统,数据保存15 年,严重不良反应 24 小时内直报,隐瞒不报追责。向国际患者提供服务须获旅游与体育部特别许可,禁止宣称“治愈”“抗衰老”等疗效用语。(三)政策特点及效果(三)政策特点及效果泰国通过“高门槛准入 数字监管 医疗旅游”模式推动产业集中与外资流入,2024 年起取缔灰色地带。康民医院、曼谷医院等推出抗衰老、神经退行性疾病治疗套餐,吸引国际患者。2024 年医疗旅游市场总值超 152 亿泰铢(约 4.4亿美元),年增长 15%,干细胞治疗增速 35%。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38第三章 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第三章 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本章系统梳理了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体系,从我国干细胞政策监管发展历程开始叙述,以国家与地方两个层面详细解读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特点及实施效果。我国呈现“严格性与灵活性并存”“国际化接轨与本土化创新结合”特征,当前面临备案项目转化路径不清、区域资源分布不均、医保支付标准待统一等挑战,未来需通过立法统一、制度创新与区域互认实现全域可及与产业升级。第一节 国家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一节 国家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一、发展历程一、发展历程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历经探索、规范与创新三个阶段:探索期(探索期(20062012 年)年):2006 年将干细胞研究纳入国家重大科技规划,因监管宽松导致行业乱象;2012 年原卫生部叫停未经批准的干细胞治疗活动,推动政策转型。规范期(规范期(20152023 年)年):2015 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确立“双备案制”(机构与项目备案),要求研究机构为三甲医院且禁止收费;2017 年明确细胞治疗产品按药品审批;2023 年发布首部人源干细胞国家标准,覆盖样本库全流程管理。创新期(创新期(2024 年至今):年至今):延续“安全优先、鼓励创新、全链条可控”核心逻辑,通过细化法规填补技术空白(如类器官监管)、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供者到上市后)、推动国际接轨(如 MRCT 规范),平衡行业创新与患者安全。具体法规历程详见附表我国干细胞产业政策。二、法律二、法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干细胞的上位法,相关监管主要依托现有法律框架,核心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年修订)该法将干细胞制品纳入药品监管,定义为生物制品,需通过国务院药监局指定机构批签审核,未经检验合格不得销售进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针对细胞治疗产品制定全流程质控标准,包括实时数据采集和质量受权人制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 年实施)年实施)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39该法第八条明确“国家加强医学基础研究,鼓励医学科技创新”,为干细胞临床转化提供法律依据;第四十八条要求医疗机构“改进防治康复技术、推广适宜技术”,规范了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资质与伦理审查要求。(三)其他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其他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明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决定无偿捐献人体细胞;第一百零七条禁止买卖人体细胞;第一百零九条要求与人体基因、胚胎相关的科研活动不得危害健康或违背伦理,强化干细胞研究伦理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医生执业资格开展干细胞治疗可能触犯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干细胞制品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限制境外组织在华采集、保藏人类遗传资源,要求干细胞研究涉及的遗传资源需通过安全审查,防范生物数据泄漏风险。上述法律构建了干细胞“全链条管控”体系,覆盖研发、生产、临床研究及应用各环节,既保障技术创新空间,又通过资质要求与刑事威慑防范风险。三、法规三、法规我国干细胞监管法规体系从 2015 年临床研究规范、2017 年药品审批路径到2025 年生产检查细则,形成“临床审批生产”闭环监管。通过海南自贸港试点(允许临床研究政府定价,严格限定适应证与机构资质)等机制平衡创新与安全,构建了防范风险且保障技术转化的监管体系。(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2015 年)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国卫科教发 2015 48 号),是我国首部干细胞临床研究系统性法规,标志着管理从“第三类医疗技术”转向备案制。要求医疗机构(三甲医院且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质)与项目双重备案,需经省级卫生与药监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卫健委与药监局备案。(二)配套指导原则(二)配套指导原则国家药监局发布系列技术指导原则规范细胞治疗产品研发注册:2017 年 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涵盖各类细胞及研发全过程;2021 年发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0布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基因修饰细胞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022 年发布免疫细胞治疗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指导原则;2024 年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要求开展剂量探索、细胞动力学及免疫原性研究,为临床方案设计提供技术标准。四、指南与规范四、指南与规范我国干细胞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深入推进,2016-2024 年间发布 16 项重要诊疗指南与专家共识,涵盖抗衰老、消化、传染病、心血管等 10 余个临床领域,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华医学会各学组等权威机构牵头,体现多学科协作共识,具体详见表 3-1。表表 3-1 我国干细胞治疗相关诊疗指南与专家共识我国干细胞治疗相关诊疗指南与专家共识序号序号标题标题发布人发布人/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内容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时间1干细胞抗衰老技术规范化指南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抗衰老分会干细胞是维持人体动态平衡的种子细胞。机体通过干细胞增殖和分化,实现细胞更新。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中各个组织器官的干细胞数量逐渐减少,干细胞的增殖分化能力下降,使受损的组织和器官得不到及时的修复和再生,直接导致人体,衰老和疾病的发生。20162中国衰老与抗衰老专家共识(2019 年)何琪杨,刘光慧,保志军,孔庆鹏,陶军,于艳秋,雷燕抗衰老的策略包括:清除衰老细胞、服用药物、限制饮食、干预肠道菌群(肠道微生物)、补充干细胞和活性因子等方面。20193克罗恩病肛瘘诊断与治疗的专家共识意见克罗恩病肛瘘共识专家组干细胞局部注射等其他治疗方法对克罗恩病肛瘘有一定治疗作用,等级判定:推荐。并列举一项多中心的三期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显示局部注射自体脂肪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症状缓解率为 49.5%,与对照组有显著差异,且尚未见干细胞相关不良反应的报道。20194干细胞在整形修复美容领域研究和临床试验的专家共识中国医师协会整形美容医师分会干细胞和再生医学学组干细胞及其衍生物治疗是具有广阔前景的再生医学手段,多年的研究表明,它在皮肤再生、组织修复、血管化、软组织及骨软骨再生、组织年轻化、毛囊再生等方面具有显著疗效。20215干细胞移植规范化治疗肝硬化失代偿的专家共识(2021)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干细胞工程专业学组该共识囊括了干细胞移植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临床应用规范以及干细胞移植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的研究重点,提到干细胞移植途径主要有经肝动脉移植、经门静脉移植、肝内注射、脾脏注射、外周静脉输注等途径。应根据患者自身条件和状态确定所用干细胞类型及移植途径。20216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共识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感染病间充质干细胞治疗 COVID-19 安全性良好,在缩短病程、减轻肺部损伤、降低炎症因子2021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1序号序号标题标题发布人发布人/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内容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1,北京)学分会,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生物治疗学专业委员会水平等方面显示出较好的临床疗效,并对间充质干细胞治疗 COVID-19 提出了建议,包括了患者的选择、细胞输注的准备、细胞输注的监测和不良反应处理、疗效评价指标等。推荐剂量为每次 1-3106cells/kg,每次间隔 37 天,共进行 3 次输注。7自体干细胞移植规范化治疗下肢慢性缺血性疾病专家共识(2021)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干细胞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临床新技术管理委员会,首都医科大学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北京华炎血管疾病诊疗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自体干细胞移植对下肢慢性缺血性疾病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学界公认。20218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1 年版)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造血干细胞应用学组,中国抗癌协会血液病转化委员会间充质干细胞在预防和治疗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方面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可通过促进调节性 T 细胞增殖活化、调控 Th1/Th2比例等方式发挥免疫调节作用。20219骨关节炎临床药物治疗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分会,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医师分会运动医学学组,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医师分会关节镜学组间充质干细胞广泛存在于各类组织中,经诱导后可分化为成骨细胞或软骨细胞,可用于修复受损的骨或软骨,在 OA 的治疗中已有应用,但其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尚需大量随机对照试验验证。202110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力衰竭中国专家共识(2022)中华医学会组织修复与再生分会该共识重点对自体干细胞移植过程中的相关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血管病的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以期规范和促进干细胞的临床研究及应用。202211异体间充质干细胞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中国医院协会临床新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多项临床研究已证实间充质干细胞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安全且有效,大大提高了患者的疗效,改善了生存质量和预后。202212中国骨关节炎诊疗指南(2024 版)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疼痛病学分会间充质干细胞通过直接组织生长、分化为特定软骨细胞和促进组织修复等来治疗膝骨关节炎,并通过抗炎和免疫调节、旁分泌为关节修复创造了最佳环境。202413延缓衰老药物干预研究中国老年医学专家共识(2024)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干细胞治疗被认为是一种补充再生细胞的有效方法。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老年衰弱患者注射干细胞后,某些症状得到改善,炎症标志物水平有所下降。基于干细胞及其衍生物的技术,在延缓衰老和治疗衰老相关疾病等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临床应用前景,为解决衰老相关疾病的临床困境提供了新思路。202414干细胞在银屑病研究领域和临床试验的专家共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皮肤科该共识明确了银屑病治疗常用的干细胞类型、干细胞治疗银屑病的方法、剂量和途径,以及干细胞治疗银屑病的临床评价。此外,此共识还规范了干细胞及其相关产品的采集、制备、保存和质量控制过程,为银屑病干细胞治疗领域提供了最新的具体参考标2024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2序号序号标题标题发布人发布人/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内容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准和实践指南。15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4 年版)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干细胞应用学组推荐可以尝试根据临床需求应用间充质干细胞预防 cGVHD。202416肾脏病领域“十大创新方向”中国专家共识(2024年版)肾脏创新与转化联盟肾脏病领域“十大创新方向”专家组在肾脏病领域,应用干细胞治疗多种急性肾损伤及慢性肾脏病动物模型显示出多靶点的肾脏保护作用,具有临床转化前景。202417细胞治疗产品生产检查指南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替代 2022 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征求意见稿),目前生产环节最权威的实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需建立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对细胞采集、培养、冻存等关键步骤进行失效模式分析(FMEA);数据管理需实现全流程追溯,电子记录须具备审计追踪功能,不可篡改。2025五、审批监管框架五、审批监管框架我国干细胞领域构建了“临床研究与药品审批并行”的“类”双轨制监管框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工协作,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临床转化的全链条规范化管理,具体机制如下:(一)按药品监管(一)按药品监管为规范细胞治疗产品的研发与注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7年底发布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人体来源活细胞产品的技术要求。该指导原则强调细胞制品生产全过程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GMP)并严格执行,同时通过非临床和临床试验验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 年版)规定,包括干细胞在内的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作为治疗用生物制品,需按新药要求进行临床试验和上市申报注册,由国务院药品监管机构审批。随着细胞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监管机构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监管政策,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例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发布三项审评工作程序,包括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和优先审评审批。纳入该程序的产品将享有审评时限缩短、优先核查检验等政策支持。随着国内多家企业申报干细胞产品的注册临床试验,2023 年 4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制定 人源干细胞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为干细胞产品的药学研究提供针对性的技术建议。同年 6 月,国家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3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 人源性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旨在规范干细胞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规划、设计、实施和数据分析,确保受试者安全和权益。2024 年 1 月,CDE 发布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详细阐述非临床研究阶段对人源干细胞产品的药理药代动力学研究、安全性评价、免疫原性以及致瘤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强调在非临床研究中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025 年 1 月,CDE 发布细胞治疗产品生产检查指南,该本指南涉及细胞治疗产品的生产现场检查,包括从供者材料的运输、接收、产品生产和检验到成品放行、贮存和运输的全过程,也包括直接用于细胞产品生产的基因修饰载体或其他赋予细胞特定功能的材料的生产、检验和放行等过程。至此我国已经建立涵盖药学、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南文件体系,对尽快满足临床急需发挥积极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按产品生命周期分类发布核心指导原则见表 3-2。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国内共有 79 家企业(不含子公司)的 186 款干细胞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140 项通过默示许可进入临床,涉及急性心肌梗死、特发性肺纤维化等重大疾病。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4表 3-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干细胞药物研发相关指南生命周期阶段生命周期阶段指导原则名称指导原则名称发布时间发布时间临床指导间充质干细胞防治移植物抗宿主病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4 年 1 月早期发现与非临床人源干细胞产品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24 年 1 月药学(CMC)开发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7 年 12 月免疫细胞治疗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2 年 5 月细胞治疗药品药学变更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3 年 4 月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4 年 11 月细胞治疗药品药学变更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25 年 7 月GMP 生产细胞治疗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2022 年 4 月临床前与早期临床人源性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3 年 6 月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1 年 2 月历史文件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 年 3 月(二)按医疗技术双备案路径(二)按医疗技术双备案路径除药品申报途径外,我国还构建了以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医疗技术备案途径。该备案管理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依据 2015年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需完成“机构 项目”的双重备案。备案机构必须为三级甲等医院,且应具备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级别的实验室,项目需经伦理审查后提交。截至 2025 年 8 月,全国共有 158 家备案机构(其中广东 22 家、北京 21 家、上海 16 家,占全国总数的 32%),山西、青海、西藏等地区尚无备案机构,资源分布呈现集中态势;累计备案临床研究项目 186 项,主要集中于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明确“备案项目不得直接进入临床应用”,但后续转化路径细则尚未出台,导致部分项目“备案后难推进”。2025年 9 月 1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技术路径独立地位,允许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在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5审批后将备案研究项目申请进入收费临床阶段,可能为解决备案项目转化难题提供了制度依据。(三)各地区创新审批模式各地区积极推进干细胞产业发展进程。海南凭借“国九条乐城条例”,率先开创以真实世界数据替代期临床的“特许医疗”模式;深圳颁布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专项立法,实施“双轨制”管理模式;成都借助服务业开放试点契机,将再生医学纳入外资准入清单,率先推行按疗效付费模式并开展医保商保试点;天津通过“并联审查容错清单”举措,将审批时限缩短一半;北京着重关注外籍人才持股与医美场景备案事宜;上海以三年行动方案为依托,打造“细胞治疗医院”新型业态;湖南(长沙)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以及 20 亿元产业基金,推动伦理互认工作;南沙允许备案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项目,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灵活性的试验区域。已达成从“政策破冰”至“区域赛马”的阶段性跨越,成都、海南、南沙分别代表着以医保支付驱动、特许立法驱动和标准化监管驱动的转化模式。未来,需在立法统一、支付创新以及国内互认等方面采取有效举措,以实现全域可及性与产业升级。六、政策特点及效果六、政策特点及效果中国干细胞监管政策历经“探索规范创新”三阶段演变,构建起覆盖研发、临床、生产、应用全链条的法规体系,呈现“严格性与灵活性并存”“国际化接轨与本土化创新结合”的特征。(一)分阶段推进,监管逐步收紧与开放平衡(一)分阶段推进,监管逐步收紧与开放平衡我国干细胞监管呈“宽松、收紧、再开放”三段演进:20062012 年探索期,纳入重大科技规划但乱象丛生,2012 年原卫生部叫停未批治疗;2015 至今为规范期,实行“双备案”,锁定三甲主体并禁收费,2017 年将细胞治疗纳入药品审批;2024 年起创新期,逐步探索临床转化路径,2025 年部分省市开始尝试开放技术转化路径与医保试点,实现安全与创新动态平衡。(二)法规依托现有框架,核心法律明确监管底线(二)法规依托现有框架,核心法律明确监管底线我国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构建“全链条管控”:干细胞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6制品按生物制品管理,须遵守 GMP 生产规范;民法典确立捐献自愿、禁止买卖原则;刑法将非法无证干细胞治疗纳入非法行医罪(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制售不合格产品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重者可判死刑);生物安全法严控境外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研究须通过安全审查防范数据泄露。(三)审批监管“类双轨制”,兼顾效率与安全(三)审批监管“类双轨制”,兼顾效率与安全我国实行“药品申报”与“医疗技术备案”类双轨监管:药品路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IND临床BLA 全流程,项目不得直接用于临床,作为技术路径,海南博鳌乐城先行区已立法先行先试。2025 年细胞治疗产品生产检查指南要求风险分级与电子追溯;20162024 年 16 项专家共识覆盖抗衰老、肝硬化等 10 余领域,实现临床应用标准化。七、挑战与未来方向七、挑战与未来方向干细胞治疗是一种充满创新且具有颠覆性的医疗方式,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阶段。虽然干细胞的临床价值非常显著,但其个性化需求高、技术创新突出、专利壁垒明显,质量控制以及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估体系仍有待完善,同时还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用和伦理议题,这无疑对产品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在我国现有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和完善我国细胞治疗产品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政策能够与创新技术的发展和突破同步,实现监管与创新的良性互动及协同发展。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7第二节 地方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第二节 地方层面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随着国家对细胞治疗领域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地方层面也积极响应,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与特色,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干细胞监管法规政策,旨在推动干细胞技术的临床应用与产业发展,具体如下。一、海南省一、海南省2013 年,国务院批复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国九条”),允许申报干细胞临床研究;2019 年四部委印发实施方案(新“国九条”),支持研究转化,但存在周期长、不适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局限。2019 年,海南省四委局出台暂行规定,按新“国九条”申报研究转化:小样本探索性研究由机构承担费用;大样本研究可收取细胞制剂与临床成本费用;完成小样本研究经省卫健委、药监局核准后,可在先行区内转化应用。2020 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第十九条明确医疗机构可在先行区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2023 年,海南省发改委印发间充质干细胞大样本临床研究系列规范,涵盖制剂制备、质控、存储、运输、临床应用及安全保障 6 大专题,特色为可操作落地,明确机构负责人为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2024 年 12 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促进规定(2025 年 2 月施行),明确干细胞技术可商业化应用及合法收费,审查程序为:先行区医疗机构申报省药监局管理局技术评估省医保局和卫健委价格备案。2025年23 月,乐城先行区发布两批 生物医学新技术转化应用实施目录,共 31 项技术,涵盖肝功能损伤、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关节退行性病变及肿瘤等疑难病症。2025 年 8 月 30 日,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正式公布了新一批(第三批)获批的细胞与基因治疗(CGT)新技术项目,同时明确了这些项目的定价标准及对应的落地医疗机构。三批获批项目清单详见表 3-3。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8表 3-3 乐城先行区生物新技术项目及收费批次批次获批医院获批医院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价格价格第一批瑞金医院海南医院膝骨关节炎的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技术3.6 万/次瑞金医院海南医院间质性肺疾病的自体肺上皮细胞治疗技术15 万/次四川大学华西乐城医院改善射血分数减低性心力衰竭的人脐带来源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技术6 万/次第二批瑞金医院海南医院间质性肺疾病的气道基底层干细胞治疗技术15 万/次(疗程结束)瑞金医院海南医院支气管扩张症的气道基底层干细胞治疗技术15 万/次(疗程结束)瑞金医院海南医院RPE65 双等位基因突变相关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的基因治疗单眼 48 万/次四川大学华西乐城医院恶性肿瘤个性化 DC 疫苗治疗技术15 万/次(67 次)四川大学华西乐城医院缓解骨髓移植后抗宿主病的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技术8 万/次第三批四川大学华西乐城医院抗 EB 病毒感染的细胞疫苗技术1.6 万/次树兰(博鳌)医院治疗肺纤维化的宫血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技术14 万/疗程海南慈铭博鳌国际医院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的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技术8 万/次二、广东省二、广东省2020 年 3 月,深圳发布支持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平台建设,推动干细胞技术创新应用。2020 年 4 月,广东多部门联合出台 支持深圳发展细胞治疗产业实施方案,支持深圳发展细胞治疗产业,实施精准医学与干细胞专项。2020 年 6 月,广东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探索协同创新机制。2020 年 8 月,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允许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等新技术研究转化。2020 年 10 月,广东五部门发布精准医学与干细胞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干细胞等专项,提升医药制造水平。2021 年 3 月,深圳推进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立法,支持研发创新与高质量发展。2021 年 6 月,深圳南山区发布干细胞临床试验先行先试实施方案,支持干细胞临床试验先行先试及标准化建设。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492021 年 9 月,广东发布“精准医学与干细胞”专项研究指南,涵盖类器官构建、功能亚群鉴定等 5 个研究方向。2021 年 11 月,深圳发布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规范细胞采集储存及临床试验。2021 年 11 月,深圳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细胞治疗攻关项目给予最高 3 亿元资助。2021 年 12 月,广州越秀区发布干细胞治疗技术创新发展规划支持干细胞治疗等新技术,建设华南精准治疗中心。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深圳开展干细胞、免疫及基因治疗研发。2022 年 3 月,深圳大鹏新区规划发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探索特许医疗试点。2022 年 6 月,深圳培育“20 8”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2022 年 6 月,大鹏新区规划推动细胞治疗产业,发展精准医疗旅游。2022 年 7 月,深圳支持建设细胞与基因生物安全检测平台,培育干细胞新业态。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开展干细胞、免疫及基因治疗研发的若干意见支持深圳开展干细胞、免疫及基因治疗研发。2024 年 1 月,广州出台广州市细胞基因领域合作研发与临床试验支持政策支持细胞基因领域合作研发与临床试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允许拓展性试验用于病情相同患者。2024 年 2 月,广东印发广东省细胞治疗技术攻关计划加快细胞治疗技术攻关,研发免疫细胞改造、干细胞类器官筛选等技术,开展恶性肿瘤等疾病临床研究;4-5 月广州开发区及南沙出台细胞基因技术全生命周期奖励办法,覆盖细胞基因技术应用、临床试验等全生命周期奖励。2024 年 3 月,南沙发布南沙新区细胞基因产业市场准入放宽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准许细胞基因企业备案后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允许港澳企业利用境内遗传资源开展医学研究。2025 年 4 月 2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选择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0开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扩大开放试点,推动细胞与基因产业集聚发展,积极争取试点范围拓展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支持医药企业在统一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下,以自建产能或者委托生产形式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开展跨境分段生产。2025 年 6 月,南沙批准“异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治疗慢急性肝功能衰竭”试点,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承担,后续将扩展至其他高水平医院。2025 年 7 月 21 日,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布局细胞与基因治疗等新赛道,从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开展 IIT 研究、加快公共平台建设、打造生物医药特色园区等进行发力。三、北京市三、北京市2020 年 11 月,北京发布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指南,制定干细胞等新技术伦理指南,规范临床研究审查。2020 年 11 月,北京“十四五”规划支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2021 年 3 月,北京科教工作要点提出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初审,支持机构与企业合作推动临床应用。2021 年 4 月,北京印发北京市干细胞技术研发与临床转化实施方案支持干细胞等新技术研发,引导创新成果在本市转化,突破卫生健康“卡脖子”技术。2021 年 7 月,北京发布北京市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监管创新行动计划提出争取人类遗传资源服务站等试点,支持干细胞等创新产品监管创新。支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前沿技术研发,推动精准诊断和突破性治疗。推进细胞与基因治疗等第三方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国家动物模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医疗器械、细胞与基因治疗等 70 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规划新建 180 万平方米诊断试剂、核酸药物厂房。2022 年 8 月,北京自贸区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干细胞技术开放发展试点方案探索干细胞等技术开放发展模式,制定细胞检验机构资质标准,支持第三方药物检验机构出具临床研究报告。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12021 年 8 月,北京卫健委发布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专项经费资助指南鼓励开展干细胞治疗相关研究,给予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2021 年 8 月,北京“十四五”规划搭建基因编辑平台,加快间充质干细胞、CAR-T 等产品研制,推动医药制造与健康服务发展。2021 年 11 月,北京国际科创中心规划提出到 2025 年研发经费占比保持 6%左右,建设世界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核心技术研发,建立重大疫病、疑难罕见疾病精准诊断和治疗方法。支持细胞和基因治疗等原创新药研发,加速重大疾病药物研发,建立新药孵化平台。2021 年 11 月,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印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发展规划 提出到 2025 年研发经费占比保持 6%左右,建设世界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2021 年 11 月,中关村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发展规划 支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生命科技研究。建设细胞和基因治疗中试生产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发展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未来生命健康产业。2022 年 1 月,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新型细胞治疗等技术转化,推动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2022 年 3 月,北京市卫健委工作要点提出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初审和政策咨询辅导。2023 年 2 月,北京经开区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聚集区建设措施,发挥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创新及临床资源优势,重点发力品种开发、市场应用等,打造产业聚集区和全球新药智造高地。2023 年 9 月,北京多部门措施支持化妆品新原料研发,鼓励基因编辑和新型细胞培养底层技术攻关。2024 年 2 月,北京市政府任务清单提出加强细胞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布局,推进集群化发展。2024 年 2 月,雄安新区措施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疏解落地,围绕细胞治疗等加强新药创制。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2支持新区医疗机构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允许使用境外未注册药械发展高端医疗,加速国际创新药械中国注册。2024 年 2 月,海淀区发布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措施(细胞与基因治疗专项),重点支持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及数字医疗研发生产。药品领域涵盖干细胞治疗、CAR-T 等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及创新化学药、现代中药等。对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按临床阶段给予最高 500 万-3000 万元研发支持,累计不超过 5000 万元;获注册证并产业化的企业奖励 3000 万元,销售收入达3000 万元再奖 300 万元;同时获 NMPA 和 FDA 临床试验批件的额外补贴 500万元。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 IIT 研究,按入组病例数及实际费用 30%补贴,每个项目不超过 50 万元,企业年补贴不超过 300 万元。2024 年 4 月,北京多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全链条发展若干措施,从研发、临床、审批等八方面支持创新医药发展。措施通过政策协同支持创新药械全链条发展,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及产业数字化升级,完善多元支付体系减轻医疗负担。强化投融资支持,用好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推动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前沿项目落地及产品快速上市。2024 年 5 月,北京印发 北京市细胞基因治疗领域核爆点专项行动计划,在细胞基因治疗等领域部署核爆点专项;支持研究型医院与三甲医院合作开展早期临床研究,鼓励商业保险开发创新药保险产品,推动细胞疗法快速形成产业增量,提升第三方研发生产服务能力,构建全球领先生命科学创新走廊。2024 年 7 月,北京出台北京市干细胞临床试验及国际合作管理办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及国际合作,便利港澳企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探索基因诊断与治疗领域开放试点。4 月 7 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 年)。2025 年 4 月 7 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 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 年)。措施提出高质量建设国际医药创新园区,启动建设北京临床研究中心,聚焦医学人工智能、细胞和基因治疗、合成生物等前沿领域开展全球领先的临床研究和技术转化;加快建设干细胞创新转化中心、疫苗与蛋白药物智造研究院等重大平台,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3持续建设小分子、核酸药物等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平台;持续提升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产业发展能级,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等领域,做优服务科学家创业全过程的专业孵化器,加速科学家原创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审评审批效能,与国家监管机构紧密配合,围绕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脑机接口、3D 打印生物材料等领域,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监管,推进国家级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四、上海市四、上海市2020 年 5 月,上海发布上海市干细胞技术研发科创计划部署干细胞体内命运示踪技术研究,建立移植细胞质量控制标准。2020 年 11 月,上海“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规模倍增,打造国际竞争力高端产业集群。2021 年 5 月,上海出台上海市高端生物制品研发支持政策支持抗体药物、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高端生物制品研发。2021 年 5 月,上海药监局推进上海市细胞治疗全产业链培育与监管创新方案细胞治疗全产业链培育与监管创新,关注干细胞药物研发进程。2021 年 7 月,上海印发上海市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发展规划聚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前沿领域,攻关关键装备材料研发。2021 年 7 月,上海发布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发展规划推动干细胞修复、组织再生等细胞技术临床应用,发展抗体药物、细胞治疗等高端生物制品。2021 年 9 月,上海印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专项规划提出突破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关键技术,打造相关产业集群。突破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关键技术,促进再生医学、肿瘤免疫治疗等领域应用。建立细胞与基因治疗关键技术体系,覆盖载体研发、生产工艺等环节,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化。2021 年 12 月,浦东发布浦东新区人体细胞和基因技术研发产业化支持草案支持人体细胞和基因技术研发产业化,强化风险管控与监管。2022 年 1 月,浦东发布 浦东新区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推动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与空间布局。2022 年 10 月,上海印发上海市基因和细胞治疗产业集群发展方案打造基因和细胞治疗产业集群,突破载体递送等技术,推动产品研发转化。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42022 年 11 月,上海发布上海市细胞治疗产业发展方案(20222024 年)目标 2024 年产业规模 100 亿元,建成创新策源地与产业高地。2022 年 11 月,浦东印发浦东新区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发展方案(20222025 年)目标 2025 年新增创新产品 45 个,产业规模超 100 亿元,新增上市企业 5 家以上。2023 年 9 月,上海通过上海市基因治疗产业创新发展方案通过 12 项任务和 8 项措施,提升创新转化与产业能级。2024 年 1 月,上海出台上海市细胞治疗创新生物制品研发转化支持政策加强注册指导服务,重点支持细胞治疗等创新生物制品研发转化。2024 年 7 月,上海发布上海市外商投资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管理办法鼓励外商企业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2024 年 7 月上海发布上海市支持生物医药全链条创新 37 条措施支持生物医药全链条创新,覆盖研发、审批等关键环节。五、天津市五、天津市2020 年 6 月,天津滨海新区出台天津滨海新区干细胞临床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争取干细胞等临床应用试点,推动优惠政策制定。2021 年 4 月,天津自贸区上报天津自贸区细胞治疗先行先试报告,推动临床转化应用。2021 年 7 月,天津自贸区批复建设天津自贸区基因与细胞治疗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以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为主体,探索基因与细胞治疗试点,试点期 3 年。示范基地依托全闭环管理环境,对标国际标准开展细胞治疗临床转化试点,为国家试制度、试标准。推动形成细胞治疗技术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探索临床试验同期用药等突破,形成可复制经验。2021 年 11 月,天津“十四五”规划围绕双城格局,建设“滨城”生物医药聚集核心区与“津城”重点区,形成产业空间布局新格局。2022 年 12 月,天津自贸区印发天津自贸区基因和细胞治疗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打造基因和细胞治疗示范基地,形成技术规范与制度创新,探索 IIT 研究等突破。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52023 年 7 月,天津通过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健康需求。六、湖南省六、湖南省2022 年 7 月,湖南三部门印发湖南省细胞治疗临床研究管理通知加强细胞治疗临床研究、质量及信息发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 年 6 月,湖南省药监局发布湖南省药监局关于支持干细胞研究的提案回复,支持干细胞研究,搭建创新平台,推荐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22 年 4 月,湖南召开湖南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集群发展座谈会纪要建议吸引干细胞企业聚集,支持药物申报,促进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集群发展。2022 年 9 月,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获批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干细胞临床前沿技术研究试点方案,成立生物医学区域伦理委员会,选取源品细胞等为试点单位,在物价部门指导下试行成本性收费。2025 年 7 月 31 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系全国首个省级细胞与基因产业专项法规,明确支持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建立拓展性使用与临床试验管理机制。七、四川省七、四川省2022 年 6 月,四川出台四川省支持细胞治疗等创新药物研发生产的若干措施,支持细胞治疗研发生产;成都纳入服务业开放试点,2024 年将细胞与基因治疗列为前沿医疗试点重点,明确三甲牵头准入条件并启动项目申报。2025 年 1 月,成都启动干细胞治疗牙周病试点,由华西口腔医院牵头实施“人牙囊间充质干细胞治疗牙周病临床新技术应用”项目。2025 年 5 月 15 日,四川省医药健康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办公室发布四川省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瞄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等赛道,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一批创新药开发项目,制定创新药重点研发目录;扩大干细胞临床研究试点医疗机构,支持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发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6八、山东省八、山东省2021 年 8 月,烟台发布烟台市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发展意见,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等八大领域,建设关键技术平台,推动成立产业联盟,打造再生医疗临床试验中心。2023 年 1 月,山东自贸区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细胞治疗临床转化试点方案,支持多中心临床试验及伦理互认,探索标准体系并开展转化试点。2025 年 9 月,山东省发改委、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等 13 个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聚焦于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包括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人工智能与生物医药融合、实现核心设备与材料自主可控;提高临床研究和转化水平,布局细胞制备中心、支持第三方服务平台、鼓励临床研究与转化并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培育产业发展生态,纳入现代医药产业链、打造产业加速园、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制度供给,在自贸区开展试点、提供上市许可指导、优化伦理审查、鼓励商业保险覆盖、完善研发物品进口制度。旨在全链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产业新高地。九、江西省九、江西省2020 年 2 月,江西依据江西省干细胞治疗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应急通道管理办法开通应急通道,完成南昌大学一附院、二附院项目初审并报国家备案。十、安徽省十、安徽省2024年5 月,合肥发布 合肥市推进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行动方案明确 3 个重点方向 10 项主要任务。重点加强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等环节建设研发平台,以“揭榜挂帅”形式攻关关键技术,支持共建企业研发平台。十一、江苏省十一、江苏省2020 年 8 月,南京发布 南京市打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地标行动计划,重点发展细胞存储、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等细胞与基因产业,构建从存储到临床应用的全产业链。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72021 年 8 月,南京江北新区发布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基因技术和细胞治疗为主攻方向,促进“医药研教康养”融合发展,鼓励干细胞等生物医学技术研究应用。2021 年 8 月,江苏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将生物医药集群列为重点,推进细胞免疫治疗等创新药物研发,支持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2021 年 9 月 2 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指出生物医药技术是新引擎,把握全球生物底层技术成熟与应用突破机遇,重点发展新一代基因编辑、新型测序等前沿技术,加快突破生物技术药等关键技术,培育壮大细胞治疗产品等生物技术药,攻克上下游技术瓶颈,推动高端细胞培养基等国产化替代,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策源地。十二、福建省十二、福建省2021 年 8 月 13 日,厦门市印发厦门市“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基于现有基础和创新优势,重点发展生物药等,瞄准肿瘤等重大疾病,开展溶瘤病毒治疗、干细胞或免疫细胞治疗等个体化生物治疗技术和肿瘤精准医疗技术。十三、黑龙江省十三、黑龙江省2020 年 2 月 24 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疫情防控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审评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出“提前办”“当日办”等举措,指导哈医大一院完成人胚胎干细胞治疗重症新冠肺炎药物临床试验备案,为重症患者寻找治疗方案。十四、吉林省十四、吉林省2023 年 12 月 5 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打造吉林省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新赛道的实施方案,提出细胞治疗领域重点开展细胞制剂产品开发、制备技术研究及项目备案推进。十五、河南省十五、河南省2025 年 2 月 17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布促进中原医学科学城细胞和基因治疗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该政策基于先行先试、平台赋能和全链发展三大原则,围绕四个方面共九项具体政策提供支持。政策内容包括:支持先行先试,通过建立细胞标准体系和探索“风险分级、准入分类”管理制度来第三章我国干细胞监管政策58突破监管壁垒,并对制定行业标准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支持成果转化,为 1类创新药提供最高 5100 万元的临床和上市奖励,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支持项目集聚,对固定资产投资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 10%给予最高2000 万元支持,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投资额 30%给予最高 6000 万元奖励;支持做优做强,对年销售收入突破不同梯度的产品给予最高 600 万元奖励,并鼓励开发科技保险。十六、中国香港十六、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卫生署 2021 年 8 月 1 日实施 2020 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条例,将“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列为“先进治疗产品”由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独家审批。设立 HealthInnoHK 创新平台聚焦于与医疗相关的各种科技。十七、中国澳门十七、中国澳门中国澳门地区目前依赖 在生物学及医学应用方面保障人权及人类尊严公约(第 11/199/M 号法令)等现有法律约束,未针对干细胞制定细化标准。十八、中国台湾十八、中国台湾中国台湾地区 2014 年颁布人类细胞治疗产品临床申请作业与审查基准(2019 年修订),为细胞治疗管理奠定基础,基准与美日标准同步,缩短研发上市周期。2018 年修订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开放 6 项临床细胞治疗技术及适应证(国外常规治疗、安全性高且疗效明确的技术)。2024 年 6 月,中国台湾地区通过再生医疗法,为台湾首部系统性再生医学法律,明确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及组织工程监管要求:涵盖自体、同种异体及异种异体细胞(异种需严格审批);除“恩慈治疗”外需完成人体试验;禁止胎儿细胞,羊水等组织不受限;仅医疗机构可执行,非医疗机构最高罚款 2000万新台币。59第四章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第四章 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第四章 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通过对全球干细胞监管政策演进脉络的梳理,我们清晰地看到,各国正致力于在安全底线、伦理红线与产业发展之间构建一种动态的、精细化的平衡机制。然而,政策的完善仅仅是干细胞技术真正造福于民的“上半场”。当监管的框架逐步明晰,产业的浪潮随之奔涌而来。如何将政策构建的“可能性”转化为市场认可的“可行性”,如何让实验室的突破真正满足临床巨大的需求,并经受住资本与市场的检验,成为我们必须直面并深入探讨的“下半场”核心议题。换言之,监管挑战的破题为产业前景的展开设定了舞台与规则。接下来,我们将把视角从“政策制定者”转向“产业实践者”,深入剖析在既定规则下,技术迭代与临床需求将如何双轮驱动全球干细胞市场的格局演变,资本与政策又如何在其中扮演关键变量。我们将特别关注,中国如何凭借其独特的制度创新与市场纵深,在全球竞合的“下半场”中,将潜在的规模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标准优势与产业优势,从而完成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关键一跃。第一节 干细胞产业发展与现行监管挑战第一节 干细胞产业发展与现行监管挑战一、全球政策发展路径一、全球政策发展路径全球政策近二十年呈螺旋式升级路径:20002010 年,美欧日完成“伦理红线”立法(美国 NIH 人类胚胎干细胞指南、欧盟奥维耶多公约),核心为“防范先行”。20102018 年,技术临床推动监管转向“产品监管”:美国21 世纪治愈法案、欧盟 ATMP 法规将细胞治疗纳入药品法体系,形成“上市前审批 上市后警戒”规则;日本出台再生医学促进法 再生医学安全法奠定法律基础。自 2018 年起至今,产业需求对监管创新形成反向驱动,构建起“加速通道 豁免通道”的双轨模式:美国的再生医学先进疗法(RMAT)、欧盟的优先药物计划(PRIME)/人道主义使用授权(HE)、日本的条件上市制度、韩国的研究阶段收费机制,均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供了“可承受的合规途径”。中国同步经历三个阶段:2012 年“叫停乱象”阶段体现“防范先行”理念;2015-2023 年“双备案 IND”阶段反映产品监管的逐步完善;2024 年海南自60第四章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促进规定 的出台以及地方立法浪潮的涌现,标志着迈入双轨创新的第三阶段。二、全球各国政策对比二、全球各国政策对比中美欧日韩因其监管特征与技术优势,已成为全球干细胞转化研究领域的主导力量,政策对比数据参见表 4-1。表 4-1全球主要干细胞研发国家监管政策对比政策政策中国中国美国美国欧盟欧盟日本日本韩国韩国监管框架监管框架“类”双轨制:药物BLA 医疗技术双备案 特区先行先试“类”双轨制:联邦药物 BLA 州级立法技术应用双轨制:EMA 集中BLA 审评 医院豁免(HE)双轨制:药品 PMDA 医疗技术三级风险分级单轨制 提前收费:CTPs 药物管理 临床研究阶段收费核心法规核心法规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15)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生物医学新技术促进规定(2024)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草案)(2025)21 世纪治愈法案(2016)实验性干细胞治疗法案(2017)关于先进治疗医药产品的第 1394/2007号法规(2007)第 2017/745 号医疗器械法规(2017)再生医疗安全确保法(2014)医药品医疗器械法(2014)细胞治疗剂条件许可运营方针(2016)、先进再生生物法(2024 修订)审批路径审批路径IND/期BLA(60 天默示许可)医院备案项目不得收费生物医学新技术先行先试区备案收费IND/期BLA(12-18 月)州级HE/Right-to-TryEMA 集中程序(210缩短至 150 天 PRIME)成员国 HE(50 例/年)INDISTNDA 附条件上市(7 年验证期)医疗技术/级分级备案CTA附条件批准(/期数据)医院研究阶段收费创新通道创新通道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RMAT、BTD、优先审评PRIME、PriorityMedicinesSAKIGAKE(优先审评)条件许可、研究阶段收费支付体系支付体系地方医保试点(成都按疗效付费)、商业保险补充商业保险 Medicare特殊通道跨境基金 分期支付医保覆盖限制性批准产品医保覆盖不足(自付60%)上市产品上市产品1 款间充质干细胞药物(2025)8 款细胞治疗药,其中 1 款间充质干细胞药物7 款干细胞药物26 款再生医疗产品,其中 4 款干细胞药物7 款干细胞药物主要瓶颈主要瓶颈个案研究后的转化路径不清、区域资源不均州级立法削弱联邦权威HE 标准碎片化,不同医疗机构研究数据不统一技术集中在几种自体细胞,面临中国和韩国的挑战商业化过度、虚假宣传61第四章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第二节 干细胞产业市场前景分析第二节 干细胞产业市场前景分析一、技术迭代与临床需求双轮驱动产业增长一、技术迭代与临床需求双轮驱动产业增长全球在老龄化疾病(骨关节炎、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罕见病(渐冻症、移植物抗宿主病)领域存在巨大需求。诱导多能干细胞(iPSC)、基因编辑(CRISPR-Cas9)、3D 生物打印与类器官模型等技术突破,推动产业从单一细胞治疗向“细胞 基因 材料”多学科融合升级。日本京都大学 iPSC 衍生视网膜细胞疗法已完成期临床,有望成全球首个获批 iPSC 产品;全球超 200 家药企将类器官模型纳入新药研发,降低临床试验失败率。二、全球资本与政策密集布局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二、全球资本与政策密集布局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各国加大研发投入:美国 NIH 年度专项资金超 15 亿美元;中国“十四五”规划将干细胞专项共计立项约 30 亿元;日本设千亿日元基金加速转化。Precedence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干细胞市场 167.3 亿美元,2034 年预计达 488.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11.3%。北美 2023 年占比 43.60%(美国主导),亚太依托中韩间充质干细胞及抗衰应用突破,20242034 年增速 18.76%,抗衰消费级市场成型,再生医学器官修复增速突出。三、中国以制度创新破解技术转化瓶颈成效显著三、中国以制度创新破解技术转化瓶颈成效显著针对全球伦理争议、法规碎片化难题,中国通过政策创新破局:海南乐城“真实世界数据”替代期临床试验,缩短上市周期 12 年;成都开展“按疗效付费”医保试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加速指南将干细胞新药审批周期压缩至 28 个月。产业本土化能力提升:国产培养基替代率从 10%跃升至 40%。当前全球 30%细胞治疗企业处于无临床管线的概念阶段,存在投资泡沫风险;中国 2024 年获批的 25 个干细胞 IND 中,间充质干细胞(MSC)占 70%(22/25),其中脐带 MSC 占 52%,同质化竞争突出。但依托“区域试点 新药加速”双轮驱动,中国干细胞治疗市场仍有望高速发展,需在技术爆发与资本退潮交汇点把握机遇、规避风险。全球干细胞监管步入“深度竞合”阶段:技术迭代远超立法周期,需在伦理底线、产业诉求与患者可及间动态平衡。中国凭借制度弹性与市场纵深,已具备从“跟跑”转向“并跑”乃至“领跑”基础;关键在于将地方试点经验上升为国62第四章干细胞转化应用前景展望家规则,规模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占据全球再生医学“场景极 规则极”双重高地。63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附录我国干细胞产业政策一览表第五章附录我国干细胞产业政策一览表序号序号发文年月发文年月发文部门发文部门政策名称政策名称11999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22006 年 2 月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32006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非血源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42006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非血源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52009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6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72011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82012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干细胞研究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十二五”专项规划92013 年 3 月卫生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102013 年 3 月卫生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112013 年 3 月卫生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和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122015 年 2 月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与转化医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32015 年 7 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142015 年 7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152016 年 1 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延长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规划设置时间162016 年 3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成立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72016 年 3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成立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182016 年 5 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公示192016 年 7 月 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2016 年 10 月科技部“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2017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212016 年 10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22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32016 年 12 月国家食药监总局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42016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52017 年 1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262017 年 3 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 关于加强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与监管工作的通知64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 附录序号序号发文年月发文年月发文部门发文部门政策名称政策名称局办公厅272017 年 4 月 科技部“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282017 年 5 月科技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92017 年 5 月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十三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302017 年 5 月国家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312017 年 9 月 科技部“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2018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322017 年 11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的公告332017 年 12 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342018 年 1 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 年本)352018 年 3 月 药品审评中心细胞治疗产品申请临床试验药学研究和申报考虑要点362018 年 5 月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 年度项目公示372018 年 10 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382018 年 11 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392018 年 12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43 号(医疗体育类 434 号)提案答复的函402019 年 1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 6238 号建议的答复412019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 2019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布422019 年 2 月 国家卫健委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432019 年 3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442019 年 6 月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452019 年 8 月 国务院关于 6 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462019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关于支持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实施方案472019 年 9 月 国家科技部“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482019 年 9 月 国家 21 部委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492019 年 10 月科技部“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 2019 年度拟立项项目502019 年 10 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细胞治疗产品申报临床试验药学研究问题与解答(第一期)512019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65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 附录序号序号发文年月发文年月发文部门发文部门政策名称政策名称522019 年 11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GMP 附录-细胞治疗产品(征求意见稿)532019 年 11 月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542019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552020 年 3 月 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 2020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562020 年 8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人源性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治疗产品 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572020 年 9 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582020 年 12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592021 年 2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免疫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602021 年 2 月 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4371 号建议的答复612021 年 2 月 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7606 号建议的答复622021 年 2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基因修饰细胞治疗产品非临床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632021 年 5 月 国家科技部2021 年“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642021 年 5 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652022 年 1 月 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征求意见稿)662022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672022 年 2 月 国家科技部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等5 个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682022 年 4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 年版)的通知692022 年 4 月 科技部官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等重点专项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702022 年 5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712022 年 8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722022 年 10 月国家药监局大力推动干细胞应用转化大力发展国家干细胞产业促进机制作出回复732022 年 10 月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细胞治疗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742022 年 12 月商务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最佳实践案例752023 年 3 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762023 年 4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人源干细胞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66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 附录序号序号发文年月发文年月发文部门发文部门政策名称政策名称772023 年 5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体细胞临床研究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稿)782023 年 5 月 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92023 年 6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人源性干细胞及其衍生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802023 年 6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自体 CAR-T 细胞治疗产品药学变更研究问题与解答(征求意见稿)812023 年 7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临床相关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822023 年 8 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832023 年 8 月 国务院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842023 年 9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间充质干细胞防治移植物抗宿主病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852023 年 10 月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862023 年 10 月国务院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72023 年 11 月国务院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882024 年 1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间充质干细胞防治移植物抗宿主病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892024 年 1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902024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912024 年 3 月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 年本)922024 年 3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932024 年 7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CFDI)细胞治疗产品生产现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942024 年 9 月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952024 年 11 月商务部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962024 年 11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细胞治疗产品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972025 年 2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试行)982025 年 3 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92025 年 6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先进治疗药品的范围、归类和释义(征求意见稿)1002025 年 6 月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1012025 年 6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4年)67第五章 附录第五章 附录序号序号发文年月发文年月发文部门发文部门政策名称政策名称1022025 年 7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细胞治疗药品药学变更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1032025 年 9 月 国家卫健委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干细胞技术“先行先试”及转化应用的建议1042025 年 9 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先进治疗药品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68免责声明免责声明免责声明免责声明版权声明版权声明:本系列蓝皮书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数据、观点及设计)的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所有。未经研究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摘编、修改、出版、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信息用途信息用途:本蓝皮书仅供学术交流与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医疗建议、技术推广或投资决策依据。读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咨询专业人士或机构。内容准确性内容准确性:研究院已尽力确保蓝皮书内容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但干细胞领域研究进展迅速,部分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或疏漏。研究院不对因使用本内容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第三方引用第三方引用:蓝皮书中可能包含引自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观点、数据或图表,此类内容仅为学术讨论之目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研究院不对第三方内容的准确性或合法性负责。免责范围免责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依据本蓝皮书内容所采取的行动,均视为独立判断后的行为,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解释权解释权:本免责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所有。69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上海干细胞临床转化研究院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干细胞监管政策蓝皮书临床级干细胞资源库发展蓝皮书干细胞标准化研究蓝皮书人诱导多能干细胞(iPSC)标准化与产业化发展蓝皮书干细胞外泌体产业发展蓝皮书干细胞来源类器官技术发展蓝皮书干细胞伦理规范蓝皮书干细胞内泌体技术与产业发展蓝皮书总主编总主编刘中民汤红明编委编委白志慧叶青松乐文俊史小媛刘芳按姓氏笔画排序按姓氏笔画排序李宗金何斌赵庆辉贾文文康九红秘书秘书陈莉李佳潞

    发布时间2025-10-09 85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25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100页).pdf

    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 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025 年 9 月 中国腓骨肌萎缩症(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患者 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 生命质量调查报告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A Survey Report on 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 of Disease,and Quality of Life among Patients with 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 in China 2025 年年 9 月月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命质量调查报告 I 版权声明 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是由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中国罕见病联盟等机构原创制作并享有完整著作权的读物。如需转载或合作,请联系: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罗玉萍,;郑佳音,。献引建议 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罗玉萍,郑佳音.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网络电子书.2025 年 9 月 21 日.Ji-Chang Zhou,Litao Sun,Shimiao Dai,Yuping Luo,Jiayin Zheng.A Survey Report on 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 of Disease,and Quality of Life among Patients with 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 in China.Online e-book.September 21,2025.2025 年 9 月 21 日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II 报告编写人员报告编写人员 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罗玉萍 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 郑佳音 中国罕见病联盟、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报告审核报告审核专家专家 刘小璇、樊东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张如旭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段晓慧 中日友好医院 姚晓黎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与实施机构与工作工作人员人员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陈宇清、朱俊颖、马苗苗、李 尧、程敏宁、孟欣茹、杨 静、黄靖瑤、陈金金、林慧冰、马赫咛 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罗玉萍、彭雨璇、林 恬、吴 竞、马夕涵、俞腾燕、孟 茹、张 洁、邢海龙、康 丹、张睿晗、杨金奇、龙 濯、徐伟伟、栗 涛、张 琳 中国罕见病联盟:郑佳音(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王新玲、王琦琦、康小文 北京病痛挑战公益基金会:苏佳宇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摘要 III 摘要摘要【背景背景】腓骨肌萎缩症(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CMT)又称遗传性运动感觉神经病,其全球患病率在 17.7-4010 万,影响着近 280 万人,是最常见的遗传性周围神经病。该病表现为神经源性的远端肌肉无力和萎缩,并伴肢端畸形、跛行等临床异质性症状,致残率高,且具有超过 100 多种致病基因的高度遗传异质性,相应的 CMT 亚型类别复杂。有效治疗该病的药物尚无报道,患者只能采取多种健康管理手段来缓解症状。2018 年,我国将 CMT 纳入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但尚无权威的 CMT 患者登记管理系统,对该群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和生命质量等信息仍缺乏系统的关注。【目的目的】调查分析我国 CMT 患者的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生命质量等状况,为促进 CMT 防治与相关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基础资料。【对象和方法对象和方法】制定 CMT 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和生命质量相关调查问卷。健康相关情况包括人口学特征、临床特征(疾病分型、诊断过程、症状与合并症、家族史)、健康管理(生活方式、康复训练、手术与辅具、药物补充剂、疾病知识获取)等方面。通过患者基因检测报告对其 CMT 型别和致病基因进行描述统计。根据 PHQ-9、汉化版 SF-6Dv2、汉化版 EQ-5D-5L/3L、汉化版 EQ-5D-Y、汉化版 CHU9D 等量表的条目询问患者状态,供生命质量评估。基于全国 CMT 患者组织,在 2023 年 10 月到 2024 年 5 月期间对我国 CMT患者展开问卷调查。【结果结果】1.有效调查患者 523 例,总体年龄 25.2 岁;成人 308 人、儿童 215 人;男女比(1.39)、成人未婚率(31.6%)和无业与失业率(30.2%)均高于我国总人群中的相应数据。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摘要 IV 2.临床特征中,CMT1A、CMT2A、CMTX1 和 CMT2S 依次是前 4 种主要的 CMT 类型,占调查患者总数的 57.5%;CMT2S 占比异常突出的原因有待分析。在收集到的致病基因中,PMP22、MFN2、GJB1 和 MPZ 的占比位居前 4 位。在氨酰 tRNA 合成酶(ARS)这类最大的 CMT 致病基因家族中,GARS1 最为常见。患者中症状出现和诊断的中位年龄分别为 7.3 岁和 18.7 岁,症状出现和基因诊断之间的中位间隔为 3.8 年。26.8%的人经历了初诊时误诊。只有 8.3%的人行走速度和平衡没有受到影响,其余的人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未做残疾鉴定者却有 48.9%的比例。在 94 例患者的合并症中,以胃肠病最为常见(17/94),其次为高血压(13/94)。报告有 CMT 家族史的受访患者占 35.2%,以父(28.3%)母(35.3%)、子女(36.4%)和兄弟姐妹(28.8%)确诊为 CMT 的患者最常见。3.健康管理方面,日常锻炼的受访者为 56.4%,儿童参与锻炼的比例(71.2%)高于成人(46.1%)。高达 96.9%的患者没有接受过营养摄入评估,不摄入海水鱼的比例(57.7%)较多,每天摄入蛋类(53.7%)和奶制品(40.9%)的比例还有待提高。有 42.1%的患者在接受康复训练,但 86.4%的患者不了解且未做过 CMT神经功能评分。超半数(51.8%)患者过去一年未使用矫形器。在 129 名使用药物补充剂的患者中,大部分(86.8%)会服用维生素 B12,但仅 17.1%的认为能缓解其症状。少部分(18.4%)患者进行过 CMT 手术矫正。患者获取 CMT 知识的最主要途径是公众号宣传(87.4%),其次是医生科普、病友和网络咨询,并对医生科普寄予更多希望。4.在疾病经济负担的反馈中,64.2%的患者报告 CMT 带来较大经济负担。受访前的一年里,79.2%的患者因 CMT 产生的总医疗费用超过 1 万元;67.4%的患者近乎全部自费承担门诊及随访治疗;58.8%的患者需自费 60%以上的住院治疗费;49.4%的患者在康复治疗方面的支出超过 3,000 元;98.4%的患者基因检测费用需自付。5.关于患者的生命质量,47.0%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在成年患者中更多见。儿童较成年 CMT 患者在行动能力、自理能力和日常活动中存在更大困难。【结论结论】我国 CMT 患者群体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诊断延迟与误诊问题突出,基因诊断可及性低,遗传阻断不足。健康管理存在巨大缺口,日常锻炼水平和膳食摄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摘要 V 入有待改善,康复训练与辅具的普及程度不高,患者对专业医生的科普服务有更多期待。CMT 终生带病的特点,及现有医保体系未能有效覆盖 CMT 的特异性需求,致使患者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疾病导致成年患者心理健康危机严重,未成年患者的活动与自我照顾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在我国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长足发展,以及 CMT 特效药物尚未面世的大背景下,针对 CMT 患者群体的上述问题,我们亟需构建高效诊断体系,提升基因检测和遗传阻断技术的可及性和准确性;建立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管理支持模式;加强健康教育、遗传、营养与心理健康指导,赋能患者自我管理;完善医疗保障与社会支持政策等。落实这些工作,必将大大改善患者群体的健康状况,减轻疾病经济负担,并提升其生命质量。【关键词关键词】腓骨肌萎缩症;社会医学;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生命质量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ABSTRACT VI ABSTRACT Background 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CMT),also known as hereditary motor and sensory neuropathy,is the most common inherited peripheral neuropathy,with a global prevalence of 17.740 per 100,000 individuals,affecting nearly 2.8 million people worldwide.The disease is characterized by neurogenic distal muscle weakness and atrophy,accompanied by heterogeneous clinical features such as acral deformities and limping.It exhibits high disability rates and significant genetic heterogeneity,involving over 100 pathogenic genes,which correspond to a complex classification of CMT subtypes.To date,no effective pharmacological treatments have been reported,and patients can only rely on various health management strategies to alleviate symptoms.In 2018,CMT was included in Chinas First List of Rare Diseases.However,there is still no authoritative national registry or management system for patients with CMT,and systematic attention to their 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 of disease,and quality of life remains lacking.Objectives To investigate and analyze the 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 of disease,and quality of life among patients with CMT in China,and to provide baseline data for promoting CMT prevention/treat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related healthcare services.Subjects and Methods A questionnaire was developed covering CMT-associated 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and quality of life.Health-related information included 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clinical features(disease subtype,diagnostic process,symptoms and comorbidities,family history),and health management(lifestyle,rehabilitation training,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ABSTRACT VII surgery and assistive devices,medical and nutritional supplements,disease knowledge acquisition).Descriptive statistics were performed on CMT subtypes and pathogenic genes based on patients genetic test reports.Patient status was assessed using items from the PHQ-9,Chinese versions of the SF-6Dv2,EQ-5D-5L/3L,EQ-5D-Y,and CHU9D scales for quality of life evaluation.A cross-sectional survey was conducted among patients with CMT in China from October 2023 to May 2024 through nationwide CMT patient organizations.Results A total of 523 valid patient responses were collected.The overall mean age was 25.2 years,comprising 308 adults and 215 children.The male-to-female ratio(1.39),proportion of unmarried adults(31.6%),and proportion of unemployed or jobless adults(30.2%)were all higher than the corresponding figures in the general Chinese population.Regarding clinical features,CMT1A,CMT2A,CMTX1,and CMT2S were the top four CMT subtypes,accounting for 57.5%of surveyed patients.The notably high proportion of CMT2S requires further analysis.Among the reported pathogenic genes,PMP22,MFN2,GJB1,and MPZ were the top four most frequent.Within the aminoacyl-tRNA synthetase(ARS)gene familythe largest group of CMT-related genesGARS1 was the most common.The median ages at symptom onset and diagnosis were 7.3 years and 18.7 years,respectively,with a median delay of 3.8 years between onset and genetic diagnosis.There were 26.8%of patients experienced initial misdiagnosis.Only 8.3%reported no impairment in walking speed or balance;the rest experienced varying degrees of motor impairment.However,48.9%had not undergone disability certification.Among 94 patients reporting comorbidities,gastrointestinal diseases were most common(17/94),followed by hypertension(13/94).Only 35.2%of respondents reported a family history of CMT,most frequently involving fathers(28.3%),mothers(35.3%),children(36.4%),and siblings(28.8%).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ABSTRACT VIII In terms of health management,56.4%of respondents engaged in regular exercise,with a higher participation rate among children(71.2%)than adults(46.1%).A striking 96.9%had never undergone nutritional intake assessment.A majority(57.7%)did not consume saltwater fish,while daily consumption of eggs(53.7%)and dairy products(40.9%)remained suboptimal.Although 42.1%received rehabilitation training,86.4%were unaware of and had never undergone CMT-specific neurological function scoring(CMTNS).Over half(51.8%)had not used orthoses in the past year.Among 129 patients using medical and nutritional supplements,most(86.8%)took vitamin B12,but only 17.1%perceived symptom relief.A minority(18.4%)had undergone corrective surgery for CMT.The primary source of CMT knowledge was public account promotions(87.4%),followed by physician education,peer patients,and online consulting.Patients expressed a strong desire for more public health education from doctors.Regarding economic burden,64.2%reported that CMT imposed a significant financial strain.In the year preceding the survey,79.2%incurred total CMT-related medical expenses exceeding 10,000;67.4%paid almost entirely out-of-pocket for outpatient and follow-up care;58.8%bore over 60%of hospitalization costs themselves;49.4%spent more than 3,000 on rehabilitation;and 98.4%self-funded genetic testing.Concerning quality of life,47.0%suffered from varying degrees of depression,more commonly among adults.Pediatric patients with CMT faced greater difficulties than adult patients in mobility,self-care,and usual activities.Conclusion Patients with CMT in China face multifaceted challenges.Diagnostic delays and misdiagnoses are prominent,access to genetic diagnosis is limited,and genetic blocking is insufficient.Significant gaps exist in health management:daily exercise levels and dietary intake need improvement,rehabilitation training and assistive device usage are underutilized,and patients strongly desire more public health education services from professional physicians.The lifelong nature of CMT,coupled with inadequate coverage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ABSTRACT IX of CMT-specific needs by the current health insurance system,places a substantial economic burden on patients.The disease leads to severe mental health crises in adults and significantly impairs mobility and self-care abilities in minors.With the substantial socioeconomic and healthcare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the absence of CMT-specific medications at present,addressing the difficulties faced by patients urgently requires us to:establish efficient diagnostic systems;enhance the accessibility and accuracy of genetic testing and genetic blocking techniques;create a whole-life-cycle,multidimensional management and support model;strengthen health education,genetic,nutritional,and mental health guidance to empower patient self-management;and improve healthcare coverage and social support policies.Implementing these measures will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health status,alleviate the economic burden,and enhance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patient population with CMT.Keywords 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social medicine;health status;economic burden of disease;quality of life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目录 X 目录 摘要摘要.III ABSTRACT.VI 1.前言前言.-1-1.1.腓骨肌萎缩症的性质与症状.-1-1.2.CMT 的病理与遗传分型.-2-1.3.CMT 流行病学研究现状.-2-1.4.CMT 患者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研究现状.-4-1.5.本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4-2.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对象与方法.-5-2.1.研究对象.-5-2.1.1.纳入标准.-5-2.1.2.排除标准.-5-2.2.研究技术路线.-5-2.3.研究方法.-6-2.3.1.问卷设计.-6-2.3.2.问卷预调研.-7-2.3.3.正式调研.-8-2.3.4.质量控制.-11-2.3.5.统计方法.-12-3.结果结果.-14-3.1.问卷收集情况分析.-14-3.2.CMT 患者健康状况分析.-14-3.2.1.人口学特征分析.-14-3.2.2.疾病型别和致病基因分布.-17-3.2.3.疾病的初诊、确诊及误诊情况.-20-3.2.4.疾病的症状及其他患病情况.-25-3.2.5.家族史.-29-3.2.6.生活方式.-29-3.2.7.康复训练.-35-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目录 XI 3.2.8.辅具与手术等采用情况.-36-3.2.9.药物与营养补充剂的使用.-39-3.2.10.患者的疾病知识来源.-42-3.3.疾病经济负担分析.-44-3.3.1.医疗支出概况.-44-3.3.2.门诊及随访治疗支出.-46-3.3.3.住院支出.-48-3.3.4.康复治疗的支出.-49-3.3.5.基因检测的支出.-50-3.4.生命质量分析.-51-3.4.1.生命质量得分汇总及抑郁情况分析.-51-3.4.2.成年患者的生命质量.-52-3.4.3.未成年患者的生命质量.-54-4.讨论讨论.-56-4.1.患者基本人口学特征.-56-4.2.患者的临床特征.-57-4.2.1.疾病亚型与致病基因.-57-4.2.2.疾病诊断情况.-58-4.2.3.患者的合并症.-60-4.3.患者的健康管理.-60-4.4.疾病经济负担.-62-4.5.患者生命质量.-63-4.6.本研究的优势与不足.-64-5.结论结论.-66-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68-7.英文缩略词汇表英文缩略词汇表.-73-8.附录附录.-75-8.1.附录 1:CMT 患者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的文献调研.-75-8.2.附录 2:汉化版六维健康调查简表版本 2(SF-6DV2)与权重.-83-8.3.附录 3:汉化版欧洲五维五水平生命质量量表(EQ-5D-5L)的赋分.-84-8.4.附录 4:汉化版儿童九维健康效用表(CHU9D)各项权重.-85-9.致谢致谢.-86-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1.前言 -1-1.前言前言 1.1.腓骨肌萎缩症腓骨肌萎缩症的性质与的性质与症状症状 腓骨肌萎缩症(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CMT)是指一组慢性起病、逐渐进展的累及运动和感觉神经的遗传性周围神经疾病1,又称遗传性运动感觉神经病(hereditary motor and sensory neuropathy,HMSN)。1886 年,CMT 由法国的Jean-Martin Charcot 和 Pierre Marie2以及英国的 Howard Henry Tooth3首次描述,因此由三位研究者的名字而命名。作为罕见病和最常见的遗传性周围神经病,早期国外报道其患病率是 12,500,我们荟萃分析的全球患病率在 17.7100,000 4,估计影响了全球约 280 万人5。2018 年,CMT 被列入我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至此,社会和公众对于 CMT 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患者本能的隐私保护,与外界沟通交流较少,社会无法深入了解这一部分群体,对该病关注度仍不高。CMT 的临床症状主要是四肢运动与感觉神经病变,表现为远端的肌肉萎缩和无力,手部及足部的畸形,踝背屈无力等症状6-9,属高致残性疾病(图 1-1)。其中,远端肌肉无力通常跟长度依赖性神经受损有关10;更有患者出现听力减退11、视神经萎缩12、脊柱侧弯13等症状;除此之外,部分患者可出现由于神经受损所导致的呼吸肌无力14、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15、哮喘16、消化系统功能障碍17等并发症。图图 1-1.CMT 患者手、足肌肉萎缩与畸形症状患者手、足肌肉萎缩与畸形症状 CMT 是一种渐进性的、长度依赖性的周围神经病变。尽管目前认为,CMT是一组具有高度的表型变异性和遗传异质性的罕见病,其发病年龄和严重程度有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1.前言 -2-很大差异,但大多数患者在青春期开始出现症状,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不同程度的加重,伴随终生,给患者的生命质量带来严峻的挑战18。1.2.CMT 的病理与遗传的病理与遗传分型分型 早期,根据 CMT 患者神经传导速度(nerve conduction velocity,NCV)进行分类,可将 CMT 分为 CMT1(脱髓鞘型,NCV 45 m/s)和 DI-CMT(中间型,NCV 为 35-45 m/s)19。其中,CMT1 常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一般发病较早,有 75%的病例在 20 岁之前就发病。对于 CMT1 的患者进行神经活检,会观察到广泛的节段性髓鞘脱失与髓鞘再生形成的“洋葱头”样结构20;而 CMT2 型一般神经传导速度正常,仅仅是轻度减慢,主要表现为轴突病变,伴或不伴有感觉神经受累,患者进行神经活检显示轴突的细丝和微管减少了 50!。随着 Sanger 测序、二代测序(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NGS)等分子诊断技术22,23的不断发展与成熟,越来越多的导致 CMT 的致病基因及位点被发现并鉴定,研究者在 NCV 分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突变的基因类型对 CMT 患者进行分型19。CMT 的遗传方式包括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常染色体隐性遗传、X 连锁(X-link)显性遗传和 X 连锁隐性遗传19,24。近些年已经发现至少 120 多个(或更多)基因与 CMT 有关25,对应着复杂多样的 CMT 亚型。先天致病基因的多样性再加上后天非遗传因素的影响,每个亚型在临床表型上存在一定的临床异质性,这很大程度上干扰着患者康复干预措施的制定。1.3.CMT 流行病学研究现状流行病学研究现状 CMT 的高度遗传异质性伴随着其在不同人群和地区存在显著的差异。由于在自然人群中,CMT 患者相对罕见且散在分布,通过某项社会流行病学调查来揭示 CMT 患病率的难度很大。研究者更多通过临床病案资料、专病登记系统和对应人口数据来测算患病率,并通过家系分析揭示遗传类型和突变谱。国际上关于 CMT的流行病学研究较早,欧美地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CMT患者登记系统。根据欧洲国家的登记数据,CMT 的总患病率被报道约为 10-28100,000 26,其中 CMT1A 是最常见的亚型,占所有 CMT 患者的 40-50%。美国除了通过遗传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1.前言 -3-性神经病变联盟(Inherited Neuropathy Consortium,INC)的登记系统掌握 CMT等疾病的流行与致病基因谱等情况,还通过倡导建立的遗传性神经病变全球登记系统(Global Registry of Inherited Neuropathy,GRIN)来聚集患者、医务人员、研究开发人员、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等各行业的力量来促进 CMT 等疾病的防控27。除此之外,意大利28、日本29等国也建立有 CMT 患者报告系统。其他国家如西班牙30、挪威31也在人群队列中开展了 CMT 患者筛查,报告了疾病的表型和基因型谱。相比于欧美国家,中国对 CMT 的关注起步较晚。我国大陆电子文献数据库检索显示,最初对 CMT 的报道来自 1959 年陈谅和孙维权(原沈阳医学院神经精神病学教研组)发表在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上的病例报道32。由于 CMT患病率低、患者散在分布且缺乏统一登记管理,我国在 CMT 患者健康状况方面的研究面临着样本获取和数据整合困难的双重挑战。自中文期刊数据库建立以来的数百篇 CMT 相关文献中,老一辈到年轻学者的研究主要报道了该病的临床特征、诊断分型、手术与康复等方面的内容;长期围绕该病开展研究的团队并不多见。湘雅医院唐北沙教授团队自上世纪 90 年代起即进行相关研究,在该领域有着丰富的临床和基础研究成果,并对 CMT 的规范化临床诊疗进行了总结33,34;唐教授也因此成为我国南方地区 CMT 研究的重要奠基者之一。近些年,国内一些从事 CMT 诊治研究的临床项目组,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樊东升和刘小璇、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张如旭、中日友好医院顾卫红和段晓慧等专家领导的项目组,在 CMT 疾病管理系统和队列建设中取得了相对突出的进展。目前我国 CMT 病例报道和人群研究报道主要是揭示部分患者的临床特点、神经电生理特征,以及常见分型的种类。在部分队列35-37中报告了中国 CMT 患者的分型比例,但却无法得出统一的结果。由于尚无全国性的 CMT 患者登记系统,也缺乏权威的流行病学数据和多中心协作研究,这进一步限制了对 CMT 患者诊断现状、康复治疗、疾病负担和生命质量等多方面问题的了解。总体而言,国内外 CMT 流行病学研究在患病率、亚型分布和基因变异谱上存在一定差异。CMT 研究领先的国家已建立完善的患者登记系统,并结合基因筛查和大数据分析推进 CMT 的精准流行病学研究,而我国在这方面仍有巨大差距。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1.前言 -4-1.4.CMT 患者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研究现状患者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研究现状 目前,我们尚未从中国知网、PubMed、Embase 等文献数据库查阅到针对 CMT疾病经济负担的专门研究,可见人们对该群体这一问题的认知基本属于空白。在有关 CMT 患者生命质量的研究方面,通过检索国内外文献,最终只有 21 篇关于意大利、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外的报道(见附录 1)。这些有限的研究通常使用一些生命质量评价量表来评估 CMT 患者的生命质量,反映出患者在躯体活动能力、心理与情绪、社会功能等多方面遭遇的危害。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尚属空白。1.5.本调查本调查研究研究的的目的目的和意义和意义 综上所述,由于人群中 CMT 病例罕见、患者自我隐私保护意识强等原因,患者的患病信息很难收取和分析,我国 CMT 患者的健康状况依旧不明晰。患者的疾病负担与康复治疗需求也无法得知,相关政策的制定与优化缺乏数据支撑。除此之外,由于疾病高度的遗传异质性,部分患者无法被准确诊断,已确诊患者的疾病进程也很难进行评估,加上肢体畸形、行动受限等因素,患者的生命质量想必面临极大挑战。本研究基于全国性 CMT 患者的网络社交群,采用包括社会人口学特征、疾病分型、诊断情况、症状与合并症、家族史、生活方式、康复治疗、疾病知识获取、各类医疗支出等信息的调查问卷收集数据,分析 CMT 患者的健康相关状况和疾病经济负担;同时,通过标准化的多种生命质量量表对我国 CMT 患者的生命质量进行问卷评价。相较于现有文献中的病例报道和有限的临床研究,本研究将不仅在国内首次开展 CMT 患者健康状况的系统性调查,还将分析 CMT 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和生命质量。这些工作将为我国 CMT 患者的早期筛查、遗传咨询、康复管理等提供实证数据。另一方面,基于我们有限样本的调查发现,极力呼吁建立全国性的专病登记管理系统,或在大型自然人群研究中关注 CMT 的流行与健康状况,加强基因突变谱分析,以掌握 CMT 疾病相关信息,为医药行业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研发策略提供参考,为卫生部门制订、修订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从而控制CMT 遗传与流行,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降低其经济负担、提高其生命质量。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5-2.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研究对象 本项目的研究对象是来自全国各省级地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全年龄段的 CMT 患者。无法自行完成问卷的患者,由患者的监护人或代理人填写本问卷。本次研究由深圳市科技计划基础研究重点项目(JCYJ20200109142446804)资助,并通过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中大公卫(深圳)医伦(2020)第 002 号。2.1.1.纳入标准纳入标准(1)符合临床诊断标准或经审查基因检测报告后为 CMT 的患者。(2)了解且同意参加本项目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1.2.排除标准排除标准(1)由中毒、感染等原因引起的其他获得性周围神经疾病。(2)经基因检测诊断的其他遗传性周围神经病,如遗传性压力易感性周围神经病、遗传性感觉自主神经病等。(3)排除无效、空白问卷。2.2.研究研究技术路线技术路线 本研究技术路线如图 2-1 所示,并将在接下来的“研究方法”中展开阐述。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6-图图 2-1.技术路线图技术路线图 2.3.研究方法研究方法 2.3.1.问卷设计问卷设计 本项目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和生命质量三大部分。通过文献调研、专家咨询与小组访谈来设计和选用问卷。(1)文献调研文献调研 参阅类似的人群调查项目,健康相关状况的问卷内容包括:1)人口学特征;2)临床相关特征(CMT 型别和致病基因、疾病诊断状态、症状及合并症、家族史)和 3)健康管理情况(生活方式、康复训练、手术与辅具的运用、药物与营养补充剂、CMT 知识获取途径)等部分。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7-通过检索中国知网、PubMed、Embase 数据库,搜集已公开发表的 CMT 疾病经济负担和生命质量相关文献,梳理总结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文献调研阶段的文献检索策略、纳入排除标准、检索结果、分析结果详见附录 1。因尚无针对 CMT 患者经济负担的调研项目可供直接借鉴,故通过参考国内其他罕见病的经济负担问卷条目,分析疾病相同性质,借鉴量表结构,设计本部分问卷。对评估患者生命质量的问卷,采用患者健康问卷调查表(Patient Health Questionnaire-9,PHQ-9)、汉化版六维健康调查简表版本 2(Short-form 6-Dimension Version 2,SF-6Dv2)、汉化版欧洲五维五水平生命质量量表(European Quality of Life Five Dimension Five Level Scale Questionnaire,EQ-5D-5L)、汉化版欧洲五维生命质量量表儿童版(European Quality of Life Five Dimension Questionnaire Youth Version,EQ-5D-Y)、汉化版欧洲五维三水平生命质量量表(European Quality of Life Five Dimension Three Level Scale Questionnaire,EQ-5D-3L)和汉化版儿童九维健康效用表(Child Health Utility 9D,CHU9D)。其中,EQ-5D-Y 用于自己填写问卷的儿童患者,EQ-5D-3L 提供给代理人帮忙填写问卷的儿童患者。(2)专家咨询与小组访谈方法)专家咨询与小组访谈方法 根据调研结果设计问卷初稿后,进行专家咨询和小组访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问卷。专家咨询主要与临床专家、神经学科专家和患者代表一起展开探讨会,对问卷设计问题进行探讨,对不合理的问题和结构进行修改,对问卷可读性进行检查。小组访谈主要通过与部分受访者进行前期沟通与交流,从项目介绍、海报设计、项目认识、项目认可度以及内容的专业性等进行评估,收集患者意愿与建议,进一步优化问卷。2.3.2.问卷预调研问卷预调研 项目通过“中国罕见病联盟”云平台发放电子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资料,数据收集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到 2024 年 5 月。问卷调研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预调研、正式调研和患者回访。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8-(1)条目可读性预调研)条目可读性预调研 前期招募 CMT 患病志愿者进行问卷预调研。主要对问卷条目设置的合理性、可读性进行调查,对于部分信息上传的操作便捷性进行测试。预调研结束后,由志愿者反馈填写问卷过程中的疑问点及可读性差的部分,经过与相关领域专家的讨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2)生命质量问卷预调研)生命质量问卷预调研 由于 PHQ-9、EQ-5D-5L 和 CHU9D 已建立适合中国人群的评分方法,预调研中以这三个量表为例评估我们调查工作的效果。纳入患者 36 人,其中包括儿童 19 人。分析这三个问卷量表的结果显示,PHQ-9、EQ-5D-5L 和 CHU9D 三个量表的 Cronbachs 分别为 0.905、0.700 和 0.800,说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和内部一致性。2.3.3.正式调研正式调研(1)健康相关状况健康相关状况 1)基本人口学信息 此部分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身高、体重、户口类型、居住地区、是否异地就医、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就业状况、年收入、参保情况、吸烟情况、饮酒情况(类型、次数)和残疾类型等。2)临床特征 CMT 型别和致病基因 受访者填写 CMT 型别和致病基因的信息,同时上传正式的诊断书和基因检测报告,供后期核对校验。CMT 疾病诊断状态 患者的诊断状态包括是否已进行诊断、是否因疑似 CMT 首次就医即确诊、就诊医院、发病日期、确诊日期、是否误诊、首次诊断做了哪些检查、对基因检测了解程度、做基因检测的时间等。患者症状及合并症 患者的症状调查主要包括:行走情况(是否可以独立行走、平衡情况)、肌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9-肉萎缩部位、畸形部位、局部不适情况、感觉障碍情况、其他症状(如耳聋、认知模糊等)、患者身体活动障碍程度(轻、中、重)。合并症调查包括患者是否患有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患者填报的其他疾病情况。家族史 家族史的调查包括调查直系与旁系亲属中患 CMT 的情况(有类似症状未确诊、确诊)、患其他遗传性疾病和常见非遗传性慢性疾病的情况。3)健康管理情况 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主要关注体力活动和饮食摄入情况。前者包括患者日常是否能进行生活自理、日常静坐时间、日常锻炼方式及锻炼时长等内容。后者则让患者或其监护人回顾过去一年的饮食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进餐、口味倾向、是否有不自主体重下降、是否因食欲下降摄食减少、是否进行营养摄入评估、体检是否有营养不良情况、部分食物(海水鱼、红肉类、蛋类、奶制品、绿色蔬菜、新鲜水果)摄入频率、皮肤暴露于阳光的时间和对于维生素 D(vitamin D,VD)缺乏的认知等。康复训练 调查内容包括:是否进行康复训练、是否有接受康复训练前评定、是否检测十米步长、电生理检测情况、肌力训练、平衡训练、是否有步行训练、是否有日常生活训练。辅具与手术的运用 调查患者是否使用辅具、手术和物理因子治疗,以及辅具使用的满意度、不使用辅具的原因、辅具价格调查等情况。药物与营养补充剂 调查患者(含临床受试者)是否服药、治疗情况是否有效、初次使用的治疗方法及时间和体检时间等。CMT 知识获取途径 调查现阶段患者获取 CMT 疾病相关知识的途径、对 CMT 神经病变评分量表(CMT neuropathy score,CMTNS)的了解情况、未来希望获取 CMT 相关知识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10-的方式等。(2)疾病疾病经济负担经济负担 主要包括:1)总费用,含就诊频率、发病以来总医疗费用等信息;2)门诊费用,包括是否因 CMT 门诊或随访(次数、平均一次的费用、自费比例)、门诊诊察费用细则(药物、手术、床位等费用);3)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次数、平均一次的费用、自费比例、住院诊察费用细则(药物、手术、床位等费用);4)康复费用,包括是否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治疗费用;5)基因检测费用,包括免费基因检测次数、自费基因检测次数、基因检测费用及报销情况、对医疗费用的接受程度;6)其他间接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餐饮、住宿、护工等具体金额、是否因 CMT 出现误工或请假等情况、因 CMT 导致失业的损失、因 CMT 导致提前退休的年龄、是否需要亲友照顾以及亲友因看护患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等。(3)生命质量)生命质量 PHQ-9 是一个用于筛查和评估抑郁症状严重程度的工具。该问卷包括 9 个条目:抑郁情绪、睡眠障碍、食欲变化、疲劳感、集中注意力困难、自我评价降低、兴趣或愉快感丧失、动作减慢或过度焦虑以及自杀念头。每个条目采用 0-3分的四级评分,基于 4 个回答选项,从“一点也不”到“几乎每天”,其中“一点都不”得分为 0,随程度增加,逐项加 1 分。总分由各条目得分之和计算得出,将抑郁症的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类:0-4(无或最轻微)、5-9(轻度)、10-14(中度)、15-19(中重度)和 20-27(重度)。汉化版 SF-6Dv2 是用来评估成人生命质量相关的量表,包含了躯体功能(physical function,PF)、角色限制(role limitation,RL)、社会功能(social function,SF)、疼痛(pain,PN)、精神状态(mental health,MH)、活力(vitality,VT)等 6个维度(方面或条目)。其中,“疼痛”为 6 个健康水平,其余各维度为 5 个健康水平。从低到高表示测试者在该维度下“无限制”到“严重受到限制”。每个水平的赋分方式不一致,如附录 2 所示。SF-6Dv2 的最终效用值计算方式是 U=C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11-PF RL SF PN MH VT38,其中 C 为常数 1。汉化版 EQ-5D-5L 量表是评估成人(18 岁)生命质量的另一种量表,包括 5 个条目:行动情况(mobility,MO)、自立能力(self-care,SC)、日常活动力(usual activities,UA)、疼痛与不适(pain/discomfort,PD)和焦虑与抑郁(depression/anxiety,DA)。每个条目分有 5 个水平,包括,“没有任何困难”(程度=1)、“有一点困难”(程度=2)、“有中等困难”(程度=3)、“有严重困难”(程度=4)和“有极度困难”(程度=5)。汉化版 EQ-5D-5L 对 5 个条目各 5个水平赋予不一样的得分,如附录 3 所示。最终得分 U=1(MO n SC n UA n DP n DA n),n=1,2,3,4,5 39。得分范围是0.391 至 1.000。问卷包括一条视觉刻度尺(EQ-5D-5L-VAS),刻度为 0-100,填写者可根据自我健康状态进行评分。其中“0”表示最差健康状态,“100”表示最好健康状态。汉化版 CHU9D 是一种用于评估 7-17 岁儿童健康相关生命质量的效用量表。该量表包括 9 个维度:发愁(Worry)、伤心(Sad)、疼痛(Pain)、累(Tired)、恼怒(Annoy)、作业完成情况(Schoolwork)、睡眠(Sleep)、日常生活(Daily)和活动能力(Activity)。每个维度的回答包括 5 个水平。采用优劣尺度法(best-worst scaling,BWS)效用评分体系,每个条目赋予的分数不一致,如附录 4 所示40。最终的效用值得分:U=1 0.9437(1 Worry n Sad n Pain n Tired n Annoy n Schoolwork n Sleep n Daily n Activity n)。上述汉化版的多个量表,各评价维度各水平的赋分可能有别于非汉化版,赋分情况参见相应附录。汉化版 EQ-5D-Y 和汉化版 EQ-5D-3L 也都按照中国效应积分体系进行评分41,42。同时,类似上述的 EQ-5D-5L-VAS 视觉刻度尺,用 EQ-5D-Y-VAS 和 EQ-5D-3L-VAS 分别对二者做可视化评估。2.3.4.质量控制质量控制(1)问卷设计质量控制)问卷设计质量控制 通过文献预调研的方法,使用合理的调查结构和类目对问卷进行设计。通过专家咨询和小组研讨,再次评估问卷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对制定和设计的问卷进行预调研,测试问卷的可读性和完整性,评估并完善问卷。(2)问卷发放质量控制)问卷发放质量控制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12-本研究通过“中国罕见病联盟”云平台进行线上问卷发放。该平台已经有较为成熟的问卷数据收集系统,问卷页面可读性强、页面清晰、结构完整,适合各年龄段患者阅读并填写。(3)问卷填写质量控制)问卷填写质量控制 调研前期,研究人员根据省级行政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为分组条件,将患者区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配备 1-2 名志愿者。调研开始前,研究者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拆解问卷中的各个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问卷填写过程中,由志愿者进行监督和检查患者及其代理人的填写情况,加强注意事项的提醒,保障问卷的填写质量。(4)调查对象的质量控制)调查对象的质量控制 该研究调研对象主要来自中国“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微信群的 CMT 患者,患者遍布全国,数据具有普遍代表性。其次,通过“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的公众号宣传,确保进一步扩大样本量。参与此次问卷调查的患者大部分来自患者组织群,其前期对于 CMT 疾病关注度较高,能够较好地配合此次调查。问卷填写前,由志愿者对接受调查的对象进行问卷填写注意事项的提醒并在调查对象填写过程中给予全程协助。(5)偏倚控制)偏倚控制 鉴于本研究采用线上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在问卷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控制潜在的选择偏倚。首先,为提高样本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卷通过多个渠道发布,包括 CMT 相关患者组织、罕见病公益平台、微信社群及公众号等,力求覆盖不同地区、年龄和社会背景的 CMT 患者。其次,为尽量降低因网络问卷带来的覆盖不足问题,在问卷开头设立筛选问题(如是否为本人填写等),并在回收后进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剔除无效或不完整答卷。再次,为减少高教育水平或数字素养较高人群的过度代表,问卷内容设计简洁明了,支持患者家属协助填写,同时提供研究人员及志愿者联系方式,方便答疑及一对一协助填写。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数据的代表性和可靠性,有助于降低因网络问卷调查方式带来的选择性偏倚。2.3.5.统计方法统计方法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13-问卷结果分析中,所有的统计分析均为双侧检验,使用 R Studio(4.2.0)进行数据分析,使用 Microsoft Excel 进行绘图。对于连续型变量,检查是否服从正态分布。采用均数(mean)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SD)描述正态连续型资料;采用中位数(median)四分位数(inter-quartile range,IQR)描述非正态数据;采用频数(n)和百分比(%)描述分类资料。对于连续型变量采用 t 检验进行组间比较;对分类变量的组间比较采用 2检验或者 Fisher 检验。P 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14-3.结果结果 3.1.问卷收集情况分析问卷收集情况分析 此次问卷共收集到 610 份问卷,经过删除重复填写的问卷记录、删除测试与无效问卷、删除自我报告的非 CMT 患者记录、以及删除基因检测报告中报告的基因非目前报道的 CMT 相关基因(根据Charcot-Marie-Tooth Hereditary Neuropathy Overview1查询判断)的患者,最终纳入分析的共有 523 份问卷,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 85.7%。3.2.CMT 患者健康状况分析患者健康状况分析 3.2.1.人口学特征分析人口学特征分析 本研究纳入 523 名符合条件的患者,他们来自 472 个家庭。如表 3-1 所示,成年(年龄 18 岁)患者 308 人,占 58.9%;未成年(年龄 0.05)。进一步比较调查 CMT 人群与中国普通人群的性别构成比,发现 CMT 患者的男女比例高于普通人群(1.39 vs 1.0543,2=9.9376,P=0.0016)。若按成年常人的身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计算公式:BMI=体重(kg)/身高(m)2,计算可得成年 CMT 患者的 BMI 均值为 22.5 kg/m2。在中国法定婚龄成人(男性 22 岁,女性 20 岁)中,未婚比例为 31.6%(91/288),高于中国总人口的 21.1%(根据 中国人口普查年鉴 202044计算,2=18.936,P T 否 0.2 7.1 GARS1 7 c.1138GA 否 1.3 50.0 c.1810-5TC 否 c.1015GA 是 c.1002CG*否 c.888GC 否 HARS1 2 c.93CG 否 0.2 14.3 c.238AG 否 0.2 7.1 MARS1 1 c.238CT 否 0.2 7.1 WARS 1 c.413TA 否 0.2 7.1 YARS1 2 c.397GA 否 0.4 14.3 c.787TC 否 注:*来自同一家庭的三名患者有这种突变;#确认该位点的突变是否在 CMT患者群体中有过报道;该突变已被此前研究报道45。通过检查所有患者的基因检测报告,我们进一步确定了 6 例携带 ARS 相关基因突变但不是以 ARS 基因突变进行型别诊断的患者,其中 AARS1 有 3 例,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0-GARS1 有 2 例(表 3-3)。表表 3-3.诊断为非诊断为非 ARS 基因突变的基因突变的 CMT 患者中患者中 ARS 基因突变的分布基因突变的分布 基因基因 病例数病例数 突变点突变点 主要诊断基因主要诊断基因 AARS1 3 c.865GA GJB1 c.667AG MFN2 c.1076AG SORD GARS1 2 c.1523AG SH3TC2 c.1356delC SH3TC2 3.2.3.疾病的初诊、确诊及误诊情况疾病的初诊、确诊及误诊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 523 名患者中,中位发病年龄为 7.3 岁,儿童为 2.1 岁,成人为 14.1 岁(P 0.001;表 3-4)。中位诊断年龄为 18.7 岁,成年受访患者回顾的诊断年龄中位数为 31.0 岁,大于儿童的 4.4 岁(P 0.001)。基因检测是目前常用的疾病类型鉴定方法。结果显示,从发病到基因检测确认分型的中位时间为 3.8年,儿童的 1.5 年短于成人的 11.1 年(P 0.001)。对于诊断情况,不到一半(47.6%)的患者在首次就诊时就能被诊断为 CMT。残疾鉴定方面,总体 48.9%的患者(51.9%的成年患者、44.7%的未成年患者)未被鉴定。有 44%的患者进行了残疾鉴定,其中,鉴定为残疾的级别中,比例较高的为二级残疾,占据了已认定残疾人数中的 14.9%。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1-表表 3-4.CMT 患者的诊断患者的诊断情况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发病中位年龄,岁发病中位年龄,岁 7.3 2.1,16.8 14.1 7.7,29.1 2.1 1.0,4.5 0.001 诊断年龄,岁诊断年龄,岁 18.7 5.3,31.0 31.0 24.0,36.9 4.4 2.5,7.2 0.001 发病到基因诊断发病到基因诊断间间隔隔,年,年 3.8 1.0,12.3 11.1 2.7,19.0 1.5 0.5,3.5 0.001 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n(%)0.725 忘记了 79(15.1)46(14.9)33(15.3)否 195(37.3)111(36.0)84(39.1)是 249(47.6)151(49.0)98(45.6)残疾鉴定,残疾鉴定,n(%)0.118 否 37(7.1)24(7.8)13(6.0)是 230(44.0)124(40.3)106(49.3)未鉴定 256(48.9)160(51.9)96(44.7)残疾类型,残疾类型,n(%)0.507 多重残疾 1(0.2)1(0.3)0(0.0)非残疾/未鉴定/不详 345(66.0)209(67.9)136(63.3)听力残疾 1(0.2)0(0.0)1(0.5)肢体残疾 174(33.3)97(31.5)77(35.8)智力残疾 2(0.4)1(0.3)1(0.5)残疾级别,残疾级别,n(%)0.273 非残疾/未鉴定/不详 345(66.0)209(67.9)136(63.3)一级 21(4.0)13(4.2)8(3.7)二级 78(14.9)40(13.0)38(17.7)三级 40(7.6)27(8.8)13(6.0)四级 38(7.3)18(5.8)20(9.3)未定级 1(0.2)1(0.3)0(0.0)注:对于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对于非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数据表示为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2-表 3-5 显示:男女 CMT 发病年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但女性 CMT的诊断年龄和发病与基因检测的间隔时间均长于男性(P 0.05)。表表 3-5.男性与女性男性与女性 CMT 患者的诊断患者的诊断情况比较情况比较 总体总体 男性男性 女性女性 P*N 523 304 219 发病中位年龄,岁发病中位年龄,岁 7.3 2.1,16.8 8.5 2.3,15.4 5.8 1.9,17.9 0.493 诊断年龄,岁诊断年龄,岁 18.7 5.3,31.0 15.8 5.3,30.5 26.0 5.3,34.2 0.009 发病至基因诊断发病至基因诊断间间隔隔,年,年 3.8 1.0,12.3 3.1 0.8,11.5 5.7 1.1,14.6 0.013 第一次就医时确诊,第一次就医时确诊,n(%)0.601 忘记了 79(15.1)43(14.1)36(16.4)否 195(37.3)111(36.5)84(38.4)是 249(47.6)150(49.3)99(45.2)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非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的数据表示为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男性患者和女性患者之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研究不同 CMT 亚型之间的发病年龄和诊断年龄的潜在差异,以及不同型别是否能在初次诊断时就确诊的区别。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型别间发病年龄、诊断年龄以及是否在初次诊断时就确诊等方面存在差异(P 0.001)。其中,CMTX1 症状通常发生在青春期,中位发病年龄为 15.2 岁,而 CMT1A 通常在更小的年龄出现,约为 13.0 岁。值得注意的是,CMT2S 出现症状最早,中位发病年龄为 0.8 岁,是最早出现的亚型(表 3-6)。-23-表表 3-6.不同不同亚型亚型 CMT 患者患者的的诊断诊断情况情况 CMT1A CMT1B CMT1E CMT2A CMT2S CMX1 其他其他 P*N 145 17 18 71 21 65 186 发病中位年龄,岁发病中位年龄,岁 13.0 5.0,31.3 1.4 0.8,3.5 1.4 0.3,4.3 4.0 2.7,6.4 0.8 0.3,2.2 15.2 12.3,26.5 5.9 1.4,12.5 0.001 诊断年龄,岁诊断年龄,岁 28.5 10.5,37.8 28.8 4.4,31.0 6.5 1.9,24.5 7.2 3.9,25.0 3.4 1.8,9.7 22.2 16.1,32.8 12.3 4.6,31.0 0.001 发病到基因诊断发病到基因诊断间间隔隔,年,年 4.1 0.8,12.25 11.8 3.2,26.9 4.0 1.4,14.3 2.7 0.6,13.6 2.1 0.8,7.4 3.3 1.1,10.3 4.1 1.0,12.3 0.251 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n(%)0.001 忘记了 7(4.8)2(11.8)2(11.1)0(0.0)0(0.0)7(10.8)61(32.8)否 59(40.7)6(35.3)5(27.8)33(46.5)8(38.1)19(29.2)65(34.9)是 79(54.5)9(52.9)11(61.1)38(53.5)13(61.9)39(60.0)60(32.3)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非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的数据表示为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不同 CMT亚型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表 3-7)。表表 3-7.不同地区的不同地区的 CMT 患者诊断患者诊断情况情况 总体总体 城市城市 农村农村 其他其他 P*N 523 292 228 3 发病中位年发病中位年龄,岁龄,岁 7.3 2.1,16.8 6.5 1.8,17.2 8.3 2.6,15.4 2.9 1.5,17.3 0.462 诊断年龄,岁诊断年龄,岁 18.7 5.3,31.0 20.5 5.2,33.6 16.4 5.8,30.8 34.9 19.2,36.1 0.436 发病发病到到基因诊基因诊断断间隔间隔,年,年 3.8 1.0,12.3 3.7 0.8,12.3 4.0 1.2,12.3 3.2 1.9,20.3 0.948 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是否在第一次就医时确诊,n(%)忘记了 79(15.1)39(13.4)40(17.5)0(0.0)0.267 否 195(37.3)110(37.7)85(37.3)0(0.0)是 249(47.6)143(49.0)103(45.2)3(100.0)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非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的数据表示为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不同地区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有 26.8%(140/523)的患者反映有误诊经历,常见的误诊包括脊髓灰质炎(12.8%)、脑瘫(11.2%)、脊髓性肌萎缩(6.4%)、先天性内翻足(4.8%)和发育不良(4.3%)等(表 3-8)。在误诊人群中,32.1%(45/140)的患者经历过医源性损伤。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5-表表 3-8.523 名名 CMT 患者患者中的中的误诊情况误诊情况 误诊情况误诊情况 频频数数(n)百分比百分比(%)总体总体 140 100 脊髓灰质炎 24 12.8 脑瘫 21 11.2 脊髓性肌萎缩 12 6.4 先天性内翻足 9 4.8 发育不良 8 4.3 格林-巴利综合征 8 4.3 周围神经病变 5 2.7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4 2.1 扁平足 4 2.1 弓形足 4 2.1 类风湿性关节炎 4 2.1 缺钙 4 2.1 杜氏肌营养不良 3 1.6 营养不良 3 1.6 3.2.4.疾病的症状及其他患病情况疾病的症状及其他患病情况(1)CMT 疾病相关症状疾病相关症状 在中国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的早期儿童保育与发展项目(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Development,ECCD)中报道,中国 2 岁以上的儿童能够独立行走并保持平衡。在 507 名 2 岁以上的患者中,我们发现只有 8.3%的患者能够独立行走,且不会影响他们的速度或平衡。相反,15.4%的患者不能独立行走。其余患者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独立行走障碍,其特征主要为行走速度慢,姿势步态异常、平衡障碍或上述不同表型的混和。不能独立行走的儿童比例(21.6%)高于成人(11.4%)(表 3-9)。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6-表表 3-9.CMT 患者患者行走情况行走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07 308 199 可以独立行走可以独立行走,n(%)0.038 行进速度迟缓,出现平衡障碍 266(52.5)172(55.8)94(47.2)行进速度迟缓,平衡无障碍 49(9.7)28(9.1)21(10.6)行进速度无影响,但出现平衡障碍 66(13.0)41(13.3)25(12.6)行进速度无影响,平衡无障碍 42(8.3)29(9.4)13(6.5)无法独立行走,无法独立行走,n(%)78(15.4)35(11.4)43(21.6)其他其他,n(%)6(1.2)3(1.0)3(1.5)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在图 3-3 展示的患者行走与症状情况中,我们看到 70.9%的成人和 80.4%的儿童在行走时容易摔倒;有超过半数(60.7%)的成人患者存在双足跛行;34.4%的成人患者和 32.2%的儿童出现腿痛症状(图 3-3a)。64.2%的成人患者和 68.5%的儿童患者出现 CMT 疾病的经典症状,足(脚)部的畸形,部分患者也存在手部畸形的情况(成人患者 27.0%、儿童患者 34.1%),12.1%的成人患者和 8.1%的儿童患者有小腿畸形,脊柱侧凸或者前凸的畸形情况也在 14.4%的成人患者和12.0%的儿童患者中发现。无特定部位畸形的患者仅占 17.2%(图 3-3b)。在不同部位观察到肌肉萎缩,包括小腿前外侧肌肉(主要对应腓骨长/短肌、胫骨前肌)(成人 51.3%、儿童 50.7%)、小腿后内侧肌肉(主要对应腓肠肌)(成人 51.6%、儿童 33.0%)、手部肌肉(成人 44.5%、儿童 29.3%)、前臂肌肉(成人 15.9%、儿童 8.8%)和手腕肌肉(主要对应拇伸肌、指伸肌、旋前方肌等)(成人 11.4%、儿童 10.2%)(图 3-3c)。局部不适,包括脚部疼痛(成人 32.1%、儿童 44.2%)、肌肉震颤(成人 37.0%、儿童 7.0%)、肌肉僵硬(成人 21.8%、儿童 17.7%)和手部疼痛(成人和儿童均为 17.2%)也被反映(图 3-3d)。-27-图图 3-3.CMT 患者的行走患者的行走与与症状症状情况情况 注:(a)行走时易出现症状的分布;(b)畸形部位的分布;(c)萎缩部位的分布;(d)局部不适症状的分布;(e)感觉症状消失部位的分布;(f)其他症状的分布。小腿前外侧肌群 小腿后内侧肌群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8-此外,还有患者反映健忘症(成人 24.0%、儿童 2.8%)、睡眠障碍(成人 15.6%、儿童 3.3%)、耳聋(成人 10.1%、儿童 0.9%)、呼吸问题(成人 7.1%、儿童 7.0%)、语言障碍(成人 4.5%、儿童 7.9%)和眼球震颤(成人 4.9%、儿童 0.5%)等症状(图 3-3f)。多种伴随症状也提示了 CMT 患者在康复时所面对的困难。(2)其他合并症)其他合并症 在调查 CMT 以外的确诊疾病中,有 94 人汇报存在其他疾病(表 3-10)。频率较高的前六种是胃肠炎(17 人:16 名成人、1 名儿童)、高血压(13 名全为成人)、1 型和 2 型糖尿病(9 人:8 名成人、1 名儿童)、甲状腺疾病(5 名全为成人)、哮喘和乙型肝炎(各 3 名全为成人)。其他疾病还有食管裂孔疝、胃食管反流病、心力衰竭、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各 2 名全为成人)等。表表 3-10.CMT 患者自我汇报其他疾病的病例数患者自我汇报其他疾病的病例数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N 523 308 215 汇报合并症的患者汇报合并症的患者,n 94 78 16 汇报合并症的种类汇报合并症的种类,n 111 94 17 胃肠炎 17 16 1 高血压 13 13 0 2 型糖尿病 7 7 0 甲状腺疾病 5 5 0 哮喘 3 3 0 乙型肝炎 3 3 0 食管裂孔疝 2 2 0 胃食管反流病 2 2 0 心力衰竭 2 2 0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2 2 0 呼吸肌无力 2 1 1 1 型糖尿病 2 1 1 其他疾病 51 37 14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29-3.2.5.家族史家族史 在 523 例 CMT 患者中,184 例(35.2%)报告具有该疾病的家族史,而 113例(21.6%)表示其家族成员表现出类似 CMT 的症状,但尚未接受正式诊断。在具有明确 CMT 家族史的 184 例患者中,67 例(36.4%)的子女、65 例(35.3%)的母亲、53 例(28.8%)的兄弟姐妹、38 例(20.7%)的父亲以及 26例(14.1%)的堂/表亲被确诊为 CMT。此外,受影响的家族成员还包括叔叔、姑姑/阿姨以及其他远亲(图 3-4)。在其家族成员表现出类似 CMT 症状但未被正式诊断的 113 例患者中,11 例(9.7%)患者的子女出现相似症状,该比例低于已确诊 CMT 的患者子女。此外,43 例(38.1%)的母亲、32 例(28.3%)的父亲、23 例(20.4%)的兄弟姐妹及20 例(17.7%)的堂/表亲兄弟姐妹现出类似 CMT 的症状,但未正式诊断(图 3-4)。图图 3-4.确诊或疑似确诊或疑似 CMT 患者患者的家庭成员分布的家庭成员分布 3.2.6.生活方式生活方式(1)运动情况运动情况 表 3-11 是接受调查的 523 名 CMT 患者的运动情况分布。21.6%的患者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儿童的比例明显高于成人,为 39.5%,成人为 9.1%(P 0.001)。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0-超过五分之二(40.5%)的被调查患者久坐时间超过 8 小时,儿童和成人的久坐时间没有差异(P 0.05)。CMT 患者的相关症状导致其在外出和运动上存在多处不便。而适当运动有利于减缓肌肉萎缩进程,超过半数(56.4%)的受调查患者报告了会进行日常锻炼,儿童的参与率(71.2%)高于成人(46.1%)。表表 3-11.CMT 患者的运动及静坐情况分布患者的运动及静坐情况分布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患者是否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患者是否具有生活自理能力,n(%)否 113(21.6)28(9.1)85(39.5)12 小时 32(6.1)22(7.1)10(4.7)患者是否进行日常锻炼患者是否进行日常锻炼,n(%)否 228(43.6)166(53.9)62(28.8)0.001 是 295(56.4)142(46.1)153(71.2)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图 3-5 描述了患者进行体育锻炼的主要形式,其中主要以散步为主(47.1%),其次是骑自行车(35.6%)。少部分患者会选择跑步(11.5%)、游泳(5.1%)、瑜伽(2.4%)、跳绳(2.0%)和跳舞(1.4%)等活动。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1-图图 3-5.CMT 患者主要运动方式患者主要运动方式 (2)营养状况)营养状况 1)膳食摄入情况分布 由表 3-12 可知,66.3%的患者一日三餐可按时进餐,这对于维持 CMT 患者良好的营养状况十分重要。74.4%的患者体重维持良好,近 3-6 个月未出现不自主的体重下降。高达 96.9%的患者没有接受过营养摄入状况的评估。从各种食物摄入的比例中可以发现:超一半(57.7%)的患者无法保证每周食用海水鱼;红肉类食物摄入频率较为均衡;53.7%的患者可以每天都食用蛋类;仅有 40.9%的患者每天都食用奶制品,另有 14.9%未食用奶制品;78.0%的患者可每天都食用绿色蔬菜;仅 40.0%可每天食用新鲜水果,38.8%的患者水果食用频率为 2-3 次/周。此外,由室外阳光暴露频率可知,63.1%的患者可以让皮肤每天接触室外阳光,18.4%的可以保证 2-3 次/周的阳光暴露,但高达 75.3%的不知道自己是否出现 VD 缺乏的状况。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2-表表 3-12.膳食摄入情况膳食摄入情况(N=523)类别类别 人数与占比人数与占比 是否按时进餐,是否按时进餐,n(%)按时 347(66.3)不按时 29(5.5)基本按时(约 5-6 天/周)123(23.5)偶尔按时(约 2-3 天/周)24(4.6)饮食口味偏向,饮食口味偏向,n(%)不在意 131(25.0)偏甜 31(5.9)偏咸 45(8.6)偏辛辣 100(19.1)偏油腻 29(5.5)清淡 187(35.8)不自主的体重下降,不自主的体重下降,n(%)1-5 公斤(含 5 公斤)17(3.3)1 公斤内(含 1 公斤)42(8.0)6-10 公斤(含 10 公斤)2(0.4)不确定 69(13.2)大于 15 公斤 4(0.8)否 389(74.4)是否因食欲下降是否因食欲下降/消化消化/咀嚼或吞咀嚼或吞咽困难等导致摄食减少,咽困难等导致摄食减少,n(%)否 453(86.6)摄食轻度减退 62(11.9)摄食严重减退 1(0.2)摄食中度减退 7(1.3)营养摄入评估,营养摄入评估,n(%)无 507(96.9)有 16(3.1)海水鱼,海水鱼,n(%)1 次/周 122(23.3)2-3 次/周 45(8.6)每天 3(0.6)其他 51(9.8)无摄入 302(57.7)红肉类食物,红肉类食物,n(%)1 次/周 134(25.6)2-3 次/周 154(29.4)每天 179(34.2)其他 16(3.1)无摄入 40(7.6)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3-(续)(续)表表 3-12.膳食摄入情况膳食摄入情况(N=523)类别类别 人数与占比人数与占比 蛋类,蛋类,n(%)1 次/周 51(9.8)2-3 次/周 166(31.7)每天 281(53.7)其他 8(1.5)无摄入 17(3.3)奶制品,奶制品,n(%)1 次/周 76(14.5)2-3 次/周 144(27.5)每天 214(40.9)其他 11(2.1)无摄入 78(14.9)绿色蔬菜,绿色蔬菜,n(%)1 次/周 18(3.4)2-3 次/周 85(16.3)每天 408(78.0)其他 2(0.4)无摄入 10(1.9)新鲜水果,新鲜水果,n(%)1 次/周 81(15.5)2-3 次/周 203(38.8)每天 209(40.0)其他 3(0.6)无摄入 27(5.2)在室外阳光下暴露手、脸等皮肤在室外阳光下暴露手、脸等皮肤的机会,的机会,n(%)1 次/月 5(1.0)1 次/周 36(6.9)2-3 次/月 11(2.1)2-3 次/周 96(18.4)几乎不外出活动 45(8.6)每天 330(63.1)是否出现维生素是否出现维生素 D 缺乏,缺乏,n(%)不知道 394(75.3)经常出现 16(3.1)偶尔出现 113(21.6)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2)VD 相关营养情况分布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4-图 3-6a 显示:65.8%的患者知道 VD 缺乏可引起佝偻病(骨骼变软、弯曲变形和形成 X 或 O 型腿);61.8%的知道 VD 缺乏可导致骨质疏松症;46.8%的知道VD 缺乏可引起手足或其他肌肉痉挛;仅 34.0%的知道 VD 缺乏会引起骨软化症相关的骨质软化、易变形。图 3-6b 显示:68.5%的患者知道户外活动时间太少会导致 VD 缺乏;59.8%的知道挑食、营养结构不合理会导致 VD 缺乏;另有 53.3%知道缺少相应的医学知识或对 VD 的补充不够重视是 VD 缺乏的原因,即半数以上患者对于 VD 缺乏的原因相对清楚。图 3-6c 显示外出晒太阳次数减少的原因分布主要为:42.6%的患者长期工作地点为室内,待在户外时间减少;27.9%的由于身体问题无法外出;24.5%的不了解日照对补充 VD 的作用;22.9%的由于冬天太冷、穿得严实,也不想去户外;15.5%的因户外环境差、空气质量差而不想外出;另有 15.5%因免疫力低、户外易患病而外出晒太阳次数减少。图 3-6d 展示了CMT 患者补充 VD 的主要方式:61.2%的患者通过多吃海鱼、牛奶、鸡蛋和蘑菇等 VD 含量相对丰富的食物;57.7%的患者自己或请他人帮忙去药店买 VD 补充剂服用;42.3%的会多去户外阳光下活动;28.3%的会去医院就诊并遵循医嘱。图图 3-6.维生素维生素 D(VD)相关状况分布相关状况分布 注:(a)VD 缺乏引发疾病的认识;(b)VD 缺乏的原因的认识;(c)外出晒太阳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5-次数减少的原因;(d)缺 VD 时的补充方式。3.2.7.康复康复训练训练(1)康复训练前)康复训练前的功能的功能评评价价 由于没有治愈 CMT 的特效药物,康复训练措施对改善症状有着积极作用,且在训练前往往需进行相应的功能状况评价。图 3-7 展示了受调查的 523 名患者康复前的评定情况,在接受了康复训练前评定的 220 名患者中,有 41.8%的患者接受了肌力评定,等比例的患者接受了运动功能的评定。分别有 38.6%、35.9%、35.0%的患者分别接受了步态分析、肌张力评定和感觉功能评定。少部分患者接受了功能障碍评定(24.1%)、关节活动度评定(19.5%)、电生理检测(18.6%)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17.7%)。十米步行测试作为检测患者活动能力较权威的测试方法,可在 CMT 患者中运用,但仅有 8.6%做过该测试。29.5%的患者则未进行过这些评定。图图 3-7.CMT 患者患者康复康复训练训练前评定方式分布(前评定方式分布(n=220)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6-(2)康复训练的方式)康复训练的方式 表 3-13 显示,仅有 42.1%的患者参与了康复训练,其中儿童的参与率(65.1%)显著高于成人(26.0%)(P 0.001)。部分患者选择肌力训练(37.7%)、平衡训练(26.0%)或步行训练(31.0%);而近半数(48.6%)患者会选择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训练。表表 3-13.CMT 患者患者康复康复训练情况训练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目前是否在进行康复训练,目前是否在进行康复训练,n(%)0.001 否 303(57.9)228(74.0)75(34.9)是 220(42.1)80(26.0)140(65.1)肌力及肌耐力训练肌力训练,肌力及肌耐力训练肌力训练,n(%)0.001 否 326(62.3)242(78.6)84(39.1)是 197(37.7)66(21.4)131(60.9)平衡训练,平衡训练,n(%)否 387(74.0)275(89.3)112(52.1)是 136(26.0)33(10.7)103(47.9)步行训练,步行训练,n(%)否 361(69.0)260(84.4)101(47.0)是 162(31.0)48(15.6)114(53.0)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n(%)否 269(51.4)207(67.2)62(28.8)是 254(48.6)101(32.8)153(71.2)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3.2.8.辅具辅具与手术与手术等等采采用情况用情况(1)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表 3-14 显示了受访者在使用辅具、接受 CMT 矫形手术和其他物理因子治疗(功能性电刺激、经皮神经电刺激、冷/热刺激、推拿按摩等手法)的情况。超过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7-一半的患者(51.8%)没有使用辅助器具,在成年患者中尤为普遍(64.0%);而有近一半(48.2%)的患者、尤其是儿童(65.6%)在近一年使用过辅具矫形器。较少患者(18.4%)做过手术矫正。对于物理因子治疗,仅有 4%的患者正在或者曾经使用过该疗法,绝大部分(95.2%)的患者不清楚该治疗方法的疗效而未进行过此类治疗,还有 0.8%的患者存在不接受该疗法的态度。这对后续物理治疗方法的科普具有提示作用。表表 3-14.CMT 患者患者采用采用辅具辅具、手术手术、物理、物理措施的措施的情况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近一年是否使用过辅具矫形器,近一年是否使用过辅具矫形器,n(%)否 271(51.8)197(64.0)74(34.4)0.001 是 252(48.2)111(36.0)141(65.6)是否进行过手术矫正,是否进行过手术矫正,n(%)0.496 否 427(81.6)179(83.3)248(80.5)是 96(18.4)36(16.7)60(19.5)是否进行过物理因子治疗,是否进行过物理因子治疗,n(%)0.024 否,不清楚物理因子治疗的疗效 498(95.2)199(92.6)299(97.1)否,明白物理因子治疗的疗效但不想采用此方法 4(0.8)3(1.4)1(0.3)使用过,但现在没有使用该疗法 13(2.5)6(2.8)7(2.3)是,现在还在继续使用 8(1.5)7(3.3)1(0.3)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2)辅具辅具使用情况使用情况 图 3-8 展示了上表 252 名使用过辅具的患者对各种辅具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患者(77.4%)会选用足部矫形器进行康复穿戴,少部分会选用塑料踝足矫形器(11.9%)、坐姿矫正器(2.4%)和夜间夹板(2.4%)等矫形器。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8-图图 3-8.使用使用辅具辅具的种类(的种类(n=252)图 3-9 反映了患者对使用矫形器的满意程度。我们可以看到,接近半数(49.6%)的患者相对满意,但有 31.0%的反映存在支架压迫导致局部被压红,14.3%的反映存在穿戴困难。这对后续矫形器的进一步完善和修正具有提示作用。图图 3-9.使用矫形器的满意程度(使用矫形器的满意程度(n=252)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39-在调查过程中,也补充了对不使用或者未使用矫形器的原因调查。从图 3-10中可以看出,在 271 名未使用矫形器的患者中,27.7%的不了解辅具的作用,22.9%的由于找不到合适的辅具而放弃了该康复方式,22.1%的由于使用体验感不佳而放弃了该方法,还有 12.9%的患者则是因为矫形器的价格昂贵而不使用辅具进行康复治疗。这给后续实行或修订包括经济补偿在内的辅具推广政策提供了参考。图图 3-10.不使用矫形器的原因(不使用矫形器的原因(n=271)3.2.9.药物药物与营养与营养补充剂补充剂的的使用使用 现阶段 CMT 疾病无特效的治疗方式,有些患者会参与一些新药的临床试验项目,有些则选择使用神经肌肉相关药物(包括治疗剂量的营养补充剂)。表 3-15 描述了 CMT 患者中采用这些方式的情况。不论成人还是儿童,90%以上的患者都没有参与过临床药物治疗试验;而参与或参与过的 30 名患者中,儿童有 29 名。在近一年是否服用或服用过药物与营养补充剂的问题上,129 名(24.7%)CMT 患者给予了肯定的回答。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0-表表 3-15.CMT 患者患者使用使用药物药物和营养补充剂和营养补充剂的情况的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是否为临床是否为临床药物治疗药物治疗试验试验的的受试者,受试者,n(%)0.001 否 493(94.3)214(99.5)279(90.6)是,曾作为志愿受试者接受特定治疗 23(4.4)1(0.5)22(7.1)是,正作为志愿受试者接受特定治疗 7(1.3)0(0.0)7(2.3)近一年近一年是否是否服用或服用服用或服用过药物过药物和营养补充剂和营养补充剂,n(%)0.474 否 394(75.3)158(73.5)236(76.6)是 129(24.7)57(26.5)72(23.4)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图 3-11 展示了上述 129 名患者的药物补充剂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服用维生素 B12(vitamin B12,VB12;俗称钴胺素,有甲钴胺、氰钴胺、腺苷钴胺等不同形式)(86.8%)和辅酶 Q10(38.0%);部分患者也注重常见维生素的补充,如维生素 B6(27.9%)、维生素 D(VD)(22.5%)、维生素 C(17.8%)、维生素 B1(13.2%)、维生素 A(10.9%)和维生素 E(9.3%)等;也有少部分患者摄入神经营养因子3(5.4%)和卵磷脂片(4.7%)。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1-图图 3-11.药物补充剂使用人数的百分比药物补充剂使用人数的百分比(n=129)同时,我们对这 129 名患者反映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描述分析(图 3-12)。其中,三分之一的患者认为干预措施无效;17.1%的受访者认为 VB12是有效的;没有患者报告从黄体酮和卵磷脂片中获得任何益处。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2-图图 3-12.缓解缓解 CMT 症状有效的干预措施症状有效的干预措施(n=129)3.2.10.患者患者的疾病知识来源的疾病知识来源(1)获取)获取 CMT 知识的途径知识的途径 由图 3-13 可知,公众号宣传的方式是患者获取 CMT 知识最普遍(84.9%)的途径,52.6%的患者通过医生科普,47.4%的会向病友咨询,45.9%的通过网络咨询了解 CMT。此外,还有患者通过定点咨询、患者教育项目、亲戚朋友告知和社区宣传等途径获取 CMT 知识。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3-图图 3-13.CMT 患者获取患者获取 CMT 知识的途径知识的途径 (2)对)对 CMT 神经功能状况评价的了解神经功能状况评价的了解 评价 CMT 神经功能状况的 CMTNS 是 CMT 疾病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工具。表 3-16 反映了患者对 CMTNS 的了解和是否接受过评价的情况。结果显示,不论成人或儿童,对 CMTNS 评价都不太了解,总体上 86.4%的患者回答认为自己不知道该评分且从未接受过该评估。表表 3-16.患者患者对对 CMT 神经病变评分量表(神经病变评分量表(CMTNS)的)的了解与了解与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总体总体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N 523 308 215 是否了解并接受是否了解并接受 CMTNS 评分,评分,n(%)0.157 不了解但进行评分 9(1.7)7(2.3)2(0.9)不了解未进行评分 452(86.4)269(87.3)183(85.1)了解并接受过评分 11(2.1)8(2.6)3(1.4)了解但未进行评分 51(9.8)24(7.8)27(12.6)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4-(3)未来期望的宣传途径)未来期望的宣传途径 图 3-14 展示了患者期望的 CMT 未来宣传的主要途径:87.4%的患者依旧希望公众号宣传,80.5%的希望医生科普,60.6%的希望可以网络咨询,53.0%的想通过病友咨询,49.1%的希望可以有定点咨询,44.7%的希望被提供患者教育项目,35.8%的希望社区多宣传。图图 3-14.患者患者期望期望 CMT 未来未来的宣传途径的宣传途径 3.3.疾病经济负担分析疾病经济负担分析 3.3.1.医疗支出医疗支出概概况况 表 3-17 显示近一年来,79.2%(=100%-7.5%-3.4%-9.9%)的患者因 CMT而花费的总医疗费用超出 1 万元,11.1%的总医疗费用为 10-20 万元,7.8%(=5.0% 1.7% 1.1%)的支出大于 20 万元;55.4%的未因 CMT 进行门诊就诊或随访治疗;84.7%的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住院;69.0%的近一年未进行过康复治疗;74.0%的从未做过免费基因检测;64.2%的因治疗费用过高,存在经济负担。患者往返医院的交通费平均一次为 2,014.7 元,餐饮费平均为 872.7 元,住宿费平均为 1,167.1 元,护工费平均为 1,146.1 元,保健/营养品费平均为 1,358.2 元,辅具支持费平均为 1,974.7 元,以及其他费用平均为 3,569.5 元。44.2%的患者因 CMT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45-疾病而出现误工请假、失学休学、无业失业和提前退休,其中提前退休时的年龄平均为 33.3 岁,患者因就医所带来的损失平均为 1,208.5 元;39.6%的患者因 CMT需要照顾,其中 28.3%的患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提供照护时会误工或请假。表表 3-17.CMT 患者患者医疗支出情况医疗支出情况(N=523)统计数据统计数据 患者患者近一年近一年因因 CMT 花费的总医疗费用花费的总医疗费用(元元),n(%)2,000 49(21.3)需要自费的比例,需要自费的比例,n(%)3 万 15(18.8)各种比例各种比例自费自费的患者构成的患者构成,n(%)30 8(10.0)30(含)-60 25(31.3)60(含)-90 36(45.0)90 11(13.8)诊查费,元诊查费,元 920.8 4,055.9 检查费,元检查费,元 2,674.5 4,752.1 化验费,元化验费,元 608.2 963.1 西药费,元西药费,元 2,283.0 11,036.9 中药中成药费,元中药中成药费,元 808.3 3,606.3 治疗费,元治疗费,元 2,928.3 11,257.3 手术费,元手术费,元 4,555.5 13,366.3 床位费,元床位费,元 988.5 3,750.9 护理费,元护理费,元 1,799.6 8,385.5 卫生材料费,元卫生材料费,元 3,355.7 11,541.2 其他,元其他,元 11,781.3 63,267.8 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的数据表示为平均值 标准差。3.3.4.康复治疗康复治疗的支出的支出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50-图 3-15 为近一年来 162 名患者因 CMT 进行康复治疗平均每次的费用支出情况:49.4%(=100.0%-50.6%)的患者支出大于 3,000 元,13.0%的为 3,000-5,000 元、15.4%的为 5,000 元-1 万元、10.5%的为 1-3 万元,另有 10.5%的患者支出大于 3 万元。图图 3-15.CMT 患者康复治疗支出情况患者康复治疗支出情况(N=162)3.3.5.基因检测基因检测的支出的支出 由图 3-16a 可知,372 位患者因 CMT 在基因检测上产生了支出,仅 5.9%的患者支出少于 3,000 元,29.0%的为 3,000-5,000 元,34.4%的为 5,000-8,000 元,30.6%的花费大于 8,000 元;高达 98.4%的患者基因检测费用无法报销,1.3%的报销费用比例 50%,仅 0.3%的能报销 50-80%的费用(图 3-16b)。提示后续对 CMT 患者的就医补贴需要适当增加对基因检测的支持力度。明确具体的诊断分型,有利于患者进一步进行康复治疗和针对性的力量训练、肌肉功能训练及恢复。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51-图图 3-16.CMT 患者自费基因检测费用情况分布患者自费基因检测费用情况分布(N=372)注:(a)患者在基因检测上的花费;(b)基因检测费用医保能报销的比例。3.4.生命质量分析生命质量分析 3.4.1.生命质量得分生命质量得分汇总汇总及及抑郁抑郁情况情况分析分析 表 3-20 展示了评估 CMT 患者生命质量的多种量表的得分情况。评估 CMT 患者抑郁情况的 PHQ-9 平均总得分为 6.0,儿童的得分(3.6)远低于成人在此量表的得分(7.7);在 CMT 成人患者中,焦虑程度要高于儿童。分组结果显示,有接近一半(47.0%=100%-53.0%)的患者有不同程度的抑郁情况,包括 22.4%的轻度抑郁、12.4%的中度抑郁、8.0%的中重度抑郁以及 4.2%的重度抑郁。抑郁程度在儿童和成人组间的构成比也存在差异,儿童没有抑郁症状的比例是 70.2%,而成人为 40.9%。不仅成人患者总体的抑郁程度高于儿童,且各种程度的抑郁比例都高于儿童。通常,随着儿童成长,其遭遇和感受到的压力可能增加,故进一步关注青春期开始儿童的抑郁情况。调查患者中有 10-17 岁的女生 27 人,12-17 岁的男生 39人,即青春期后的儿童共 66 人。这部分患者的 PHQ-9 总得分平均为 5.0 分;无抑郁(59.1%)和轻、中重度抑郁的比例都介于成人和总体儿童之间,但没有重度抑郁者。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3.结果 -52-表表 3-20.CMT 患者患者生命质量量表得分生命质量量表得分 总体分布总体分布 成人成人 儿童儿童 P*全部儿童全部儿童 青春期青春期后后*N 523 308 215 66 PHQ-9 总得分,分总得分,分 6.0 6.3 7.7 6.8 3.6 4.7 5.0 5.0 0.001 PHQ-9 分组,分组,n(%)0.001 没有抑郁 277(53.0)126(40.9)151(70.2)39(59.1)轻度抑郁 117(22.4)80(26.0)37(17.2)13(19.7)中度抑郁 65(12.4)47(15.3)18(8.4)10(15.2)中重度抑郁 42(8.0)34(11.0)8(3.7)4(6.1)重度抑郁 22(4.2)21(6.8)1(0.5)0(0)SF-6Dv2,分,分 NA 0.6 0.2 NA EQ-5D-5L,分,分 NA 0.7 0.3 NA EQ-5D-5L-VAS,分,分 NA 70.7 37.5 NA EQ-5D-Y,分,分 NA NA 0.7 0.3 EQ-5D-Y-VAS,分,分 NA NA 64.3 29.7 EQ-5D-3L,分,分 NA NA 0.7 0.3 EQ-5D-3L-VAS,分,分 NA NA 70.4 22.9 CHU9D,分,分 NA NA 0.8 0.2 注:分类变量数据表示为频数(百分比);正态分布的连续计量资料的数据表示为平均值 标准差。*成人患者与儿童患者组间比较的显著性 P 值;P 15 岁)EQ-5D-5L CMT 的 HRQOL 受损。大多数患者报告了维度活动度(89.6%)、疼痛/不适(89.4%)和日常活动(81.0%)方面的问题。33899151 Tozza,2022 意大利 那 不 勒 斯 大 学Federico II 的三级护理神经肌肉中心招募和评估 41 名 CMT1A 患者 SF-36 与 SF-36 评分关联等级分析显示,下肢无力是对日常生活最重要的干扰,而上肢无力的影响最小。在老年 CMT1A 组中,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干扰是平衡,这也是残疾程度较重的患者最相关的干扰。骨骼畸形影响了年轻患者的日常生活。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8.附录-81-82-PMID 作者年份作者年份 地区地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 研究对象研究对象 测量工具测量工具 研究结果研究结果 36277933 Mori,2022 意大利 在热那亚 IRCCS 圣马丁医院多学科门诊招募基因诊断确诊的 CMT 患者 25 名 CMT2 患者(8-83 岁)SF-36 证实了 SF-36 在识别上肢残疾对这些受试者影响方面的有效性,表明它甚至可以用于远程监测身体机能。35416371 Moroni,2022 意大利/22 名 CMT 儿童患者 pCMT-QOL 意大利 pCMT-QOL 表现出很高的重测信度。所有患者在完成问卷时均未遇到困难,患者给药后无需进一步纠正。意大利语 pCMT-QOL 是原始英语 pCMT-QOL 的可靠、文化适应和可比版本。该问卷有望在监测疾病进展方面体现价值,并有助于未来在讲意大利语的 CMT 儿童中进行临床试验。36748295 Wu,2023 美国 2010-2016 年,CMT儿童的前瞻性自然史研究 358 名 CMT 儿童患者(8-18岁)pCMT-QOL pCMT-QOL 评估指标的家长代理版本是一种可靠、有效且灵敏的指标,能够反映 8-18 岁患有 CMT 的儿童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注:BDI:Beck Depression Inventory,贝克抑郁量表;CHQ:Child Health Questionnaire,儿童健康问卷:CIS:The Checklist Individual Strength,个人疲劳强度问卷;CMTES:CMT Examination Score,CMT 检查评分;EQ-5D-5L:European Quality of Life Five Dimension Five Level Scale Questionnaire,欧洲生命质量五维五级量表;FSS:Krupps Fatigue Severity Scale,Krupp 疲劳严重程度量表;FES:Falls Efficacy Score,跌倒疗效评分;HRQL、HRQoL、QOL:(health-related)quality of life,(健康相关)生命质量;MRC:Medical Research Council,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ONLS:Overall Neuropathy Limitation Scale,总体神经病变限制量表;pCMT-QOL:Pediatric CMT-specific 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儿科 CMT 健康相关 QOL 量表;SF-36:36-Item Short Form,36 项健康调查简表。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8.附录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8.附录 -83-8.2.附录附录 2:汉化版:汉化版六维健康六维健康调查简表版本调查简表版本 2(SF-6Dv2)与与权重权重 属性属性 水平水平 权重权重 躯体功能躯体功能 1=高强度活动完全没有限制 0 2=高强度活动受到一点限制-0.038 3=中等强度活动受到一点限制-0.080 4=中等强度活动受到很大限制-0.140 5=低等强度活动受到很大限制-0.395 角色限制(由于身体健康或情角色限制(由于身体健康或情绪问题,导致实际完成的工作绪问题,导致实际完成的工作或其他日常活动比想要完成的或其他日常活动比想要完成的少)少)1=从来没有 0 2=很少-0.050 3=有时-0.059 4=大部分-0.096 5=一直如此-0.097 社会功能社会功能(由于身体健康或情绪问题,(由于身体健康或情绪问题,干扰社交活动)干扰社交活动)1=从来没有 0 2=很少-0.047 3=有时-0.060 4=大部分-0.093 5=一直如此-0.108 疼痛疼痛 1=没有 0 2=非常轻度的疼痛-0.047 3=轻度的疼痛-0.083 4=中度的疼痛-0.154 5=严重的疼痛-0.388 6=非常严重的疼痛-0.427 精神状态(感觉到沮丧或非常精神状态(感觉到沮丧或非常紧张)紧张)1=从来没有 0 2=很少-0.033 3=有时-0.050 4=大部分-0.132 5=一直如此-0.134 活力(感觉到疲惫)活力(感觉到疲惫)1=从来没有 0 2=很少-0.029 3=有时-0.06 4=大部分-0.108 5=一直如此-0.116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8.附录 -84-8.3.附录附录 3:汉化版:汉化版欧洲五维五水平生欧洲五维五水平生命命质量量表(质量量表(EQ-5D-5L)的的赋分赋分 水平水平 行动能力行动能力 自理能力自理能力 日常活动力日常活动力 疼痛与不适疼痛与不适 焦虑与抑郁焦虑与抑郁 1 0 0 0 0 0 2 0.066 0.048 0.045 0.058 0.049 3 0.158 0.116 0.107 0.138 0.118 4 0.287 0.210 0.194 0.252 0.215 5 0.345 0.253 0.233 0.302 0.258 注:行动情况(mobility,MO)、自立能力(self-care,SC)、日常活动力(usual activities,UA)、疼痛与不适(pain/discomfort,PD)和焦虑与抑郁(depression/anxiety,DA)。每个条目分有 5 个水平,包括,“没有任何困难”(程度=1)、“有一点困难”(程度=2)、“有中等困难”(程度=3)、“有严重困难”(程度=4)和“有极度困难”(程度=5)。对五个条目五个水平赋予不一样的得分,最终得分 U=1(MO n SC n UA n DP n DA n),n=1,2,3,4,5。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8.附录 -85-8.4.附录附录 4:汉化版:汉化版儿童九维健康儿童九维健康效用表(效用表(CHU9D)各项权重各项权重 属性属性 水平水平 权重权重 属性属性 水平水平 权重权重 发愁发愁 1=不觉得发愁 0.1077 课堂课堂 家庭家庭作业作业 1=没有问题 0.1229 2=稍微有点发愁 0.0630 2=有几个问题 0.0635 3=有点发愁 0.0573 3=有一些问题 0.0577 4=较发愁 0.0569 4=有很多问题 0.0125 5=很发愁-0.0208 5=不能完成 0.0076 伤心伤心 1=不觉得伤心 0.1154 睡觉睡觉 1=没有问题 0.1191 2=稍微有点伤心 0.0510 2=有点问题 0.0528 3=有点伤心 0.0447 3=有较多问题 0.0485 4=较伤心 0.0447 4=有很多问题 0.0231 5=很伤心 0.0083 5=一点也睡不着 0.0206 疼痛疼痛 1=没有任何疼痛 0.0955 日常日常生活生活 1=没有问题 0.1133 2=稍微有点疼痛 0.0590 2=有点问题 0.0486 3=有点疼痛 0.0479 3=有较多问题 0.0486 4=较疼痛 0.0479 4=有很多问题 0.0300 5=疼痛很厉害 0.0137 5=不能完成 0.0236 累累 1=不觉得累 0.1131 活动活动能力能力 1=能参加任何活动 0.1072 2=稍微有点累 0.0663 2=能参加大部分活动 0.1036 3=有点累 0.0640 3=能参加一部分活动 0.0632 4=较累 0.0509 4=能参加少部分活动 0.0405 5=很累-0.0303 5=不能参加任何活动-0.0503 恼怒恼怒 1=不觉得恼怒 0.1056 2=稍微有点恼怒 0.0494 3=有点恼怒 0.0410 4=较恼怒 0.0405 5=很恼怒 0.0276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9.致谢 -86-9.致谢致谢 这项关于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的调查项目和报告的顺利完成,除了有幸得到深圳市科技计划基础研究重点项目(JCYJ20200109142446804)的资助和项目组成员的辛勤劳动外,还离不开以下多方力量的无私支持与鼎力相助。在此,我们谨致以最诚挚的谢意!首先,我们向所有接受本次调查的患者及其家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你们的信任、勇敢分享与积极配合,是本研究最核心的价值所在。你们所讲述的每一个故事、所提供的每一份数据,都让这份报告更具力量,旨在让更多人了解 CMT 群体的真实境遇,并最终为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发出有力的呼声。其次,我们要感谢所有参与本次调查工作的志愿者们!你们不辞辛劳,以极大的热情和责任心投入数据收集、问卷访谈与联络协调等工作中,确保了调查数据的高质量与真实性。你们的奉献精神,深刻体现了社会对罕见病群体的关爱与责任。再者,我们特别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在百忙之中拨冗审阅本报告文稿!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专业指导,为报告的科学性、严谨性与深度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令本研究增色匪浅。同时,我们也欢迎并感谢未来的读者们对本报告提出批评指正,帮助我们不断进步!最后,我们还要衷心感谢“2025 年腓骨肌萎缩症病友会暨早诊早治动员计划”会议的主办、支持和指导单位为本调查的发布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希望本报告能发出响亮的声音,吸引更多关注、汇聚更多力量,共同为推动中国 CMT 疾病的防治及患者的福祉而努力!中国腓骨肌萎缩症(CMT)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编写组 2025 年 9 月 报告编写人员报告编写人员 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罗玉萍 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 郑佳音 中国罕见病联盟、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报告审核报告审核专家专家 刘小璇、樊东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张如旭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段晓慧 中日友好医院 姚晓黎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实施机构与工作项目实施机构与工作人员人员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周继昌、孙力涛、戴诗苗、陈宇清、朱俊颖、马苗苗、李 尧、程敏宁、孟欣茹、杨 静、黄靖瑤、陈金金、林慧冰、马赫咛 千里行 CMT 互助之家:罗玉萍、彭雨璇、林 恬、吴 竞、马夕涵、俞腾燕、孟 茹、张 洁、邢海龙、康 丹、张睿晗、杨金奇、龙 濯、徐伟伟、栗 涛、张 琳 中国罕见病联盟:郑佳音(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王新玲、王琦琦、康小文 北京病痛挑战公益基金会:苏佳宇 中国 CMT 患者健康状况、疾病经济负担与生命质量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05 100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复旦智库:2025解码“出海”:中药文化的品牌建设与国际传播策略研究报告(84页).pdf

    顾问:张怡 邱华伟主编:王帆 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张 怡 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员 邱华伟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课题组执行负责人:课题组执行负责人:王 帆 复旦大学发展研.

    发布时间2025-10-05 84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医药生物行业投资策略周报:从银屑病治疗实践变迁看自免药物的迭代升级-250928(19页).pdf

    识别风险,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末页的免责声明 1 1/1919 Table_Page 投资策略周报|医药生物 证券研究报告 医药生物行业医药生物行业 从银屑病治疗实践变迁看自免药物的迭代从银屑病治疗.

    发布时间2025-09-30 19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医药行业投资观点&研究专题周周谈·第142期:恩华药业CNS创新管线梳理-250906(28页).pdf

    2021华创 版权所有证券研究报告|医药生物|2025年9月6日本报告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仅供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华创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

    发布时间2025-09-30 28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上海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周报:甘李药业签署巴西国家级合作协议,订单金额有望超30亿元-250929(3页).pdf

    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周报行业周报 甘李药业甘李药业签署签署巴西巴西国家国家级级合作合作协议,协议,订单订单金额金额有望有望超超 30 亿元亿元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医药生物行业周报(20250.

    发布时间2025-09-30 3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智慧芽:2025GLP1R 小分子激动剂专利 fast follow 策略(19页).pdf

    GLP1R 小分子激动剂专利 fast follow 策略智慧芽生物医药2025 年 9 月第一章前言03第二章GLP1和GLP1R功能和机制通路042.1 GLP1和GLP1R功能2.2GLP1和G.

    发布时间2025-09-30 19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2025年中国创新药出海正当时研究报告(30页).pdf

    2025年中国创新药出海正当时目 录一、出海交易量价齐升,热点赛道持续涌现011.肿瘤管线:竞逐下一代IO疗法,头部MNC多维布局122.自免管线:新兴靶点与跨界应用,开辟百亿美元新战场18二、MNC.

    发布时间2025-09-30 30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CIC灼识咨询&路博润:2025中国隐形正畸行业发展白皮书(20页).pdf

    材启新局 质领未来中国隐形正畸行业发展白皮书目录前言专家寄语第一章 新局之基:产业协同进化论 1.1市场格局:供需合力,让“小众”趋向“主流”1.2临床应用:探索不止,让“有限”走向“多元”1.3产业.

    发布时间2025-09-30 20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自免行业报告(一):双靶协同拓展治疗边界重视TSLP类双抗迭代潜力-250929(42页).pdf

    11自免行业报告(一):双靶协同拓展治疗边界,重视TSLP类双抗迭代潜力证券研究报告行业投资评级:强大于市|维持中邮证券研究所医药团队盛丽华(首席分析师)SAC编号:S1340525060001徐智敏.

    发布时间2025-09-30 42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神经和外周血管疾病相关医疗器械行业报告:集采降幅温和国产替代明显-250929(41页).pdf

    1|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告尾部的投资评级说明和声明 行业深度研究行业深度研究|医疗器械医疗器械 集采降幅温和,国产替代明显 神经和外周血管疾病相关医疗器械行业报告 核心结论核心结论 行业评级行业评级 超.

    发布时间2025-09-30 41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血液透析行业报告:国产替代正当时看好大单品、多元化和出海方向-250930(54页).pdf

    血液透析行业报告国产替代正当时,看好大单品、多元化和出海方向国产替代正当时,看好大单品、多元化和出海方向分析师|陆伏崴 S0800523020002 分析师|孙阿敏 S0800525070003 西部.

    发布时间2025-09-30 54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东海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周报:增肌减脂或成GLP-1赛道竞争新方向-250929(9页).pdf

    行业研究行业研究 行业周报行业周报 医药生物医药生物 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HTTP:/WWW.LONGONE.COM.CN 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

    发布时间2025-09-29 9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中邮证券】医药生物行业报告:关税实际影响小,下跌为创新药加仓良机-250929(13页).pdf

    证券研究报告:医药生物|行业周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行行业业投投资资评评级级强强于于大大市市|维维持持行行业业基基本本情情况况收盘点位8770.8652 周最高932.

    发布时间2025-09-29 13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西南证券】医药行业周报:关注美国针对药品关税后续进展-250927(30页).pdf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2025 年年 09 月月 27 日日 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行业研究医药生物医药生物 医药行业周报(医药行业周报(9.22-9.26)关注美国针对药品关税.

    发布时间2025-09-29 30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中邮证券】自免行业报告(一):双靶协同拓展治疗边界,重视TSLP类双抗迭代潜力-250929(42页).pdf

    11自免行业报告(一):双靶协同拓展治疗边界,重视TSLP类双抗迭代潜力证券研究报告行业投资评级:强大于市|维持中邮证券研究所医药团队盛丽华(首席分析师)SAC编号:S1340525060001徐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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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药行业2025年四季度投资策略:十年蓄力鱼跃龙门-250927(28页).pdf

    敬请阅读末页之重要声明 十十年年蓄力蓄力,鱼跃鱼跃龙龙门门 相关研究:相关研究:1.云开雾散,旭日东升-2025药品行业年度策略 2024.12.19 行业行业评级:评级:买入(维买入(维持)持)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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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药行业周报:礼来口服SERD imlunestrant获FDA批准上市-250928(2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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