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理念最初是从18世纪早期的伦理投资开始的,当时的卫理公会号召其信徒不要让他们的企业伤害他们的邻居。它不允许自己的信徒经营一些化工、制革类企业,因为这样的企业可能会给周围环境和社区带来污染。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ESG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会议为环境保护共同方案的出台铺平了道路,因此导致了1997年《京都议定书》和2016年《巴黎协定》等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倡议的出台。
2003年互联网泡沫破灭,日本率先发布了ESG指导方针。
2004年ESG的术语于首次在联合国研究报告《Who Cares Wins》中被提出
2006年,联合国在纽交所发布了责任投资原则,从国际社会层面进一步整合社会责任投资的相关问题。推动ESG成为一种投资方式。负责任投资的六项原则是一套自愿和有抱负的投资原则,提供了一系列可能的行动,以将ESG问题纳入投资实践。
2007年,高盛提出ESG,旨在将环境、社会以及公司治理的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中,关注企业在上述三个维度的表现,降低投资中的非财务风险。
2015年12月,香港联交所发布《ESG指引》。指引将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范畴一般披露”及“环境范畴关键绩效指标”的信息披露责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
2017年6月14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做出了在一部分地区率先开展建设绿色金融改革,把这部分地区当作试验区,探索适合当地特色以及实际需要的绿色金融体制创新。我国证券投资资金行业在国内的ESG发展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自2016年以来,协会多次通过国际研讨会、主题论坛等形式倡导ESG理念与实践,同时发布报告文件,持续推动与ESG投资相关的制度环境建设。
2018年,GSG主席罗纳德·科恩在GSG影响力峰会上曾说到:“关于如何投资,一个令人兴奋的转变正在发生。在考虑财务回报的同时,增加了第三个维度——影响力来衡量对社会和环境的正面产出。基于这个新的财务模型,社会影响力作为一个公司的底线越来越受重视。”
波塞顿原则显示,在金融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银行行业表现的越来越活跃,而低碳和循环经济是银行业普遍关注的议题。为了金融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正通过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对不积极或表里不一的企业持续施压。
总结起来,ESG的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责任投资起源于18世纪宗教信仰,1785年规格会禁止成员参与奴隶贸易和人口贩卖。
第二阶段: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公众运动。关注反战、种族平等中,社会责任投资概念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关注,同时兴起公众环保运动。
第三阶段:21世纪以来,ESG投资兴起。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开始逐步标准化ESG和可持续投资,2004年,联合国规划署首次提出了ESG投资概念,并认为该原则不仅是衡量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标准,也是影响股东获取长久利益的重要因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