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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2026:i-Ship(E)三大附加标志全解析|CCS
中国船级社2026年6月生效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i-Ship(E)能效在线监测、i-Ship(Es)航速优化、i-Ship(Et)纵倾优化,附图纸审查、产品认可、初次检验与建造后检验全流程。
 2026-07-30
 交通运输
 29页
3张图表
数据来源:
中国船级社: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2026(29页) 查看报告
IMO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持续加码,CII评级、EEOI监测、MRV报告已成为船舶营运的“合规硬约束”——中国船级社2026年6月1日生效的这份指南,为船舶工业界提供了从数据采集到辅助决策的完整智能化能效管理体系框架。指南系统规定了i-Ship(E)能效在线智能监测、i-Ship(Es)航速优化、i-Ship(Et)基于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三类附加标志的技术要求、检验规范与认证流程,是CCS《智能船舶规范》的关键组成部分。

智能能效管理的政策背景与分级架构

IMO减排法规倒逼船舶能效智能化

国际海事组织相继制定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目标和排放控制规则。MEPC.352(78)决议规定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计算方法,MEPC.354(78)确立船舶营运碳强度分级导则(A-E五级),MEPC.346(78)更新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订导则。欧盟第2015/757号法规对海运CO₂排放提出监测、报告和验证(MRV)要求。
在此背景下,2015年12月CCS发布首部《智能船舶规范》,提出“一平台+N应用”的智能船舶架构。船舶能效管理智能化通过获取船舶航行、耗能、装载、天气与海况、船舶自身等状态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评估能源利用和航行状态,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能效优化建议。

i-Ship(E)三大附加标志的功能递进

智能能效管理附加标志分为三个递进层级:i-Ship(E)(船舶能效在线智能监测)包含EOM附加标志的设备监测、能源管理、能效管理功能,外加能效辅助决策功能;i-Ship(Es)在i-Ship(E)基础上增加航速优化功能;i-Ship(Et)在i-Ship(E)基础上增加基于纵倾优化的最佳配载功能。
EOM附加标志检验要求见《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7节,本指南补充规定智能能效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图纸资料审查、产品认可与检验、智能能效附加标志检验要求。

能效在线智能监测——从数据采集到辅助决策的完整链条

数据采集的硬件体系与接口标准

系统需自动采集主机、辅助发电用发动机、锅炉等主要耗能设备数据,以及GPS、风速风向仪、计程仪、电子倾斜仪、测深仪、吃水测量设备等航行设备数据。对于气体/低闪点燃料船舶,需额外采集气体燃料进机压力/温度、引燃油压力/温度等(附录4);电池动力船舶需采集充放电状态、电压、电流、SOC、SOH等(附录6);惰性气体发生器需采集出口含氧量、压力、温度、燃油流量等(附录5)。
采集接口类型可为RS232、RS422、RS485、TCP等,协议格式可为NMEA0183、MODBUS或类似格式。采集周期最大不超过1小时。数据需定期自动备份并具备快速恢复能力。系统软件需符合CCS《船用软件安全及可靠性评估指南》I类计算机系统要求。

能效/能耗及排放指标体系

系统需自动计算: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EOI),参考MEPC.1/Circ.684通函;单位距离燃料消耗量;单位运输功燃料消耗量;单位距离CO₂排放量;单位运输功CO₂排放量。碳强度指标按IMO决议MEPC.352(78)计算,使用CII导则(G5)规定的航次调整和修正系数。
主要耗能设备指标:燃料小时消耗量、日消耗量、航次/航段消耗量。年度指标:年度总燃料消耗量、年度总CO₂排放量。CII基准线、折减系数、分级分别按MEPC.353(78)、MEPC.338(76)、MEPC.354(78)计算。纯电池动力船舶还需计算单位运输功能电消耗量、单位航行距离电能消耗量等。

能效评估与辅助决策的智能化闭环

能效评估模块根据主机转速、船位变化及历史数据自动判断靠泊、机动航行、定速航行等状态。基于历史数据、设计/试航数据或同型船数据建立评估标准,实时计算能效指标并与标准对比。系统分析能耗分布比例及能量利用效率,对CII进行预测和分级,指标超限时报警。
辅助决策模块按航次或指定时间(不超过一年)综合评估能效,每日历年度结束后评估年营运碳强度。系统结合IMO《SEEMP制订导则》建立评估体系,提供优化建议。能效辅助管理包括:按SEEMP和MRV要求输出碳排放报告;ECA预警(计算剩余航程和时间);燃料加装和转换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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