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由上市公司发行的附有转换条件的公司债券,债券持有者有权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并按照发行人所承诺的转换价格将其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因此我们可将可转换债券看成一种由普通债券与股票的买入期权融合而成的混合型金融衍生品。
可转换债券在转股或者赎回之前,是一种典型的公司普通债券,拥有固定利率和债券期限(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此外,在公司财务处理上,此时的可转换债券不仅能够在税前抵扣为公司带来税负效应,提高公司的收益率,还能避免直接发行股票所带来的权益摊薄。但相对于公司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又附有其特殊的股票期权,持有人可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分享公司的成长效益,对于投资者来说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投资。

同时,由于可转债特殊的转股条件,作为补偿,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同等资信公司的普通债券,从而减轻发行公司的财务负担,并且其一般选取发行前公司股票价格再上浮一定幅度为转股价格,对于发行者来说属于间接溢价发行股票。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可转换债券是同时拥有债性与股性的融资工具,发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基本需求以及市场环境,通过对可转换债券的特性结构设计,添加一些附加条款,比如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强制转股条款等,来使其带有更多的股票特点实现间接股票融资,或者获取低利率的债券融资。
可转换债券的混合金融特性使得其拥有可满足不同发行主体和投资者需求的多种衍生产品,鉴于此,我们为进一步理解可转换债券的概念就必须将它与几个类似概念的金融产品加以区分。
2、可转换债和企业债券有什么区别?
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指的是在企业普通债权上附加企业的认股权证,按照规定其投资者能够在约定的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认购公司普通股股票,其实质就是“债券认股权”。
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赋予公司债券在未来某个时间能够行使认股权使投资者享受公司股票的权利,但是附认股权的企业债券与可转换债券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认股权是否独立于企业债券。众所周知,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在行使完认股权证后,债权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股权的存在。
并且可转换债券的认股权是依附于债券而存在的,其本身并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单独的交易,而发行者在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间只履行债权义务,在转股或赎回后债权义务消失;相反,附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中的认股权是能够
独立于债券在市场中进行交易、流通,即使投资者行使完认股权以后,企业的债券仍然可能同时存在,债券持有人能够一直持有至期满。
3、可转换债和可交换债券区别
可交换债券,指的是投资者有权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其转换为一定数量的发行者所持有的某种标的股票。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转股的标的股票是否由债券发行者所发行。
首先,可转换债券所转换的股票是债券发行公司所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所以当可转换债券转股或赎回后将增加发行者所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数量;而可交换债券的标的股票是债券发行公司所持有的股票,也就是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的股票,是存量股,因此,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对标的股票的数量没有影响。其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一定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相对比较自由,除了上市公司还可以是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他们通过将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公司可交换债券。
4、可转换债和转债股区别
债转股,指的是企业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协商后,将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权转换为债务公司的股权。虽然债转股的发生也是股权的发生伴随着债权的消失。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债转股只有在企业发生坏账之后,经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才会发生的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实质属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并且它也不会进行公开发行;而可转换债券是由发行者在事先约定附带认股权证,同时在市场上进行公开发行的一种企业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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