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申请书是原始凭证吗? 对此,有不同意见。下面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一、什么是原始凭证
首先,申请书本身是否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应先明确什么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企业处理和记录交易的最基本的真实证明文件,体现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原始凭证比历史实际的凭据,可以体现更具体的内容,如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以及相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地址等。
二、短期借款申请书是否符合原始凭证的规定
短期借款申请书包括一些可能作为原始凭证的信息,如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和期限以及担保条款。然而,申请书在金额和期限方面一般是不精确的,因此,作为原始凭证,它的证明作用较弱。此外,申请书的信息只是借款双方当时协商事宜的大致情况,但可能不完全符合约定,因此,申请书在担保问题上,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短期借款申请书的用途
另外,申请书可以作为短期借款的参考,以说明短期借款的来源和原因,但它不能直接提供财务流水,也不能精确证明短期借款的来源与使用,因此,它不能作为真正的原始凭证。
四、短期借款申请书的作用
短期借款申请书的主要作用是说明短期借款的借方和贷方的申请情况,在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需要申请短期借款申请书作为登记文件,作为借款双方证明真实交易情况的证据。 但申请书这种文件本身并不具有具体的证明功能,它的本质是协议而非证据,只是将交易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下来,作为交易的双方协调和商谈的参考,但它无法对真正的交易和支付行为提供可操作性的证明。 具体的交易支付行为还需要完善的凭证证明,如账户流水,支票证明或二类资金证明等。
总之,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申请书作为原始凭证的作用有限,不能代替真正的原始凭证,所以,短期借款申请书不能作为原始凭证。
短期借款申请书是原始凭证吗?
原始凭证是指能够证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事实以及合同条款的有效书证。由于不同的借款要求,短期借款申请书也可以作为一种原始凭证,但是其具体的认定是否作为原始凭证取决于它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短期借款申请书必须能够清楚地证明申请者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这是原始凭证必要的条件,如果短期借款申请书中缺少有关信息或者信息准确性有疑问,就不能被认定为原始凭证。
其次,短期借款申请书必须清楚地说明借款申请的情况,比如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以便贷款机构确认贷款申请人的情况并审核借款申请。如果申请书中条款语句模糊或者双方的约定条款不明确,这样也不能被认定为原始凭证。
再次,短期借款申请书必须是由受让人、借款机构以及相关机构共同签署的,签字当事人以及签字的日期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这样才能证明双方对借款的约定是有效的。
最后,短期借款申请书必须是正规手续完成的,它必须有盖有公司印章的有效文本。这是原始凭证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只有满足这些要求之后,短期借款申请书才能被认定为原始凭证。
综上可以得出:只有短期借款申请书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原始凭证,用来证明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