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是指在新的税收体系下,商家需要在有义务缴纳纳税义务期限内,主动预缴付税款,但实际上未缴纳税款被实行税收认定的情形。
一般而言,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主要指企业因为失误或驾驭不熟悉新的税收体系、不小心漏交部分增值税而引发的税收风险。究其原因,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收体系改革给企业新的收入构成引起的混乱。新的税收体系针对企业收入结构进行了调整,改变了应征税的收入构成,并且企业无法准确把握所得税的准确性而形成未缴纳税款。
其次,税收体系变更降低了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他们没有积极投入到税务管理中。在新的税规下,一些企业不愿意把其所得税计算的逻辑和发票管理依法留存,这就造成了部分应缴税款落空。
此外,新的税收体系采用信用管理方式,缩短了纳税人的申报期限,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个体户的税收认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足,都对企业应缴税款造成了威胁。
从而,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新税制中企业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情况,以免引发更大的风险。
首先,纳税人应全面了解新的税收体系,深入掌握新政策和新规定;第二,审核工具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与明确应征税范围相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第三,进行营改增增值税退税以及免税政策的认识和实行,从而节约税费。
最后,对于企业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情形,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以减少企业风险负担,充分实施纳税义务,实现税收政策的正确运行。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是指企业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在纳税义务发生前,由于报送、抵扣、缴纳等原因,未按期缴纳增值税造成的税款欠缴情况。
一、含义及其实质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在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情况下,未按期足额缴纳增值税所造成的欠缴税款。换言之,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就是以企业或个人对增值税所享受的税收抵扣力度加大的利用推进经济的良性发展的机制,而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一系列手段来抵扣税款的不正当行为的总称。
二、发展背景
在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是一个很重要的题目,由于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使企业的竞争力也变得更加激烈,企业及企业主通常都会通过一些非正当手段来抵扣更多的增值税税款,而企业有一定的抵扣额度,在享受这些抵扣额度的同时也就给财政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而在财政的控管下企业的抵扣会造成更多增值税未交的情形。
三、构成成因
在形成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原因方面,从容易可以分析出政府所限制的抵扣额度,所收取的税收费用高昂,而企业主也许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试图抵消部分的税收费用而造成未交增值税的难以遏制增加,说明政府应当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另外,考虑企业经营水平,企业本身有业务模式的流动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复杂、税务培训有限等条件也是可以导致未交增值税增加的另一个因素,说明企业需要加强纳税管理能力;此外,税务审计应在规范增值税管理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尤其是在企业虚报税收的情况下,税务审计机构的把握和运用合理税收管理措施使未缴税金得到更好地调控,有效的减少了未缴税收,从而大大减少了未交增值税出现的情况。
四、危害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最大危害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在报税上的不诚信行为。具体来看,一方面企业可能因为一己私利将原本应交的增值税减少甚至不交,从而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国家的财政收入不足;另一方面是企业避开税负也就意味着政府拿不到税收,从而大大影响到政府的经济支出,从而会减慢经济发展的速度,减缓人民群众的生活发展,不利于企业社会及国家的和谐发展。
五、解决办法
(一)加强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对于故意作虎,提供虚假账目或有其他证明不足行为,以及出现重复报送假账票的行为增加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