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指,土地转让时,卖方由于增值而产生的税务缴纳,为了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和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我国建立起土地增值税以保护政府的征税权。

首先,涉及土地增值税的项目非常广泛。根据《土地税法》规定,任何土地出让的经营,售后土地价值减少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所得,境内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和售卖所产生的增值收入,都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其次,具体税率也各不相同。境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一般为5%,但如果是工业、商业、物业管理用途,境外出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税率高达20%。
此外,缴纳土地增值税也有特殊情况。根据《土地税法》规定,售后土地价值减少的补偿,境内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和售卖所产生的增值收入,只要符合境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各项准入条件,可享受免税待遇。
同时,缴纳土地增值税也有一定的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常应在土地出让完成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缴纳;土地承包经营所得的土地增值税,除出让完成日外,还应在收入到帐日或其他支付日一次性缴纳;售后土地价值减少的补偿以及房地产开发和售卖所产生的增值收入,应按利得实际取得日缴纳土地增值税。
此外,缴纳土地增值税还有申报义务,相关人士在对土地进行转让、使用权特许经营及房地产开发出售,须在土地出让时,向地税部门申报转让、使用费收入,计算土地使用税应缴数额,同时向地税部门提出申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监管作用。
最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违规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一般来说,非法转让、擅自转让或携带虚假资料的,处罚款从千元至两万元不等;以有证据认定的,可以征收拔款额的10%;其他非法抽逃或无责任编制,最高可以征收三倍拔款额。
总之,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项目非常广泛,税率也各不相同,具有特殊的申报义务和期限要求,违规处罚也是相当法规的,因此,应当充分重视土地增值税的缴纳,不能口头承诺、只作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