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环保督查
环保督查组是由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由有关环境行政职能部门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执行上级政府环境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中国环境行政执法的一种形式。环保督察一般由环保督查组执行,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机构,承担具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现职部领导担任。建立组长人选库,由中央组织部商生态环境部管理。组长、副组长人选由中央组织部履行审核程序。组长、副组长根据每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确定并授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以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人员为主体,并根据任务需要抽调有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

2.环保督查的目的
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3.环保督察的对象
中央环保督察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但在督察的过程中可以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而且能够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因此,环保督察重点由以往的
督企 转向 督政 ,督察对象包括了省级、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地方企业,实现了对 党政企 的全覆盖。
4.环保督察的重点
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5.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
环保督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对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6.环保督察的工作步骤
环保督察的6个工作步骤: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形成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问题及线索、整改落实。
以上就是有关于环保督察的定义、目的、对象、重点、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的全面梳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环保督察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行业知识栏目。
推荐阅读
什么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有哪些?
什么是环境检测?什么是环境监测?两者有何不同
什么是智慧环保?中国移动智慧环保体系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