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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Hongli Opto-electronic Co.,Ltd 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
2、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273.3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马成章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3、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陈雁升、广发信德、雷利宁、黄育川和周家桢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此外,雷利宁、黄育川和周
4、家桢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吴乾、杨玉详、李荣军、刘俊莲、钟金文和丁峰承诺:自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5、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 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