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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经济开发区欣盛路)(宁夏石嘴山经济开发区欣盛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日晶
2、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2,668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1%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10,668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凯平、程旭兵、周凯忠以及程旭兵之关联自然人毛家信、姚丽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
3、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裕安信华和杨金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王卫良等其他 3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其于 2010 年 11 月,从股东周凯平、程旭兵、周凯忠处受让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于 2010 年 11 月,从股东杨金海处受让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
4、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周凯平、程旭兵、周凯忠、王卫良、赵辉、王国良、姚丽君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俞燕飞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王卫良的直系亲属、毛家信作为监事姚丽君的直系亲属还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或者其直系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2 年 3 月 7 日 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日晶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招股说明书
6、(申报稿)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8,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A 股不低于 2,668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668 万股,均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凯平、程旭兵、周凯忠以及程旭兵之关联自然人毛家信、姚丽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