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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SINOFAITH IP GROUP(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 2889 弄 2 号 B 座 2 层 02 单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68 号)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2、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
3、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3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4、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新股不超过 1,607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427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5 年
5、3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2015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确定发行方案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607 万股,且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实际发行新股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二、
6、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一)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孙凯、李长旭、王军、王加明、耿莹承诺:“自新诤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新诤信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