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我国居民生活最根本的需求,在食品安全监测方面,国家也出台过许多政策进行监督和支持;那么我国食品安全监测相关的政策到底有哪些?下面的文章就将对政策进行梳理。
食品安全检测最新政策梳理
2016年7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开展食品品质评价与系统识别、在城监测与快速检测等的研究重点突破快速检测核心试剂高效筛选等。
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表明要建设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平台.开发快速检测技术及产品重点研发基于新型生物识别材料和现代分子生物学方法的农产品安全快速精准检测技术,开发系列高特异性或高通量的前处理产品、速测产品和装备。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改善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加强监管能力。
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总结食品安全现状,提出发展目标;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强化抽样检验;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
2017年4月,《“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发布,推进生物技术与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生物技术高新企业和新兴产业,重点突破抗体制备、免疫治疗等关键技术,推动生物检测技术发展。
2017年5月,《“十三五”食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发布,提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创新抗体制备、生物传感等技术,重点开发快速检测试剂与装备,推动智能监管。
2017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发布,规定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对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食品快检方法开展评价,并规定食品快检产品的评价方法。
2019年2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发布,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9年5月,《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检测等进一步细化规定;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020年4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该标准规定了260余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产品中的2100余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新增兽药品种70余项,残留限量标准640余项。兽药残留检测项目增多,对检测产品的检测种类,灵敏度提出了新要求,检测产品应用范围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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