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是由政府机关发给失业者的一种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失业视同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向失业者发给失业证。

一、失业证的申请办理
1、失业者应当向地方户籍所在地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证,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有关资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实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并登录地方失业登记备案中心;
3、凭失业登记备案证明,机构应当发放失业证;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失业证的发放。失业证领取完毕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二、失业证的有效性
1、 失业证有效期一年,需要每年换证,每年失业者须凭失业登记证明、原有、有效的失业证等资料,向原失业经办机构查询,申办换证。
2、失业证是失业者活动时的证明文件,凭失业证到处应聘、上岗等失业都必不可少的一张重要的文件;
3、失业证也是失业者参加国家安排的就业培训或者就业招聘会的必要证件,只有有效的失业证,才能申请有关的就业辅导服务;
4、失业证也是参加技术技能大赛的凭证,只有有效的失业证,才能参加技术技能大赛以竞争演讲赛,经面试,成为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失业证也是申请办理国家安排的焦虑失业者参加军转平即安置就业的凭证,只有有效的失业证,失业者才能申请参加军转平安安置就业的准备。
三、失业证存档义务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向失业者发放失业证时,须将失业证数据及相关资料落地存档;
2、失业单位应当在失业者去世时按国家规定存盘失业者个人数据;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失业保险数据存入地方失业登记备案中心;
4、失业者主动申报弃权失业者就业数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数据存档,以便尽快再次就业;
5、失业者在工作期间或工作之前死亡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发现其死亡的情况,存档处理。
综上所述,失业证是失业者申办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须证件,是失业者进行就业活动的证明文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要在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发放失业证,而且要在失业者死亡或主动申报弃权失业收事时,将失业证数据及相关资料落地存档,以便以后在必要时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