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借方是指卖方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借方凭字账户记录,值得注意的是,出售无形资产借方必须与购买方买方的应收帐款或应收股利等佃挂钩,即一句话,出售无形资产借方要记录所取得的收入。

一、 出售无形资产借方的基本记账凭证
相关会计科目:
(1)出售无形资产借方:1231×× 出售无形资产
(2)应收帐款/应收股利:1122××应收帐款/应收股利
(3) 应交税费:2221××应交到期税费
简单记账凭证:
借 出售无形资产 1231×× 贷 应收帐款、应收股利 1122××
借 应交税费 2221×× 贷 银行存款 1112××
二、出售无形资产借方的应记明细
1. 出售无形资产借方:
出售无形资产借方是指出售无形资产所产生的借方科目,此类出售无形资产借方应记录的内容有:出售无形资产的名称、金额、出售的人或单位等信息。
2.应收帐款/应收股利:
出售无形资产借方与应收帐款或应收股利的账务记账是对应的,所以应收帐款/应收股利应体现的信息有:货物交易所对方单位,业务发生日期,货款金额,必要时应该体现货款发放日期等信息。
3.应交税费:
出售无形资产由于应征收税费,所以亦应记录应纳税费用。此类应交税费应体现的信息有:税费种类、税率、税额等信息。
三、出售无形资产借方的其他会计处理
1.记入购买无形资产时形成的折旧费用:出售无形资产时,需要将原记录的购买无形资产的折旧费用壹同结转出去,这种结转方式应当按此出售无形资产应实付金额的比例来进行结转,以表达出资产的折旧价值。
2.取回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取回保证金也是出售无形资产常见到的,这种取回的款项应该实际上应该记入为交易的收入,但出于对会计标准的考虑,通常将取回保证金的会计处理为:银行存款增加,出售无形资产借方增加;素相配合的应收帐款减少,或者素相配合的应收股利减少。
3.资产出售收入确认:出售无形资产时,资产出售收入的确认是比较重要的,资产出售收入只有在卖方收到货款后才能确认,此时应记录其发生金额,出售无形资产借方也要有实际的钱款来记录,而不能只是做到理论上的记录。
四、总结
出售无形资产借方是指卖方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借方凭字账户记录,借方账户应记入出售无形资产的名称、金额、出售的人或单位等信息,贷方账户应记录应收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