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将其财产作为抵押,依照其约定的财产被抵押给债权人,债权人拥有的以该财产的担保权利的一种特殊的债权。法定抵押权以债权为准,因此,在抵押物产生前,它就拥有法律效力。法定抵押权作为债权保护机制出现在村镇金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普遍存在的金融产品中,是实现双方权责清晰、履行义务积极有效的一种方式。

一、概述
法定抵押权是一种在债权准备时就建立的一种特殊的抵押形式,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由有经济行为能力的债务人把自己的财产作为对债权人偿付债权的金钱抵押,使债权人有担保权利,用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权益。这是一种基于法律上具有效力和物权形式的债权,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
二、法律基础
法定抵押权的立法基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决定》以及有关抵押物、押金、合同抵押权等地方性法规等。
三、抵押权的种类
根据抵押权的形成依据,抵押权可分为法定抵押权和合同抵押权两种形式。
法定抵押权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约定就其所有的财产,特别是在选择性抵押情况下,把财产转移给债权人,而债权人基于这种转移而拥有抵押权。而合同抵押权一般是由双方通过协议形成的债权抵押,并在合同中具体规定抵押物、相应的责任义务等事实。
四、作用
法定抵押权主要作用有:
(1)强制履行义务:以法定抵押权作为担保的债权,一般不需要采取别的司法保全方式,直接将抵押物转让给债权人。当债权人发现其债权受到威胁时,可以采取法定抵押权作为司法救济,来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
(2)可靠担保:法定抵押是可靠的,根据法定规定和合同条款,只有债权人才能在发生偿债能力下降时维护其债权的担保权。法定抵押权可以把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担保,从而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避免债权人面对放贷过程中的风险。
(3)易于实现:法定抵押的形式使债权的履行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容易,所以,它可以使债权人轻松地实现其债权权利,即使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
五、风险
当用抵押物实现债权时,存在一定的风险。
(1)合同订立风险:客户在订立抵押权合同权威时,也可能受到欺诈或有效性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法定抵押权合同的失效。
(2)抵押物价值风险:抵押物价值可能因市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