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2022年3月我国智能驾驶相关政策
2021年3月国务院《“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探索建立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监管框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
2021年3月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通行的相关要求,确认自动驾驶的分类、违法和事故责任分担规定。
2021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信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
2021年7月工信部《5G应用“杨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强化行业协同,共建5G与车联网测试评估体系;加快提升C-V2X通信模块的车载渗透率和路测部署。
2021年8月工信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遵循的原则、分级要素、各级别定义和技术要求框架。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建设自动驾驶测试基地、先导应用试点,推动车用无线通信技术应用;推动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标准制定,统筹通信接口和协议。
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构建车路协同安全体系;加快高级辅助驾驶技术、自动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推广使用,提升车辆主动安全性能。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G-V2X车联网示范网络建设,实现L3级以上高级自动驾驶应用。
2021年12月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功能,推动部分地区建设自动驾驶监管平台;稳妥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等出行服务。
2021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信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地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第二批试点。
2021年12月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3+N”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研究框架、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三横两纵”技术体系为基础,构建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团体标准体系。
2022年1月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立项信息:“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立项信息中,电驱系统、智能驾驶、车网融合等类别中多个智能驾驶项目入选重点专项。
2022年1月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智能经济,稳步推进自动驾驶”。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加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提高车路协同信息服务能力,探索发展自动驾驶货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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