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相继公布“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其中,上海市《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将新增供应保障性产权住房约23万套。广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除此之外,广西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39.42万套,建设面积达3028万平方米,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26万套、棚户区改造33.16万套,且年均发放租赁补贴规模保持在8万户左右。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发展目标
以住有宜居为目标,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筑牢住房民生保障底线,加强住房的精准供给、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和品质供给,进—步满足多层次、功能性、品质化的居住需求。
切实增进住房的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在居住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人民城市建设。
坚持5个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住房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
坚持租购并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租赁体系,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坚持布局优仕。郊区新增住房重点向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五个新城等集聚;中心城区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更新改造。
坚持精细治理。加快房屋行政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城市“一网通办”、“—网统管”深度融合。
坚持品质发展。强化住房发展领域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注重品质追求、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底部抬升。
“十四五”主要任务
一、“重点”发展租赁住房,坚持租购并举。切实增强租赁住房,特别是保障性租赁房供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从“一张床”、“一间房”到“—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十四五”时期,形成供应租赁住房超过42万套(间、宿舍床位),占住房供应总套数的40%。其中,租赁房22万套(间)、宿舍床位20万张。继续规范代理经租住房30万套(间)。
二、“平稳”发展商品住房,落实长效机制。深化落实因城施策、—城一策要求,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健全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供应结构,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十四五”时期,新增供应各类住宅用地面积4000公顷,新增供应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
三、“协调”发展保障性住房,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做好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十四五”时期,新增供应保障性产权住房约23万套。
四、“更新”发展存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增存并重,留改拆并举,妥善保护好历史文化风貌区和里弄街坊,让群众在居住方面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两个全面完成:
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规划期内,力争提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重点三个聚焦:
统筹推进各类旧住房更新改造5000万平方米。
聚焦底部抬升,全面启动以拆除重建(含原址改建)为主的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的更新改造。
聚焦民生需求,全面完成旧改范围外的无卫生设施的老旧住房改造;加速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预计达到1万台以上。
聚焦空间优化,优先启动实施新城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旧住房更新改造、加装电梯。
“硬件改造”和“软件提升”相同步,同时启动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图读懂《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字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一、工作背景
2021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重点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文件提出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5项基础制度和6个方面的支持政策。7月22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对贯彻落实进行了部署。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韩正副总理的部署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了4个方面22条具体工作措施。其中,9条是对接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22号文的有关精神和支持政策,其余13条是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提升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意见》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房源,不断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逐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目标,逐步提高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标准,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二)工作措施
《意见》从加强规划设计管理、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在加强规划计划管理,优化市区责任分工方面。共3条措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相关规划计划衔接、优化市区筹建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市区筹建任务落实评价和激励机制。
二是在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供应土地方面。共8条措施,理顺市本级保障房项目用地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区政府主体责任。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鼓励产业园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
三是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多主体参与筹建方面。共7条措施,支持整租各类房源用作公租房、城市更新旧村全面改造科学配置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存量房源整租运营、保障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实施税收优惠,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源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保障性住房联合会审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四是在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保障租住居民合法权益方面。共4条措施,整合优化现有国有租赁平台等,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盘活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经营性资产。探索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房源之间相互转化,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政策性住房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管。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