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公司資料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董事會執行董事孫嘉(主席)闕東武(首席執行官)(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辭任)葉凱雯(首席執行官)(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獲委任)丁長峰周悅(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辭任)非執行董事韓慧華(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獲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蔡奮威羅芷妍張安志審核委員會蔡奮威(主席)羅芷妍張安志薪酬委員會張安志(主席)闕東武(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辭任)葉凱雯(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獲委任)蔡奮威提名委員會羅芷妍(主席)孫嘉張安志公司秘書葉凱雯(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辭任)賴愛慧(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獲委任)核數師畢馬
2、威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註冊之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本公司之法律顧問禮德齊伯禮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香港法例)邁普達律師事務所(香港)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開曼群島法例)主要往來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註冊辦事處P.O.Box 309,Ugland House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中環花園道1號中銀大廈43樓A室電話:(852)2309 8888傳真:(852)2328 8097電郵:網址http:/香港股份登記及過戶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二零二三年中
3、期報告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管理層論述及分析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業務回顧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內,根據本集團與萬科置業(香港)有限公司(萬科香港)及其若干附屬公司(包括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萬科)的其他附屬公司)(萬科香港訂約各方)於二零二二年訂立的管理服務框架協議,本集團繼續向萬科香港訂約各方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管理服務)。有關管理服務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的公告及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通函。於期間內,本集團繼續持有位於香港以及美國(美國)三藩市及紐約之若干物業之股權或投資工具(視情況而定),包括下列各項(
4、統稱 投資):地址項目實際權益分部種類狀況 香港新界葵涌和宜合道63號及打磚砰街70號麗晶中心之若干單位及泊車位(麗晶中心)100%物業投資工業租賃穩定香港春秧街62、64、66及68號(春秧街物業)100%物業發展酒店相關發展中香港深水埗醫局街221-233號(連方I)100%物業發展住宅發展中位於香港新界沙田顯和里之沙田市地段第643號(顯和里物業)50%物業發展住宅發展中美國加州三藩市657及663667 Mission Street(Mission)45%物業發展商業已峻工為發展位於美國紐約25 Park Row之物業(Park Row)提供所需資金之投資工具(投資工具49%物業發展投
5、資工具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3二零二三年中期報告 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3管理層論述及分析(續)業務回顧(續)於期間內,本集團之收入主要來自:(i)出租麗晶中心單位及泊車位;(ii)為發展Park Row提供所需資金之投資工具之利息;及(iii)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期間收入約為港幣181,80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港幣184,500,000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下降1%。下降乃主要由於下列各項的淨影響:(i)期間內收回投資工具之本金導致投資工具之利息收入減少;(ii)來自本集團位於英國倫敦的投資物業Ryder Court(Ryder Court)
6、之收入因該物業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出售而減少(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公告以及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的通函所披露);及(iii)來自管理服務之收入增加。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於麗晶中心之投資公允價值約為港幣2,046,800,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幣1,994,300,000元)。本集團投資物業之估值方法並無變動。抵銷麗晶中心的部分出售約港幣21,800,000元後,期間公允價值收益約為港幣74,30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零)。資產管理本集團為萬科香港訂約各方於香港、英國(英國)及美國之項目向萬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