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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支持政策:辽质贷质量融资、碳排放权质押、跨境融资、渔船贴息贴费|辽宁省
辽宁金融支持政策汇总:“辽质贷”质量融资增信、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跨境融资管理、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年化1%贴息年化0.6%贴费。
 2026-07-29
 综合
 2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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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辽宁省发改委:2026辽宁惠企政策汇编(298页) 查看报告
质量融资增信“辽质贷”让品牌荣誉转化为信贷资源,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助力绿色转型,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享受年化1%贴息和0.6%贴费——辽宁省从质量融资、绿色金融、跨境融资到创业创新,构建了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发力。

质量融资——“辽质贷”将品牌价值转化为信贷资源

“辽质贷”融资增信要素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展“辽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在质量保证、品牌建设、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6项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方面具备一定能力、资质或取得有关荣誉的企业,可获得融资支持。办事流程:满足条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融资需求,市场监管部门与属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或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接,金融机构与需求企业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24-96315-1-2511。

绿色金融——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

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自身持有或第三方拥有的碳排放权作为抵质押物,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人根据碳排放权有偿取得的成本、当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交均价等因素综合确定评估价值,在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办理抵质押登记后发放贷款。鼓励企业将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减污、降碳、节能、清洁生产等技术提升改造。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咨询电话024-23440698,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024-22503399。

跨境金融——贸易外汇便利化与跨境融资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适用对象为便利化银行推荐的优质企业。便利化措施包括优化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特殊退汇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境内外机构间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后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便利化银行申请。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咨询电话024-23440551。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四大应用场景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出银企融资对接、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4个应用场景。企业通过“数字外管”平台自主开通跨境平台业务,向试点银行发起融资申请或相关业务办理申请。银企融资对接场景企业可向多家银行发起融资意向申请;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提供综合险、中小企业险、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功能;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提供报关单真实性验证和是否重复使用校验;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场景引入收付汇等数据助力银行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咨询电话024-23440628(融资场景)、024-23440520(汇率风险管理)。

跨境融资管理政策

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线下申请方式为不晚于提款前3个工作日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线上申请方式为不晚于提款前3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请办理。登记完成后所在地外汇局出具《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业务登记凭证》。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咨询电话024-23440258。

涉农与绿色金融——渔船贴息与科技金融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贴费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贴费政策,适用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贷款,按年化1%标准贴息、年化0.6%标准贴费。贴息贴费期限根据贷款发生年份不同为3-5年。船舶所有人向船籍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申请渔船更新改造,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与担保机构联合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银行垫付贴息、担保机构垫付贴费。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24-23447289。

中试验证平台科技创新券

省科技厅出台辽宁省中试验证平台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支持省内科技型企业购买省级中试验证平台提供的技术分析、工艺验证、性能测试、中试熟化等科创服务。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个年度每家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使用方按照要求在服务平台提交兑付创新券申请,经所在市初审、省科技厅复审及相关决策、公示等程序后拨付补助资金。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24-2398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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