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限优先理论(term structure preference theory)是指一个投资者偏好本期债务利息优先其他未来期债务的利息的理论,也有人将其称为贴现学的偏好理论(discount preference theory)。

一.历史渊源
有关本期限优先理论的观点在经济学泛滥开始可以追溯到起源于1690年John Locke发表的一本著作所开始,在20世纪30年代Villamil也提出了此理论。对此理论,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其中Munsterburg、Fischer,Cart,也建议投资者偏好本期债务收益高於其他未来债务收益。同样,Kendrick曾提出,投资者最好收益来自本期债务,而却不应当关注未来收益。此外,Anderson提出的本期限优先理论的看法最为详实全面,他指出,本期收益几乎总是可信,而未来债务收益却未必可信,因此投资者主要依据证据偏好本期收益。
二.理论假设
在传统的本限优先理论框架下,经济学家假设投资者可以完全把握本期收益,而未来收益却存在不确定性。按照这一假设,投资者会选择满意本期报酬,而对於未来报酬并不太看重,也可以说是投资者对於未来收益贴现的获取形式。
三.偏好的不确定性
本期限优先理论强调投资者更加偏好本期收益,而轻看未来收益。这可能因为,投资者对於未来投资收益不太确定而此处贴现,他们更偏好本期收益,他们更偏好本期投资所能获得具体的报酬,而非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贴现。
四.理论应用
本期限优先理论是计量经济学中最简单却也最重要的理论之一,它用於定价决策、资产组合管理和财务决策等。特别是,在定价决策的过程中,本期限优先理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帮助企业更好地将长期竞争策略转化为短期行动。
比如,一家公司所有者想在一个短期内增加公司的股票价值,以此发挥本期限优先理论,可以采取短期策略来降低股价,从而获得现有股东的效益,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存货成本、改善营运成本水平和改善质量,等等。
五.缺点及改进
本期限优先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缺点。传统的本期限优先理论假设投资者根据本期报酬来做出投资决策,但事实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会根据未来预期投资收益来作出投资决策,而不是完全参照本期收益,因此,有必要在传统本期限优先理论的基础上开发出更为全面的模型。
同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本期限优先理论并不建议企业以项目短期见效而去忽视长期发展需要,这一点会使项目随后陷入投资灾难,而企业也可能会失去未来市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