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信托指的是包括财产托管、受益权处分,以及受托人有关权利义务等内容,作为受托人承担的法律义务的一种法律契约,其具有资产自治、安全性稳定、投资收益高、传承功能等明显优势。本文就财产信托的概念、性质、结构与特点等方面进行具体论述,希望能够对大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财产信托的概念
财产信托指的是在信托机构持有财产并代当事人办理有关事项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行政规定可以分为私营信托、公营信托等。
私营信托是指由个人拥有财产,然后委托信托机构受托管理的一种行为,目的在于利用信托机构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去管理、保護和分配财产。用狭义的说法,私营信托只由个人拥有财产来建立,具有确定受托人、确定受托财产、确定受托事项、确定交付与处理受托财产的基本要素,而以个人为受益人和托付人进而构成信托关系的法律关系。
公营信托是由政府、社会团体或企业拥有财产,然后委托信托机构受托管理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利用信托机构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去管理、保護和分配财产,而且信托机构可以作为受托人主动参与受益人完成相关信托任务的受托关系。
二、财产信托的性质
1.是法人行为
在财产信托中,因受托人的代表行为,受托人承担法人行为。但是,受托人在行事时,是以其特定资产来履行受托人职责,且不会考虑其他资产,也不会因此而承担任何其他关联债务。不同于普通法人的行为,受托人依据受托书,以及被受托人所受让的具体受托事务为其行事之本,因此受托人行为不属于被受托人的全权行事。
2.具有一定风险
财产信托本身具有一定风险,除了可能受到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之外,还可能受到受托人本身管理不合格、未能符合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财产信托受托人实施信托合同时,十分重视这一风险进行实质性的评估,以期确保信托资产安全、有效性,并确保受托合同的风险被有效控制。
三、财产信托的结构
财产信托的结构包括:受托财产份额、受托事项、受托申请人份额、受托期限、受托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1.受托财产份额
受托财产份额是指受托人在信托机构开立的信托账户下持有的受托财产,具体数量不限,但通常最低额度为1000元起计,并根据受托财产的价值来划分份额,便于保护托付人的利益。
2.受托事项
受托事项包括财产委托、受益处分、信托目的的调整和其它受托人有关权利义务等,分别按干系人的需要进行划分。
3.受托期限
受托期限是按信托财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