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信托是一种合同形式,既是一种强制及概念上的法律制度, 又是一种企业的普通金融工具。它由托管人出资, 受益人有获得收益的权利,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受托人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法定信托对放贷方、 受托人、 受益人有着明确的法定责任。

首先,从概念上讲法定信托是指把受托人指定的财产用于满足受益人获得受益权的一种法律关系,其设立存在着确定信托目的、约定成立条件、确定托管财产以及约定义务等条件。其次,从管理方面来说,受托人依照法定规定对托管财产实行监督管理和执行受托协议,确保托管财产的安全、收益化的使用。
此外,受托人和受益人在确定信托财产的使用方法上要以信托财产
法定信托指的是信托机构,依照《信托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由拥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实行信托活动的法人组成的金融信构,以受托财产为基础,向信托受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和财产管理服务,以实现信托受受托人指定的信托目的而主要从事的一种金融活动。
一、法定信托的定义
法定信托正式定义历史比较悠久,早在19.世纪初就有《英国信托法典》开始定义解释,据此,信托包括五个要件:一要件是信托存在特别的服务人,他们负责管理和保管信托财产以实现信托目的;二要件是有明确的受信人即信托受受托人;三要件是有一定的信托财产;四要件是明确的信托目的;五要件是信托服务有时间限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实施,对法定信托的定义也有了更精确的划分,根据该法的规定:法定信托是指由拥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实行信托活动的法人组成的金融机构,以受托财产为基础,向信托受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和财产管理服务,以实现受托人指定的信托目的的金融活动。
二、法定信托的主要功能
1、防范风险。法定信托可以灵活利用信托财产,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保护受托人的利益安全;
2、资产保护。在受托人进行信托设立后,法定信托机构先将受托财产进行认购、取得、保管等各种必要的服务,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并可以根据信托受托人的要求对其进行投资、管理,以增值作为对受托人的收益;
3、隐私保护。法定信托机构可以用受托人指定的代表名义接受受托财产,保障受托人的财产安全及隐私,并尊重受托人的意愿;
4、受赠后继承利处理。法定信托可以在受托人没有有效遗嘱时,协助受托人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事宜,以确保财产能够到更合适的使用者手中;
5、社会公益服务。法定信托机构可以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将其财产用于社会公益项目,向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法定信托的作用
1、受托人将财产保护起来。法定信托机构可以给受托人提供完整的资产保护方案,能够有效地分散财产风险,减轻因财产不稳定性的影响;
2、保障受托人的利益,管理财产力度大。法定信托机构可以根据受托人利益,为其提供优质的财产监管服务,有效维护受托人的利益;
3、以个人的名义实现公益行为。一些受托人可以通过法定信托把自己的财产捐献给公益机构,从而实现对社会的捐赠和贡献;
4、受托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安全有效地实现财产转移。法定信托可以确保受托人的意愿能够得到真实有效地表达和执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