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排他效力是一种把物权从事物中抽象出来的特权,也是物权法最重要的效力之一。以下结合理论和案例来阐述物权排他效力。
一、 理论定义
物权排他效力也称为物权固定效力,是指特定人对物品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强制履行并具有排他性,这种权利一旦确定,任何其他个人都不得侵犯或以任何方式侵害该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物权的拥有者对拥有的物品享有的权利应当受法律的保护。对其物权的其他人不得侵害。”由此可见,物权排他效力是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
二、 排他效力的内容
1、 所有权权利:即拥有者拥有的物品的独立所有权,具有合法支配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
2、 经营权:就是对物品可以进行自由经营活动的权利,是对物品使用权的法定保障,也是一种经济和管理权。
3、 替GPU权:即在传统意义上拥有者不具备实际支配权益的义务承担权,通常是指现实生活中拥有者无法自行承担的替GPU责任。
4、 保护权:通常指拥有者有权要求法律保护物品的权利的保护权,是拥有物品的核心内容。
三、 排他效力的效果
1、 剥夺其他人对物品的权利:一旦物权排他效力得以确立,其他个人便不得向拥有者侵犯其物权,他们不能买卖、拆卸、抵押、折旧等物品,也不能排斥、拒绝、取缔该物品权利。
2、 具有超越法律范围的界定力:一旦物权的排他性得到确认,排他性的效力将具有法律解释、确定、更改以及超越法律范围的效力。任何无法履行的人都不能反对或否认拥有者的权利。
四、 案例讲解
2001年深圳市卫生局依法公告取消了刘某有限公司在某地区从事餐饮业的许可证。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将物权排他效力应用于刘某有限公司,禁止刘某有限公司继续从事有许可证的餐饮业务,禁止其他单位在此地点从事同类业务。事实上,刘某有限公司并没有承担责任,但由于物权原因,即使当时停止经营,刘某有限公司还是无法侵犯他人在该区域经营餐饮业务的物权。显然,这就是物权排他效力的体现。
综上所述,物权排他效力是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其包括:所有权权利、经营权、替GPU权、保护权等内容。物权排他效力的具体作用表现在:能够剥夺其他人对物品的权利,而且具有超越法律范围的界定力。结合深圳市的案例,可以了解到拥有物权排他效力的拥有者,即使未承担责任,也能够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从事同类业务,从而保障了拥有者所拥有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