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以违反市场规范以及有关价格形成机制为基础的行为,以达到垄断、利益最大化、将他人从一个行业排斥等不正当目的。一般来说,通过下列几种方式,可以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是报价过低。这种行为也被称为“甩售”,其目的是通过优势价格获得营业额,从而伤害潜在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从而掃走了竞争。报价过低的做法如售价暴跌、不因成本变动而调整价格等,对竞争对手无疑压制了他的竞争力,造成垄断市场的可能性。
二是价格欺诈。这指特定的单位或集团以价格欺诈活动来抑制竞争对手的行动,尤其是采取责任不全、错综复杂等技术来利用客户,以降低价格获得可观的利润。最主要的应用在于销售不同质量的产品以不同的价格出售,降低了利润空间,从而破坏了市场的秩序。
三是抵制销售。就是特定的单位或个体利用客户的依赖性或让步性来控制价格,使它无法自由竞争。这种行为以及类似于抵制销售形式的手段,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市场上竞争者的竞争力,并扰乱了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某些情况下,抵制销售还可能垄断市场。
四是利用新技术减少成本价格稳定。有时,一些企业采取了垄断性技术创新,为了减少研发和营销费用而提高销售价格。这样的技术创新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并限制了竞争,而且也干扰了市场的价格形成过程,对依靠低成本竞争的企业造成危害。
此外,不正当价格行为还包括一些违反价格竞争的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价格相互依赖原则等。以上提到的几项行为都是违反市场规范、扰乱价格形成机制而最终获得不正当利益的典型表现。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垄断、报价过低、价格欺诈、抵制销售和利用新技术减少成本以及违反价格竞争等。所有这些行为都是企业试图减少竞争、抑制价格形成机制而使自己获得更多利益的行为。
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指影响正常价格结构的行为,使报价、交易及分配自由化,干扰市场持久性稳定运行。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限价行为
限价行为是一种把定价限制在特定区域内的行为。它可以防止价格过高过低,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保持价格的稳定,也可以为交易者提供更可靠的报价。然而,这种定价方式利用了竞争对手对单一市场价格的关注,扰乱了价格的自由流动,并可能增加收益或排除竞争对手。
二、虚假行情行为
虚假行情行为是指发布或散布一些虚假的行情,以达到在价格上人为制造误差,达到赚钱的目的。虚假行情可能会引起重大影响,如果突然大量买家参与市场行情,就会引起价格暴涨或暴跌,在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熔断现象,使市场出现紊乱。
三、价格锁定行为
价格锁定行为是指利用一定的价格水平来维持价格,使市场价格不受外来变数的影响,增加价格的稳定性。比如,当如果行业价格过低,主要的竞争者可以对主要的价格線(如终端价格等)进行锁定,使市场价格稳定在所确定的水平,使其他竞争者不能违反竞争法,以此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四、定价协议
定价协议是指双边或多边参与者之间就有关产品的价格、合同条款、支付方式等达成的协议。定价协议在贸易当中占有重要位置,它可以在竞争对手之间合理地分配贸易利益,保证市场双方的正当权利,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
五、合同熔断
合同熔断是指通过熔断机构(如监管机构)来确定和控制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这样参与者可以通过一致达成的支付等条件来支持贸易。但是,如果合同熔断的过程中发生价格的差异,也会扰乱市场价格的稳定,从而造成损失。
以上就是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几种形式,它们具有一定的优势,但长期使用可能引起不正当竞争,影响市场价格的形成,并可能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因此,做为经济者和消费者,应当加强合法版权的认知教育,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正当利益,有效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