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国家土地交易中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时,由法院、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向土地登记机构登记,并在其登记簿上记载的一项登记。

一、定义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根据《土地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将发生的针对土地的使用权的变更,在土地登记机构的土地登记簿上登记的一个程序称之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应当向土地登记机构申报;土地登记机构应当受理,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申报与登记
(一)申报
凡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变更,无论是出让、买卖、赠送、转移房屋及构筑物,以及拆迁、减少划拨、抵押和其它土地使用权变更,均需由当事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报。包括上述情况的变更,首先当事人需要提出申请书,也就是需要申请变更。土地登记机关申报后应当按有关规定签发变更申请受理单,也就是对变更申请书进行审批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登记
变更申报审批通过后,土地登记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准予申请人办理变更经营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上登记更正之前的变更事项。变更登记未涉及任何金钱交易,仅仅是在登记簿上记载变更的信息。
三、变更后状况
变更登记完成后,申请方变更的土地使用权会在变更前一段时间内冻结,经过土地登记机关的审核,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将得到确认和登记,在重新登记后,申请方可自由使用土地,这是申请方办理变更登记所为获得的权利。此外,对于其他参与者,他们也要受到变更后的法律效力,这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所实现的目的。
四、利害关系
(一)变更双方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变更双方有关交易买卖、赠送、拆迁、减少划拨、抵押和其他土地使用权变更,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土地使用权变更完成后,申请方的经济利益将得以改变,从而达到自身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企业信誉
申请方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给企业带来改善信誉的作用。一方面,变更登记完成后,申请方可以拥有更长期的使用土地的权利,从而提高企业信誉;另一方面,申请者完成登记后,可以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这也对企业的诚信行为有着积极的改善作用。
五、流程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撰写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书,并装入相关证件,经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印发,向土地登记机构申报。
(二)土地登记机关受理
土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