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责任险是中国保险市场中重要的保险种类之一,是对社会及个人负有法律义务而采取的责任保险。采用规定法定责任,通过保险市场及保险公司,来减轻社会及个人负有法律义务而责任的风险,实现保险人免受责任的效果,保护相关当事人的义务及利益。一般来说,法定责任险包括责任的方面和损失的方面,将后者称为补偿责任险。保险公司在收取投保费用的同时,还要向保险受益人提供一定的赔付能力。

一、基本概念
法定责任险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任何符合条件的人或机构所承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法定责任险费用支付给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产品。它通过分担有关责任,以及因遭受责任影响所引起的损失显著减少社会财产损失和个人财产损失,而不是完全免费的。它的出现和发展主要是为了服务社会大众,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种类
法定责任险分为三类:
1、基本的民事责任险:主要指涉及民事责任的法定责任险,其涵盖的责任有故意伤害他人责任,主动实施损害他人责任,身体伤害责任,财产损害责任,拖欠职工工资责任,职工后遗症责任等。
2、行政责任险: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责任,包括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责任,政策责任或法规责任,政府投资责任,行政机关管理失误而受到的损失责任等。
3、特殊的财产责任险:指物权纠纷,或有财产责任的法律关系而被连带追究责任的保险产品,其中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险,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责任险,供用电有关责任,建筑工程纳税责任等。
三、规定地方
法定责任险有一系列的责任规定,通常由救济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规定,这些规定的主题包括:
1、保险合同的类型及相关条款,法定责任险的原则,收费标准;
2、交付额度,保险范围,赔偿原则,豁免条款,保险受益人的身份;
3、适用的诉讼制度、仲裁法院和仲裁机构;
4、限制外部责任;
5、对责任的补救措施和相关细则;
6、保险期限,动态报价等。
四、作用
法定责任险在后现代化社会中,是讲求经济效益以及人权维护的最佳装备,它具有很多功能:
1、减少损失:它的出现极大地减少了保险受益人所承受的损失,为受害者提供了完整的保险赔偿,更重要的是,它在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时提供了实质性的保护。
2、公平正义:法定责任险更加公正,因为它能够把受害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