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提所得税是指企业及其他纳税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核定超出了正常预缴所得税额的金额,再补缴上一年度税款的一种手续。

补提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原始凭证:
一、企业纳税登记证明和缴费证明
企业补提所得税首先需要提供企业纳税登记证明和缴费证明,比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登记证明》、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纳税缴费证明,这些证明文件起到证实纳税人身份和缴费义务的作用。
二、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补提所得税需要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比如上一个纳税期间企业形成的《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的决算表、企业纳税申报表等,以证明企业的实际纳税额应小于正常计算所得额,属于补提所得税范围。
三、企业所得税记账凭证
企业及其他纳税人补提所得税还需要提供当年度企业实际纳税的企业所得税记账凭证,这是确定须补提税款期间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纳税并记入企业收入册的一种凭证。
四、补提所得税凭证
补提所得税需要提供《补提所得税凭证》,该凭证是由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核定超出正常预缴所得税额的金额,再补缴上一年度税款的凭证。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管理表
补提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出具企业所得税汇总管理表,该表是用来表明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状况,汇总了期间企业实际形成的各项收入,减去企业应纳税和应补退税项目,以确定补提所得税情况及金额。
总之,纳税人要补提所得税,应持有效的税务文件,包括企业纳税登记证明、缴费证明、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记账凭证、补提所得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汇总管理表等凭证,由此可知这些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对于企业补提所得税而言至关重要。。
补提所得税是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法”),企业应按时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所得税未按时缴清,则应按有关规定加收补提所得税。补提所得税在财政部制定的税收催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催缴办法”)规定的情形下可补提;以及如何确定需要补提的所得税,并按照规定准备补提所得税的原始凭证,本文将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补提所得税的情形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制定的税收催缴管理办法》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补提所得税的:
(1)收入未全部缴纳的,应当按照每月发生额累计足额支付。
(2)按照每月收入发生额累计支付,但因规定税款日期不同导致累积支付额低于税前收入额的,应当补交税款缺口。
(3)按固定应税项目减免税率计算出的税款应当按照其实际累计发生金额确定税款计算。
(4)纳税检查时发现了其他属于应收、应缴的营业税、增值税和偷税情形的,应当补交滞纳金(欠税余额予以加收)。
(5)按照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的规定外部调节项目减免税率计算出的税款,按照该外部调节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确定应缴税款。
(6)因取得弥补亏损补助金、补贴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取得补助金、补贴金额累计补交差额的企业所得税。
(7)因拆分改制和处分完成后,应收营业税、增值税等弥补亏损金额大于累计发生金额,应当补交差额税款。
(8)纳税检查或查处涉税事项后发现尚有欠税的,应当补交欠税额。
以上情形都属于补提所得税的,若企业发现在以上情形下,缴纳款项未足额缴纳,则补提所得税为必要措施。
二、补提所得税的原始凭证
在补提所得税的时候,应当准备相应的原始凭证,比如纳税检查报告、发展援助金、补贴金额的政府出具的报表、拆分改制和处分完成的证明,税收催缴函、企业领取补助金的文件等。
(1)纳税检查报告(稽查报告)是企业须准备的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中纳税检查的情况列出,也包括要求企业补交税款多额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在准备补提所得税时一定要准备有关纳税检查历史的报告和监管证书。
(2)发展援助金、补贴金额的政府出具的报表:在准备补提所得税时,一定要准备政府出具的发展援助金、补贴金额的证明文件,以证明确认该金额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