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是把由受益人出具的免追索商业汇票在其票面到期日之前至银行贴现,从而获得贴现金额的融资活动。持票人凭票据可向受益人收取票面金额,被贴现银行按票面所载限期以现钞或转帐的方式付付款,并把贴现金额存入持票人的账户。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是指把由受益人出具的免追索商业汇票在其票面到期日之前至银行贴现从而获得贴现金额的融资活动。

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特点是贴现免追索。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通常由贴现行和受益行共同参与,通常贴现行在收到免追索商业汇票后,采取划转的方式将款项汇入受益行,受益行再使用该笔资金做出贴现行的付款承诺,将贴现金额支付给持票人,但贴现行包括贴现人与受益人的信息绝不会被曝光,以免贴现行无法追赃受益人。
贴现免追索的另一个优点,是受益人有更多的融资机会。在免追索的情况下,有受益人无需考虑持票人的反担保要求,这样便可以大大拓展融资机会。经常有外来资金受益人在不设置任何担保、不支付任何抵押材料的情况下,利用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手段来融资。另一方面,如果贴现行违约了,他们也不必担心持票人会追索他们的财产、权益,让受益人更有安全感。
最后,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可以提高效率,可以大大有
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简称免追索贴现,是指签发人在汇票背书时事先声明给贴现人免予进行追索的可以追索贴现,因此免追索贴现一般为有价证券,具备适用汇票法和金融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实现这种汇票出票人在贴现之前,背书人对贴现人无追索权,以便为出票人创造交付资金安全的条件。
一、定义及特征
免追索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发行人会出票出具商业汇票,而此类商业汇票在背书时有约定,即声明出贴现人不得向背书人追索本票。因此,在某一背书人再付给另一背书人时,其实也无法求得贴现人的承诺,可见免追索贴现拥有特殊的特征,其特征表现在三方合同中。
1.发行人和贴现人之间的定义关系
无论什么情况,贴现人承诺将为发行人提供贴现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行人必须遵守贴现协议。
2.发行人和背书人之间的定义关系
当汇票被贴现时,发行人对背书人的要求仍是如此:在发行人付款日之前,背书人必须支付票面金额及利息给发行人,以维持汇票的有效性。
3.背书人和贴现人之间的定义关系
免追索贴现与背书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特殊的,因为当汇票被贴现后,贴现人便不能要求背书人支付贴现金额给发行人。
二、交易方式
1.发行人提出报价
以公司的汇票贴现为例,其贴现要求只有公司名称、发行人名称、开票日期、背书日期、票面金额及免追索条件等内容,贴现人会根据所收到的报价,在保障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进行评估,如果觉得合适,则可以接受发行人的报价。
2.发行人出具商业汇票
当发行人决定发出商业汇票时,一方面需要签发一份内涵免追索条款的汇票封皮,另一方面发行人必须在汇票上注明约定贴现金额,以帮助贴现人进行证明。
3.贴现人支付款项
当发行人出示商业汇票后,便可由贴现人将款项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可以选择向贴现人支付贴现费用。这样发行人便可以联系到贴现人,把汇票转让给贴现人,并在汇票背书手写注明“免追索”字样及约定的金额。
4.贴现人开出汇票
当贴现人收到汇票后,贴现人应当开出应付款证明,以向发行人确认贴现人已支付票款,并将款项用于发行人指定的用途。
三、优势
1.安全性
最主要的优势就是为出票人提供双重保证。通过这种方式,发行人能够保证汇票的出票时间,而贴现人在收取商业汇票的同时也为发行人和背书人提供可靠的付款承诺。
2.灵活性
免追索贴现可以为出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