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将汇总2006年以来,国家方面关于光伏行业补贴政策:
2006年1月,
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企业依照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后演变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2007-2008年,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分批次核准了4个项目,其中上海两个、宁夏和内蒙古各一个,核准电价为4元/千瓦时。
2009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面向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
2009年7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计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MW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2011年8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一)2011 年 7 月 1
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 年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 1.15 元(含税)。(二)2011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 2011 年 7 月 1 日之前核准但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 1.15 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 1 元执行。
2013年8月,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并实行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
0.42 元(含税)。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有序推进光伏基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设。到 2020 年,光伏装机达到 1
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2015年12月,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光伏发电先确定
2016 年标杆电价,2017 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016年11月,发布了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 2017 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 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 2017 年标杆上网电价。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2017年12月,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55 元、0.65 元、0.75 元(含税)。
2018年5月,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 2018 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二)安排 1000
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 5 月 31
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三)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2019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
2019年4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
I-III 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 0.40 元(含税)、0.45 元、0.55
元。(二)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补贴资金按照分类切块管理,即 2020
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 15 亿元,其中 5 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 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
2020年4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 2020
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二)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三)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21年6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一)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发电,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
年纳入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0.03 元,2022 年起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二)2021
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2022年4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 2022 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2022 年,相关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继续保持与
2021
年相同的价格政策。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以上梳理了历年来我国光伏行业补贴政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政策解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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