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应用差额征税的内容涉及到会计核算发生的过程、会计处理措施和核算结果等,征税的实施原则有增值税预缴制、发票制、报表制和现金报销制等,会计处理规定和实施程序也不尽相同。本文将结合实践,详细分析会计核算应用差额征税的过程及其处理措施。

一、会计核算发生的过程
根据差额征税的实施原则和规定,企业要对征税所需的费用报销凭证、发票、增值税缴款凭证等发生金额进行核算检查。发生费用项目要明细到费用项目,归类到部门和征税性质,核算时应考虑费用项目、金额以及征税率的正确性。
二、会计处理措施
1.增值税预缴制
增值税预缴制是以实际凭证的形式缴纳定额税款,核算时要将实际凭证的金额按税率计算出应税金额和定额税款的差额,将差额作为累计待缴税款科目。
2.发票制
发票制是指征税凭证的税额根据发票金额和征税率计算,核算时发票金额应当按征税率确认征税凭证的税金金额,如果发票金额高于凭证税金金额,则应及时补缴税款,如果发票金额低于凭证税金金额,则应及时扣抵下一期税款。
3.报表制
报表制是通过预算表、费用报表等方式,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相关征税规定,来来确定征税金额和税率。既可以得知支出总金额及其征税率,又可以测算出当月应缴税款。
4.现金报销制
现金报销制是指企业将现金支出的金额,结合其它凭证完成法定征税凭证,因此需保留现金报销凭证,并准确按税率确认征税凭证的税金金额。
三、核算结果
根据会计处理措施进行核算,即可得出应缴税款的结果。核算前,企业应先把累计待缴税款清零;以后,税款应核实缴税时,核实税款过程中税金数额是否正确,若有错误需及时处理。
四、实践总结
会计核算应用差额征税的过程主要涉及对费用凭证、发票、增值税缴款凭证等发生金额进行核算检查,并按照不同实施原则计算出应交税款,实施程序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力求有效对控税款的缴纳情况进行管理、控制,以保证缴纳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