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是银行代收代付服务的一种,它是两家金融机构(客户银行和收款)通过提供双方账户结算完成收付款的活动。托收承付的承付期是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到承付款项或增加溢付款项的最后期限。它与非货币性贸易支付,货物运输,信用证等活动关联性较高,并拥有许多社会经济功能,例如贸易支付,建立客户信赖度,扩大市场,促进贸易和增加银行的收入。

托收承付的承付期从当事双方制定开始,非常重要的,两家银行必须明确和遵守托收承付的条款和条件,以便保证交易的合理与有效。根据实际的托收承付情况,承付期有以下几种:
一、实时承付期: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客户收款的当日或次日办理 承付手续,并将实际的托收金额支付给客户。
二、T+0承付期: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在T+0日(当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通常T+0日为当日或次日。
三、T+1承付期: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在T+1日(次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承付期通常为两个自然日,即当日或次日办理承付手续,并在T+1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
四、T+2承付期: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在T+2日(隔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承付期通常为三个自然日,即当日或次日办理承付手续,并在T+2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
五、T+3承付期:指银行从接到托收通知书之日起,在T+3日(隔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承付期通常为四个自然日,即当日或次日办理承付手续,并在T+3日支付客户收款金额。
另外,实际的托收承付期限还会因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承付形式,双方协定的落实方式,实际情况等。
其中最主要的影响期限的因素是当事双方的协议,它是一个重要的准则,帮助双方确定时间和方式,以便订立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此外,当银行办理托收承付业务时也可能产生行政程序上的差异:交易时间、结算方式、扣款时间、清算渠道、划转时间等,这些不同的因素也将对实施托收承付业务程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两家银行间实际的双边承付期限。
最终,客户在发出托收通知书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既安排方便客户、又符合托收承付承付期的原则,确保本次托收承付业务的及时完成和资金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