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主要体现在发行前信息披露、发行过程信息披露和发行后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下表分别阐述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前信息披露是发行本票据之前,发行人提前向公众披露的一种信息披露方式,主要包括:
1、主体背景资料:发行人的法定名称、经营范围、所处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结构、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等;
2、财务信息: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人民币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非经常性项目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
3、社会责任信息:发行人有无采取绿色社会责任政策,包括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环境保护等;
4、业务计划:发行人未来计划投入和用于本次绿色债投资的资金计划;
5、核心业务:发行人包括以及未来绿色存量及间接开展绿色债投资可能涉及的领域或业务;
6、审计意见: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以及审计机构引出的重要事项和审计说明。
发行过程信息披露
发行过程信息披露是发行人在颁发绿色债券付款期前,在发行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有效地对外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
1、发行人和绿色债券的介绍:主体背景、绿色债券的类型、期限、利率、用途和总额等;
2、风险披露:发行人及其经营和贷款情况、绿色债券的退出机制及评级和其他相关的关联风险等;
3、财务违约:发行人未来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以及发行人应对财务违约情况的措施和安排;
4、行使权利:发行人未来可能采取的行使权利措施或财务压力测试等;
5、法律意见:有关发行法律限制条款,及针对发行人的司法意见;
6、发行手续:有关发行担保、发行失败的细节、当地证监会的行政审查等。
发行后信息披露
发行后信息披露是发行后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1、基本财务信息: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季度、年度财务状况分析报告,以及发行后经营情况报告;
2、报告明细: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以及开展绿色债投资活动相关情况,以及发行后有关绿色债权/债务差额的情况;
3、有关事项:发行前及投资期限内发行人的关键运营及经营状况变化,上述变化可能的风险情况;
4、投资回报手册: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状况以及投资回报情况等;
5、周期性报告:有关发行人资本
绿色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
绿色债券作为基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工具,发行人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下面从环境报告、中期报告、环境风险披露、可持续发展方面,对绿色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绿色债券发行人必须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发布环境报告。环境报告应包括与绿色债券发行相关的环境影响及可持续发展的情况。具体而言,应该有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包括对发行活动的环境影响的明确说明;对绿色债券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哃预测;以及对实施绿色债券项目所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的分析与把控。此外,还应该有关于发行活动所涉及环境法规、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具体实施策略等信息的披露,以及与绿色债券项目有关的绿色投资策略等内容。
其次,绿色债券发行人必须发布中期报告,以说明其绿色债券项目和发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发行人应该披露其发行活动实施进展及效果,以及项目发行时的终止条件及其实施的情况。此外,发行人应当对绿色债券发行相关的受资方和合作机构的及有关平台的报告做出适当的公布,以支持社会监督发行进展情况。
再者,绿色债券发行人要展示其把控环境风险的能力,必须充分披露环境风险披露信息,包括其识别避免环境风险的责任和有关的政策,以及其环境风险防范结果的实施状况。在此,绿色债券发行人应当披露对环境风险的识别、避免和处理,以及防范控制环境风险的过程及效果,以便让投资者及社会充分理解发行人在绿色发展领域的实质性投入。
最后,绿色债券发行人还要对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进行信息披露,如可持续发展政策、有效性审核程序及发展成果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披露,以及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实施及其实际成果等。此外,发行人也应该披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绩效,并相应披露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详细情况。
总之,绿色债券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当有实施的义务,以支持绿色发展的实施和推进,并且让相关方及市场及时了解绿色债券发行活动及其成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