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国际能源署(IEA)-第26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6)净零排放峰会高级别视频对话会上,国际能源署发布《实现净零排放七项关键原则》,下面是这七大原则的详细梳理:
第一项原则是可持续性复苏为实现净零排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各国应抓住新冠疫情后经济刺激和重建的这一历史机遇,快速启动净零排放进程。国际能源署将提供更多支持,帮助各国政府抓住向可持续净零能源系统转型的机遇,推动清洁、可持续增长并创建更多工作岗位。
第二项是2030年及以后的清晰、宏伟且可实施的净零排放路线图至关重要。各国政府可通过制订至关重要的未来10年国家路线图,增强国际社会对能源转型的信心。路线图应基于各国具体国情,并利用多种低碳技术和方案,以加强路线图的可实施性。国际能源署将提供更多支持,帮助各成员国政府制订2030年及以后的净零排放路线图,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援助,以促进实施。

第三项是知识共享有助于加快能源转型。能源转型将会面临许多挑战,包括满足贫困人群的能源需求,以及使最贫困和最弱势群体能够安全且可持续地获得能源。国际能源署清洁能源转型计划将为成员国政府应对技术和经济转型风险提供支持,并为建立可持续的包容性能源系统制订可行路线。进一步加强共享最佳实践的机制建设,开展技术合作并提供针对性建议,有助于推动全球能源系统转型。
第四项是净零排放技术和创新对于实现全球净零排放至关重要。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目标,需要目前尚处于研发阶段的技术帮助实现近一半的减排目标。大规模开发和部署一系列气候中性能源技术,结合能源效率,可以帮助所有重要耗能产业快速实现可持续的深度能源转型,其中许多产业涉及复杂的跨国价值链。需要建立更强有力的、稳固的国际公私协调机制,加快产业内部创新和部署。国际能源署将进一步开展对创新和产业脱碳的研究和分析,并加强与其他相关国际机构的协调,帮助成员国推动技术创新。
第五项是调动、追踪公共和私营投资并进行基准化分析,可推动实现净零排放。实现全球净零排放迫切需要改变气候中性能源投资方式。只有在2030年前将电力(电厂和电网/储能)投资额增至每年1.6万亿美元以上,才能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国际社会需做出重大努力,增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对气候中性能源的投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需要创造必要的有利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认可的可持续能源投资。国际能源署未来将强化与其他相关组织的合作,加强对政府和金融界行为的分析,并提供实践指导。
第六项是实施以人为本的能源转型具有道德和政治必要性。各国清洁能源转型能否成功,将取决于能否使公民从转型中受益并应对各种不利影响,包括对个体和团体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以及承受能力和公平问题。注重技能培训以推动所有公民均能参与净零排放经济也至关重要。各国政府应继续分享最佳实践,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探索和加快分享最佳实践的新途径,以便制订以人为本且包容各方的气候中性能源政策。
第七项是净零能源系统应具有可持续性、安全性、经济适用性和弹性。在转型过程中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政府、企业及其他关键参与者需要预测和管理现有和新兴能源安全挑战,包括在间歇性电力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障能源安全。因此,需要确保多样化、可持续和社会认可的清洁能源技术组合;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应对新兴挑战,如气候适应性、网络风险以及关键矿物的供应安全等。在国际能源署提供的专门知识、最佳实践和高效安全机制基础上,各国政府应共同努力,分析能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球能源系统的安全性和弹性,并推动快速实现净零排放转型。
国际能源署表示,为了实现避免出现危险气候变化这一共同目标,全球必须大幅加快促进清洁能源增长和加强能源弹性的进程。到目前为止,已有120多个国家宣布期望在本世纪中期实现净零排放。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将召开之际,这一不断加深的政治共识将加强各方对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信心。但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要开展大量工作。
在这之前,加拿大、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已对国际能源署提出的下述七项关键原则表示欢迎。
全球各国(地区)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