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保函是指以承诺保函形式在支付前,对对方进行担保付款的一种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无需质押担保,在支付条款中的货款的支付形式,最常用的支付形式之一。

一、见索即付保函的意义
见索即付保函作为买卖双方之间支付保函的一种形式,其最主要的意义在于它能有效提高买卖双方在合同执行中相互之间的信心以及保证付款及时、质量高等优势。它可以有效帮助卖方及时得到支付,让买方安心采购,进而促进买卖双方间的合作关系。
二、见索即付保函的组成
见索即付保函一般是由三部分组成:
1.买卖双方的身份。
买卖双方的身份是组成见索即付保函的必备,即买卖双方的身份清晰,双方谁为保函发出方,谁为保函收取方等内容也需要明细清楚的记录。
2.合同内容。
除了买卖双方身份,见索即付保函中还需记录双方签定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要素、合同期限等内容,便于查询。
3.条件委托。
最后,还需要定义受托人,即负责支付付款的方,通常是买方或者具有支付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受托人获得足以履行付款的条件。
三、见索即付保函的优势
1.无需担保。
由于见索即付保函无需担保,买卖双方可以灵活执行买卖及支付,减少了双方的担保成本,便利了买卖双方的实际行为。
2.可重复使用。
见索即付保函也可以对于买卖双方的多次交易起到作用,只要见索即付保函未消失,买卖双方就可以根据上一次见索即付保函的协议,继续交易,缩小了双方多次合作期间的代价。
四、见索即付保函的缺点
1.支付风险较大。
这是因为受托人的付款仅依赖受托人的一句话,一旦受托人未能按照见索即付保函的约定支付买方,买方将无法得到实属货款。
2.付款效率低。
因为见索即付保函受托付款,付款速度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付款效率较低。
三、结语
见索即付保函所具备的前瞻性保障功能得到了广大市场上商家发展扩张时的青睐,目前在市场上应用较多。当然,虽然见索即付保函具有很多优势,但受托付款的风险仍不应被忽视。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配套措施,保证买卖及支付的安全、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