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数据显示,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2019年5月,银保监会提出“23号文”下发“23号文”,要求商业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不得违规进行房地产融资。
2019年7月银保监会提出约谈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要求这些单位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要求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煮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8月住建部、央行提出在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上提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即“三道红线”标准。
2020年9月,住建部、央行提出监管部门下发的三张监测表,分别为《试点房地产企业主要经营、财务指标统计检测表》、《试点房地产企业融资情况统计监测表》、《试点房地产企业表外相关负债监测表》。涵盖融资“三条红线”指标以及参股为并表住宅地产项目、明股实债融资等数据。
2020年10月央行提出央行将会同住建部以及其他部门,跟踪评估房企融资管理新规的执行效果,不断完善规则,稳步扩大适用范围。
2020年11月央行提出央行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央行、有银保监会提出共同发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划分五档,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比例上限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的两道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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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往事”已去,迎风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