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6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6页).pdf(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四、自然保护地.24综 述.0 1大气环境.0 2一、环境空气质量.02二、沙尘和酸性降水.09水 环 境.1 1.一、地表水环境质量.11二、饮用水源地水质.15三、地下水环境质量.16土 地 生 态 环 境.1 9一、土壤环境质量.19二、耕地质量.19三、土地环境状况.19自 然 生 态.2 1.一、生态质
2、量.21二、生物多样性.22三、森林及草原.23目 录/CONTENTS声环境.2 6.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26二、区域声环境质量.26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27辐 射 环 境.3 0一、环境电离辐射质量.30二、环境电磁辐射质量.32气 候 变 化 与 自 然 灾 害.3 4一、气候变化.34二、自然灾害.34其 他.3 8编 写 说 明.4 5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3、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支撑美丽甘肃建设。2024年全省细颗粒物(PM)平均浓度值为26微克/立方米,可2.5吸入颗粒物(PM)平均浓度值为5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1089.8%,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7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6%,无劣类水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综 述一、环境
4、空气质量(一)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与2023年相比,呈现“一升、三平、四降”,优良天数比例与2023年相比上升,细颗粒物(PM)、二氧化硫2.5(SO)、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值与2023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2(PM)、二氧化氮(NO)、臭氧(O)平均浓度值及环境空气综合质量1023指数与2023年相比下降。其中,全省细颗粒物(PM)平均浓度值为26微2.5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平均浓度值为52微10克/立方米,与2023年相比下降10.3%;二氧化硫(SO)平均浓度值为12微2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
5、年相比持平;二氧化氮(NO)平均2浓度值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3.0%;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值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臭氧(O)平均浓度值为138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32023年相比下降1.4%;优良天数比例为89.8%,与2023年相比增加3.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32,与2023年相比下降5.4%。大气环境01环境环境01022024年全省环境空监测指标浓度及同变化情况26ug/m同比持平1.1mg/m同比持平PM2.5CO52ug/m同比下降10.3%138ug/m同比下降1.4%PM
6、10O312ug/m同比持平89.8%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SO2优良天数比例20ug/m同比下降13.0%3.32同比下降5.4%NO2综合质量指数2.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均达到年二级标准。01环境环境0304(二)主要污染指标1.细颗粒物(PM):2.52024年除兰州市外,其他13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均达到年二级标准。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年均浓度值排序2.5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可吸颗粒物(PM)年均浓度值排序103.二氧化硫(SO):2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中,白银市
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达到年二级标准,其他13个地级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达到年一级标准。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氧化硫(SO)年均浓度值排序2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氧化氮(NO)年均浓度值排序24.二氧化氮(NO):2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均达到年一级标准。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372929282727272626252522201918年级标准35g/m单位:单位:g/m350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645655555
8、554535352515050484836年级标准70g/m单位:单位:g/m700年、级标准40g/m单位:单位:g/m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年级标准60g/m单位:单位:g/m年级标准20g/m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01环境环境05066.臭氧(O):3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日二级标准。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氧化碳(CO)年均浓度值排序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臭氧(O)年均浓度值排序3
9、7.优良天数比例: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82.2%98.4%之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9.8%。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优良天数例排序5.一氧化碳(CO):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日一级标准。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综合质量指数排序8.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在2.684.53之间,全省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32。全省平均综合质量指数3.32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级标准160g/m单位:单位:g
10、/m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级标准4.0mg/m单位:单位:mg/m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均平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9.8%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单位:无量纲01环境环境0708(三)重点城市空气质量1.兰州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37微克/立方米,超过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64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9.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13微克
11、/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37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9.8%;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8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55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0.6%;优良天数比例为82.2%,与2023年相比增加4.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4.53,与2023年相比下降4.4%。2.嘉峪关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18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5.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达
12、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0.5%;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1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21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8.7%;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0.8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14.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39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0.7%;优良天数比例为87.7%,与2023年相比增加4.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10,与2023年相比下降4.9%。3.金昌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2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
13、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25.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5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1.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17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9.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1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6.7%;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39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同比下降0.7%;优良天数比例为84.7%,与2023年相比增加2.0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28,与2023
14、年相比下降3.2%。4.白银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12.5%;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5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3.8%;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3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1.8%;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3.0%;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7.7%;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38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2.8%;优良天数
15、比例为91.3%,与2023年相比增加5.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3.69,与2023年相比下降4.9%。5.天水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28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48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1.1%;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1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6.7%;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16.7%;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为1.1毫克/立方米,达到日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下降8.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
16、位数浓度值为136微克/立方米,达到日二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上升0.7%;优良天数比例为97.3%,与2023年相比增加4.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01环境环境0910指数为3.29,与2023年相比下降6.3%。二、沙尘和酸性降水1.沙尘: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累计受沙尘天气影响1160天次,同比(1168天次)减少8天次,与2023年相比,武威市、兰州市、天水市、定西市、甘南州、庆阳市、酒泉市受沙尘天气影响有所减少,同比分别减少34、18、14、7、5、3、2天次,其他城市受沙尘天气影响天数同比增加,其中金昌市增加19天次,临夏州增加17天次,嘉峪关市增加12天次,张掖市增加
17、9天次,白银市、平凉市和陇南市均增加6天次。沙尘天气对全省PM 年均浓度值的影响为27微克/立方米,对PM 年均浓度值的影102.5响为6微克/立方米,对优良天数比例的影响为7.8个百分点。与2023年相比,沙尘天气发生频次基本保持一致、强度有所减弱。2.酸性降水: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未出现酸性降水。城市单次降水pH值范围在6.11(庆阳市)8.85(天水市)之间,城市pH值年均值范围在6.4(庆阳市)7.8(白银市)之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专 栏专 栏一是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委书记胡昌升同志主持召开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学者决策咨询会议和专题会
18、议。省政府将PM 浓度完成情况纳入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考核2.5体系并按季度考核,按季度调度。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冬防”动员部署会、重点市州专题会,并赴兰州、定西等地实地调研。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每月调度空气质量,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先后赴兰州等市州实地调研指导。全面细致安排。省政府印发二是二是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省环委办印发2024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向各市州科学分解下达年度目标,召开推进会、调度会6次,安排年度和阶段重点任务。加强研判调三是三是度。坚持每日研判通报,发布日研判通报366期、高值提醒640余次、重点排污单位涉嫌超标企
19、业名单61期27家次,统计秸秆焚烧火点专报176期、黑烟车抓拍周报51期,召开“冬防”日研判会议28次、交办重点事项9批次50项。强化督导帮扶。对14个市州开展技术帮扶29轮次200余四是四是天次,编制帮扶报告29期并交办问题633个。对兰州市夏季、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和“两会”等关键节点空气质量改善进行帮扶。及时预警约五是五是谈。按月向14个市州通告空气质量状况,对上半年PM 浓度指标进展滞2.5后的5个市州进行预警、7个市州进行约谈提醒,两次向夜间污染突出的武威、张掖、酒泉3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致信并提出工作建议。六是六是狠抓污染治理。争取中央资金15亿元,支持实施61个大气污染防治和北方地
20、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累计完成44个钢铁项目、6条水泥生产线、100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散煤治理39万余户。1112一、地表水环境质量(一)2024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2024年全省7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为98.6%,优于全国(90.4%)8.2个百分点,与2023年(95.9%)相比增加2.7个百分点,无劣类水体。2024年全省74个国控地表断质类别例图2024年河段水质状况序号流域所在水体断面名称水质状况水质评价主要污染物1黄河流域黄河玛曲优-2黄河流域扶和桥优-3黄河流域新城桥优-4黄河流域什川桥优-5黄河流域青城桥优-6黄河流域靖远桥优-7黄河流
21、域五佛寺优-8黄河流域大夏河地沟桥优-9黄河流域折桥优-10黄河流域洮河碌曲优-11黄河流域西寨大桥优-水 环 境02环境环境类 27.0%类 60.8%类 10.8%类 1.4%序号流域所在水体断面名称水质状况水质评价主要污染物12黄河流域洮河陈旗村优-13黄河流域洮园桥优-14黄河流域大通河先明峡桥优-15黄河流域上海石村优-16黄河流域湟水湟水桥优-17黄河流域葫芦河仁大川桥良好-18黄河流域渭河峡口水库优-19黄河流域桦林优-20黄河流域伯阳良好-21黄河流域太碌良好-22黄河流域葡萄园良好-23黄河流域泾河平镇桥优-24黄河流域长庆桥优-25黄河流域大南河南川村优-26黄河流域达溪河
22、告王河村优-27黄河流域马莲河洪德轻度污染-28黄河流域周家村良好-29黄河流域三岔河虎关桥优-30黄河流域冶木河牙扎木材检查站优-31黄河流域庄浪河界牌村优-32黄河流域祖厉河井沟良好-33黄河流域散渡河小河口村良好-34黄河流域通关河花园头优-35黄河流域千河固关优-36黄河流域洪河下郑村优-37黄河流域蒲河后河桥优-38黄河流域黑河茜家沟优-39黄河流域葫芦河太白优-40黄河流域四郎河罗川良好-41黄河流域支党河张家堡优-42西北诸河北大河冰沟优-43西北诸河城郊农场优-44西北诸河火车站优-45西北诸河解放村水库优-46西北诸河党河党河水库优-47西北诸河疏勒河双塔水库优-48西北诸河
23、昌马堡优-49西北诸河石油河西河坝桥优-50西北诸河洪水坝河西干渠渠首优-51西北诸河黑河哨马营优-02环境环境1314序号流域所在水体断面名称水质状况水质评价主要污染物52西北诸河黑河莺落峡优-53西北诸河高崖水文站优-54西北诸河六坝桥优-55西北诸河东大河皇城水库优-56西北诸河金川河迎山坡优-57西北诸河黄羊河黄羊水库优-58西北诸河石羊河红崖山水库优-59西北诸河丰乐河丰乐河水文站-断流未测60西北诸河黑河湿地正义峡优-61长江流域嘉陵江白水江优-62长江流域洛河大河店优-63长江流域青泥河三渡水优-64长江流域庄门下优-65长江流域西汉水罗家堡优-66长江流域西淮坝优-67长江流域
24、燕子河托河优-68长江流域白水江文县(鹄衣坝)优-69长江流域白龙江郎木寺优-70长江流域两河口桥优-71长江流域两水桥优-72长江流域固水子村优-73长江流域姚渡优-74长江流域拱坝河槐树坝优-(二)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1.流域水质:三大流域水质均为优,与2023年相比,水质状况保持稳定。2024年流域水质评价结果流域河流(条)监测断面(个)水质状况黄河2441优西北诸河1219优长江814优2.入境水质: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入境监测断面21个,其中水质断面18个,类水质断面1个,类水质断面1个,劣类水质断面1个。2024年地表水省界入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统计序号流域所在水体断面交接省界水质状况水
25、质评价主要污染物1西北诸河黑河黄藏寺青-甘优-2黄河流域黄河门堂青-甘优-3黄河流域黄河大河家青-甘优-4黄河流域湟水民和东垣青-甘优-5黄河流域湟水边墙村青-甘优-6黄河流域白河唐克川-甘优-7黄河流域黑河黑河口川-甘优-8黄河流域洮河赛尔龙青-甘优-9黄河流域大通河峡塘青-甘优-10黄河流域葫芦河玉桥宁-甘优-11黄河流域渝河联财宁-甘优-12黄河流域泾河弹筝峡宁-甘优-13黄河流域洪河常沟宁-甘优-14黄河流域蒲河石家河桥宁-甘优-15黄河流域茹河沟圈宁-甘良好-16黄河流域马莲河柴家台宁-甘中度污染-17黄河流域马莲河黑城岔陕-甘劣重度污染六价铬18长江流域嘉陵江灶火庵陕-甘优-19长
26、江流域温江河温江河宝鸡市出境陕-甘优-20长江流域白龙江迭部川-甘优-21长江流域白水江县城马踏石点川-甘优-3.出境水质: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出境监测断面19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2024年地表水省界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统计序号流域断面名称所在水体交接省界水质类别水质评价主要污染物1西北诸河哨马营黑河甘-蒙优-2黄河流域五佛寺黄河甘-宁优-3黄河流域太碌渭河甘-陕良好-4黄河流域葡萄园渭河甘-陕良好-5黄河流域花园头通关河甘-陕优-6黄河流域固关千河甘-陕优-7黄河流域长庆桥泾河甘-陕优-02环境环境1516序号流域断面名称所在水体交接省界水质类别水质评价主要污染物8黄河流域告王河
27、村达溪河甘-陕优-9黄河流域茜家沟黑河甘-陕优-10黄河流域周家村马莲河甘-陕良好-11黄河流域太白葫芦河甘-陕优-12黄河流域罗川四郎河甘-陕良好-13黄河流域张家堡支党河甘-陕优-14长江流域白水江嘉陵江甘-陕优-15长江流域大河店洛河甘-陕优-16长江流域庄门下青泥河甘-陕优-17长江流域西淮坝西汉水甘-陕优-18长江流域托河燕子河甘-陕优-19长江流域姚渡白龙江甘-川优-二、饮用水源地水质(一)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2024年定西市内官水源地因监测井干枯未开展监测,开展监测的32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酒泉市新西备用水源地、定西市香泉水源地、庆阳市五台山水库水源地、庆阳市巴家咀水库水源
28、地等4个水源地受地质本底影响造成水质出现超标,剔除本底影响后所有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二)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2024年106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中,天水市秦安县叶家堡水源地、天水市甘谷县城区水源地、庆阳市庆城县马岭纸坊沟水源地、庆阳市环县庙儿沟水源地、庆阳市宁县城区水源地、庆阳市镇原县尤坪水源地等6个水源地受地质本底影响造成水质出现超标,剔除本底影响后所有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三)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2024年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195个,包括109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和86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在不考虑天然背景值影响下,水质总体达标。三、地下水环境质量2024年51个
29、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中,类水质占比为82.4%,类水质占比为17.6%,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和氯化物。一是一是认真做好水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印发实施甘肃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4年度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召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每月定期分析调度、预警研判、督导通报,针对低温枯水期和汛期地表水水质超标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查、测、溯、治”措施,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强化污染管控,全力推动污水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解决。强化与 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专 栏专 栏2021-2024年全省51个国控地下点位质监测结果90.0%0.0%80.0%70.0%
30、60.0%50.0%40.0%30.0%20.0%10.0%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02环境环境1718相邻省份流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固提升。全二是二是力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将落实黄河战略作为最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专责组办公室职能,提请分管省长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印发专责组工作年度要点和黄河污染治理攻坚战年度要点,建立台账按月定期调度,全力推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抓实落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梳理谋划生态环境系统11个方面35项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加大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督导力度,严格销号程序和验收标准,202
31、1年和2022年国家黄河警示片披露我省19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其中13个已验收销号。深入打好碧水保卫三是三是战。完成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批划定工作,完成全省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年度阶段任务,全面建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台账。开展地级城市和县级市黑臭水体水质交叉监测和问题通报,不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设置审批,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90.4%,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338个,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启动全省重点流域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行动,71个问题已排查整治完成47个。强化水污染防治项四是四是目资金管理。印发中
32、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与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审核把关的通知,明确市县项目把关要求和审核要点,并将资金分配与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等核心工作挂钩统筹推进。2024年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0.1594亿元,安排实施77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到2025年提前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373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92万元。在项目储备调整、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申请中央资金额度、项目监督结果清算等方面共奖励18201万元,奖励资金总额度位列全国第2。总资金数额全国排名第10,黄河流域排名第6,西北地区排名第3。一、土壤环境质量2024年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33、,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二、耕地质量依据国务院关于的批复,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0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78.00万亩。截至2023年底,全省总耕地面积为7814.21万亩。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6.22等。其中,一至三等、四至六等、七至十等耕地面积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16.67%、26.58%、56.75%。三、土地环境状况(一)水土流失2024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78517.16平方千米,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798.14平方千米。其中,水力侵蚀面积59417.14平
34、方千米,风力侵蚀面积119100.02平方千米。按照侵蚀强度分,轻度侵蚀面积98162.84平方千米、中度侵蚀面积21679.69平方千米、强烈侵蚀面积12239.03平方千米、极强烈侵蚀面积19649.01平方千米、剧烈侵蚀面积26786.59平方千米。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和剧烈侵蚀面积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4.98%、12.14%、6.86%、11.01%、15.01%。(二)荒漠化和沙化根据甘肃省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报告数据显示,甘肃省荒漠化土地面积19.24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5.18%;沙化土地面积12.07万平土地生态环境03地态环境地态环境1920 有效保
35、障净土保卫战专 栏专 栏一是一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在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等区域的10个县(区)执行涉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陇南市9个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二是二是和土壤污染防治。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强化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严格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累计对1055个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关闭搬迁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对已纳入“名录”的218个地块实施重点监管,合理规划
36、污染地块开发用途,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防在产企业新增污染。更新发布319家土三是三是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45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积极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和1个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项目实施,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方千米,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8.34%。2122一、生态质量2024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6.33(三类),低于全国生态质量指数59.95(二类),同比2023年(46.00)上升0.33,生态质量有所改善。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生态质量指数介于34.0870.03
37、之间。其中,甘南州生态质量为“一类”,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和陇南市生态质量为“二类”,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定西市和临夏州生态质量为“三类”,酒泉市生态质量为“四类”,无“五类”生态质量区域。2024年白银市生态质量指数同比上升2.31,变化幅度属于“一般变好”;2024年兰州市生态质量指数同比上升1.18,变化幅度属于“轻微变好”;其他12个市(州)生态质量保持稳定,属于“基本稳定”。2024年全省生态质量为一类的县域有6个,主要分布在甘南州,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8%;二类的县域有34个,主要分布在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和甘南州,县域面积占全省
38、国土面积的22.54%;三类的县域有34个,主要分布在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张掖市、定西市、武威市、庆阳市和临夏州,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88%;四类的县域有13个,主要分布在金昌市、武威市、张掖市和酒泉市,县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7.10%;无五类的县域。自然生态04然态然态二、生物多样性国家“十四五”抢救性保护的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我省分布15种,居全国第二。境内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5种(国家一级56种、国家二级169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3种。境内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野生植物110余种。境内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9种(国家一级7种、国
39、家二级122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9种。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作为野生动植物的主要栖息地和原生地,保护了90%以上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全省湿地面积118.56万公顷,其中:森林沼泽0.15万公顷,占0.13%;灌丛沼泽8.02万公顷,占6.76%;沼泽草地73.82万公顷,占62.26%;内陆滩涂30.01万公顷,占2024年全省地级城市态质量分布图04然态然态232425.31%;沼泽地6.56万公顷,占5.54%。全省湿地面积占全国的5%,居第七位。全省还分布有尕海、张掖黑河、盐池湾、黄河首曲、敦煌西湖5处国际重要湿地。三、森林及草原森林:
40、根据国家林草局发布的最新数据2021中国林草生态综合评价报告显示,我省森林面积为482.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1.33%,森林蓄积量为26406.88万立方米。草原:根据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截止2023年底,全省草地1403932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96%。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6540649.51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46.59%,主要分布在酒泉市、甘南州、张掖市;人工牧草地面积24947.37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0.18%,主要分布在酒泉市、张掖市、庆阳市;其他草地面积7473729.65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53.23%,主要分布在酒泉市、张掖市、白银市。四
41、、自然保护地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地234个,其中:国家公园2个(1个获批、1个待批)、自然保护区56个、风景名胜区24个、地质公园36个、森林公园91个、湿地公园13个、沙漠公园12个。2526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专 栏专 栏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结合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现场核查,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年度重点任务,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立并完善我省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协同
42、保护机制,推动我省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自评估工作;以2个月为周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及秦岭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生态空间疑似生态破坏图斑现场核查,持续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监管。有序组织开展我省2020-2025年生态状况变化评估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支撑。推动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纳入省人大2025年立法计划,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声 环 境2024年全省共设2902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包括147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218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573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一、功能区声环
43、境质量2024年全省共设各类功能区噪声手工监测点位147个,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全年共监测1176点次。其中,昼间监测588点次,达标574点次,达标率为97.6%;夜间监测588点次,达标491点次,达标率为83.5%。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4b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明显低于其他功能区,表明铁路干线两侧夜间噪声污染较重。与2023年相比,4b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增加16.6个百分点,其他各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变化较小。2024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达标情况05声环境声环境二、区域声环境质量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4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
44、声环境质量为“较好”,与2023年相比保持稳定。272805声环境声环境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7.959.0分贝之间。其中,武威市、嘉峪关市和临夏州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7.9分贝50.0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金昌市、张掖市、甘南州、庆阳市、平凉市、白银市、定西市、兰州市、天水市和酒泉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0.354.4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为“较好”;陇南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9.0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2024年城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
45、等效声级状况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8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好”,与2023年相比保持稳定。2024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昼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0.067.9分贝之间。各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与2023年相比,陇南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二级上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其他13个地级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无明显变化。单位:dB(A)2024年2023年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01
46、0203040506070 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 栏专 栏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甘肃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以省环委办名义印发甘肃省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全面安排部署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起草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11月29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指导14个市州全面完成噪声法中13项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条款噪声部门职能分工。完成32个县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评估,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划评估全覆盖,结合评估
47、情况,指导金昌、武威等7个市州完成新一轮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建立省级噪声典型投诉督办机制,对反复投诉的噪声问题进行督办,有效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噪声扰民问题,今年已向兰州、白银、武威等13个市州及兰州新区致函督办29件噪声投诉典型案件,均已办结;在兰州、天水、嘉峪关3个人市试点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努力营造宁静祥和的人居环境,为全省全面开展宁静小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联合2024年城市昼间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等效声级状况单位:dB(A)2024年2023年市州兰市威武市西定市水天市银白市凉平市阳庆州夏临市昌金市掖张市泉酒市南陇州南甘市关峪嘉545860626466687056722930省教育厅
48、发布“绿色护考”倡议书,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积极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辐射环境一、环境电离辐射质量2024年全省布设27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14个陆地辐射监测点,23个气溶胶、21个沉降物和21个气碘监测点位,59个地表水体和57个土壤监测点位。全省环境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响应值)为73.2161.4nGy/h(为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测定),陆地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响应值)为86.5153nGy/h,平均值为113.7nGy/h(为累积剂量测定),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全省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气溶胶、沉降物放射性核素活度浓
49、度和气碘放射性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省辖黄河、长江水体、主要水库和饮用水源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全省主要放射性污染源陆地辐射剂量率、水体、土壤等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总体处于历年涨落范围内。(一)大气放射性核素水平1.气溶胶238全省布设23个气溶胶监测点位。气溶胶中U活度浓度为3.8319.7032283226Bq/m,Ac活度浓度为1.0122.70Bq/m,Ra活度浓度为0.6313.7032143403Bq/m,Bi活度浓度为0.2213.0Bq/m,K活度浓度为12.4577Bq/m,13731341317Cs活度浓度为0.215.10Bq
50、/m,Cs未检出,I未检出,Be活度浓度为321032100.138.20mBq/m,Pb活度浓度为0.163.63mBq/m,Po活度浓度为0.09323432280.91mBq/m,Th活度浓度为3.8319.70Bq/m,Ra活度浓度为1.0122.7032323Bq/m,Th活度浓度为1.0122.70Bq/m。2024年甘肃省各辐射环境自动监06辐射环境辐射环境313206辐射环境辐射环境测站气溶胶监测结果与近几年相比,为同一水平。2.沉降物2 3 8全省布设21个沉降物监测点位。沉降物中U活度浓度为1.882228222626.2mBq/m d,Ac活度浓度为2.1111.9mBq
51、/m d,Ra活度浓度为22142402.010.3mBq/m d,Bi活度浓度为1.859.43mBq/m d,K活度浓度为2137213443.1181mBq/m d,Cs活度浓度为0.402.99mBq/m d,Cs活度浓度13172210未检出,I活度浓度未检出,Be活度浓度为30.301320mBq/m d,Pb活22342度浓度为37.1727mBq/m d,Th活度浓度为1.8826.2mBq/m d,22822322Ra活度浓度为2.1111.9mBq/m d,Th活度浓度为2.1111.9mBq/m d。2024年甘肃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沉降物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近几
52、年监测结果相比,为同一水平。3.气碘全省布设21个气碘监测点位,气碘均未检出。2024年甘肃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气碘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近几年监测结果相比,为同一水平。(二)水体放射性核素水平全省地表水体监测点位59个。黄河、长江水体、主要水库和饮用水源226中U为0.3114.3g/L,Th为0.04010.45g/L,Ra为1.2213.2mBq/L,总90137为0.02270.528Bq/L,总为0.03180.6Bq/L,Sr为0.285.01mBq/L,Cs未检出。放射性核素含量与近几年监测结果相比,为同一水平。(三)土壤放射性核素水平238232全省土壤监测点位57个。土
53、壤样品中U为17.777.3Bq/kg,Th为2264013719.958.0Bq/kg,Ra为17.847.2Bq/kg,K为396734Bq/kg,Cs为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专 栏专 栏一是一是组织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阶段性评估,系统梳理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衔接开展“十五五”重点工作谋划。组织召开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及时总结工作成效、部署重点工作。严把行二是二是政许可审批关口,完成省级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调整,组织开展75个市级审批辐射类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复核。主动做好陇电入浙等省列重大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服务保障,组织开展陇电外送及其配套工程现场调研帮扶。组织完
54、成全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三是三是查、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专项行动,配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核设施及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11家16次。组织完成春节、两会期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大排查,统筹开展9家工业射线探伤、23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专项检查及30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三监联动”现场核查。统筹完成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单位四是四是0.5517.5Bq/kg。土壤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在甘肃省土壤放射性核素环境本底值中,属正常环境水平。二、环境电磁辐射质量全省电磁辐射监测点18个,其中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个,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位3个。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55、监测点综合场强监测范围值为0.24.01V/m,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有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频率范围为30MHz-3GHz);电磁辐射污染源周围综合场强监测均值范围为0.115.71V/m,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有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频率范围为30MHz-3GHz)。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3334监督性监测、饮用水源地专项监测及放射性物品入甘辐射监测,稳步推进金塔前沿站试运行进程。成功举办全省辐射监测专项大比武,组织完成3个老旧大气自动站升级改造和1个水质自动站搬迁。有序推进省级五是五是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配合推动西北区
56、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前期工作。成功举办“平安甘肃2024”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结合生态环境部国家六是六是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核查反馈开展软硬件更新完善,组织完成废物库安全提升项目和清库工作。组七是七是织完成三期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培训班,面向省直部门、市县监管部门及重点监管单位培训450余人。强化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组织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累计102场3391人次。多渠道、多层八是八是级、多形式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等加强核与
57、辐射公众宣传与沟通,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强化宣传实效。一、气候变化气温:2024年甘肃省平均气温9.7,较常年偏高1.2,为1961年以来最高。全年各月平均气温与常年同期相比,2月和12月较常年同期分别偏低0.9和0.8;5月和9月分别偏高2.5和2.4,均为1961年以来最高;8月偏高1.9,为1961年以来次高;其余月份偏高0.71.8。全省平均最高气温2月和12月分别偏低1.7和1.0,其余月份偏高0.32.8,其中5月和8月为1961年以来最高。全省平均最低气温2月和12月分别偏低0.4和0.6,其余各月偏高0.63.2,其中5月、6月、9月为1961年以来最高。全年各地平均气温与常年
58、相比,全省气温普遍偏高,其中酒泉市局部、金昌市大部、白银市中部、定西市局部、甘南州中部、陇南市中东部、平凉市中北部及庆阳市西南部和东部偏高0.51.0,省内其余地方偏高1.02.0。降水:2024年甘肃省平均降水量434.7毫米,较常年偏多6.0%。全年各月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1月和6月分别偏少63.4%和22.3%;3-4月、9月和11月较常年偏多24.3%58.2%;2月偏多近1倍,为1961年以来次多;其余月份均接近常年。全年各地降水量与常年相比,河西东部、陇中北部偏北地区及陇东南局部偏多26成,酒泉市大部和张掖市西部偏少25成,省内其余地方接近常年。降水最多中心在康县,为907.6毫
59、米。二、自然灾害(一)气象灾害暴雨次数多、极端性强,出现历史最强区域性暴雨过程。全省共25县(市、区)出现暴雨,较常年偏多。7月23-24日出现1961年以来我省最强区域性暴雨过程。年内18县(市、区)出现极端日降水事件,其中崇信突破全省国家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07候变化与然灾害候变化与然灾害353607候变化与然灾害候变化与然灾害气象站有观测以来的日降水量历史极值。高温天气多、跨度大,5月区域性高温过程为历史同期最强。全省共37县(市、区)出现高温天气,较常年偏多。年内区域性高温过程首次出现在5月21-22日,为5月历史最强区域性高温事件。雨日分布较均匀,未出现严重气象干旱事件。全省平均干旱日
60、数89天,较常年偏少。年内雨日分布较均匀,全省9成县(市、区)最长连续无降水日较常年偏少,未出现严重的大范围、长时间气象干旱事件。冰雹日数偏少,范围偏小。全省共19县(市、区)出现冰雹天气,较常年偏少,平均冰雹日数0.3天,为1961年以来最少,主要出现在陇中地区、甘南州及陇东地区,造成局部地区较重经济损失和农作物及林果业受灾。大风、浮尘天气偏多,沙尘暴、扬沙天气偏少。全省共67县(市、区)出现大风天气,较常年偏多。全省共8县(市、区)出现沙尘暴,39县(市、区)出现扬沙,均较常年偏少;64县(市、区)出现浮尘,较常年偏多。寒潮天气略偏多、低温天气略偏少。全省共74县(市、区)出现寒潮天气,寒
61、潮日数4.5天,均较常年略偏多。1月19-22日大范围寒潮天气为年内最强寒潮过程。全省共32县(市、区)出现-20以下的低温天气,较常年略偏少。(二)地质灾害 2024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65起,比前5年均值减少58.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7.02%。其中,滑坡117起、崩塌21起、泥石流24起、地面塌陷3起。(三)森林灾害2024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35.48万公顷,同比下降3.51%。其中,强化碳排放指标管理,会同发改、统计、电力等部门单位探索建立“能碳协同”分析机制,2023年全省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例行开展2023年度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
62、、造纸7大行业123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圆满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发电行业22家企业配额分配和履约清缴。CCER项目开发成效显著,敦煌光热等6个项目年均减排64.45万吨,其中2个项目入选全国首批减排量签发名单。推动实施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导白银、酒泉2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2个产业园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指导白银市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会同省政府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创建全国范
63、围内首个覆盖全省的“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2024年运行一年来,共评价认定49个项目并推介至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项目总投资额251.95亿元,贷款需求167.62亿 应对气候变化与清洁生产专 栏专 栏病害发生6.01万公顷,较去年下降4.60%;虫害发生16.83万公顷,较去年上升3.51%;鼠兔害发生12.64万公顷,较去年下降11.05%。(四)草原灾害2024年全省草原有害生物危害面积299.81万公顷。其中:虫害危害面积46.6万公顷,鼠害危害面积214.67万公顷,毒害草危害面积38.54万公顷。3738元,目前已有17个项目获得授信125亿元、到位贷款58.16亿元。发布2
64、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制定印发甘肃省小微型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差异化管理规定,2024年全省共完成26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一是一是始终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形势分析,强化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贯通式考核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厅党建工作被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连续三年考核为“好”等次并授予“2023年度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始终强化思想二是二是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
65、政治任务,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书香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上率下提高理论学习质效。坚持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始终严格监督执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分5期举办党纪学三是三是习教育读书班,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07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常态化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启动对5个直属单位的内部巡察,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联合印发信访部门工作贯通协调办法。
66、加强党风行风建设专 栏专 栏其 他全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成投运,覆盖1.9万余家涉废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专 栏专 栏08其他其他394008其他其他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事件应急处置专 栏专 栏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强化源头环境风险防控,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印发甘肃省2024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方案,靠实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生态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问题951个;加强环境风险研判预警,选取汛期环境风险较高的6个市州开展环境安全调研帮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值班值守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省接入监控点位
67、2500多路,实现了全省固体废物数据信息“一网统揽”、危废环境“一网同管”、许可事项“一网通办”。行政许可事项效率大幅度提升,完成全省固体废物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发放,实现“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办理”目标,2024年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49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313批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事项58件。深入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不断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体系。对全省15个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和121家危险废物监管单位进行了现场规范化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印发甘肃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定
68、期调度兰州、金昌、天水市和兰州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国率先开展“无废集团”创建,有力推动了固废源头减量、固废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制定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印发甘肃省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组织全省开展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环境违法行为。政府总值班室表扬;健全环境应急保障体系,更新15个省级物资库储备物资,建成7个流域物资库,指导白银、庆阳、临夏州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全面完成88条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编制,开展18条跨
69、市界河流方案整合和3417个重点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二维码”现场标识,该工作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应急办高度肯定和推广;全年调度指导处置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12起,其中及时妥善科学处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起,有效避免了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 栏专 栏持续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印发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工作机制,完善长效保护监管措施,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定期协调开展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变化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接受省人大、省政协祁连山、秦岭生态环境保
70、护工作监督。组织完成2023年度祁连山地区5市及11县(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督促地区党委政府落实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完成甘肃祁连山典型生态保护修复区域生态状况综合评估,为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提供参考。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给予“甘肃省持续巩固祁连山生态保护成果,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的充分肯定。414208其他其他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专 栏专 栏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积极开展黄河干支流、长江支流、省内其它河流在市州及县区之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流域高质量
71、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有8个市州、24个县区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累计下达省级奖补资金3.6亿元,对我省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先后与宁夏、四川、青海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与宁夏、四川开展了流域补偿清算。特别是与青海省黄河流域补偿协议签订后,标志着我省在黄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完成了全覆盖,是沿黄九省区唯一一个与三省区签订补偿协议的省份,也是我省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生动实践。该项工作在生态环境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
72、栏专 栏2024年2月28日,中央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强化整改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一是一是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级整改责任。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和14个省直部门分别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节点化推进各项问题整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督察反二是二是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9项具体问题,制定213项整改措施,出台工作调度、核查督办、验收销号等配套制度,建立典型案例省级干部包
73、抓、属地负责、闭环管理和整改指导帮扶等机制,确保3年内全部完成问题整改。凝聚三是三是整改工作合力。将整改工作纳入“三抓三促”行动一体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省政协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修复监督性调研,省委巡视办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列为巡视巡察重点,省委组织部将整改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重点,省委督查室先后开展三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飞行检查”,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专项督导,省生态环境厅向12个市州“一对一”下发督办函,形成了全域统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整改工作格局,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盯办重点问题、狠抓整改质效。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59项整改任
74、务已完成23项并通过省级现场验收,170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633件,其余整改任务正在逐项推动解决。2025年2月9日,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了集中整改情况。一是一是监督执法效能显著增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7个典型做法和2个典型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刊发。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607个排污口整治完成5580个。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联合省自然资源等七部门修订印二是二是发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强化部
75、门协作。联合公检法司五部门举办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助力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深化“两法”衔接。开展甘青两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宁夏、内蒙古签订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健全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全流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专 栏专 栏434408其他其他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在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新闻发布和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持续用力。2024年,在各类媒体上累计刊发稿件7960篇,其中,中央驻甘媒体刊发402篇,省内主流媒体及网络媒体刊发7558篇。“甘肃生态环境”8个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编发各类信息7332条,点击阅读量达877万人次。6月5日环境日平凉主会场现场直播网上观看数达
76、386.3万人次。创新宣传方式,制作微视频、微动漫和微海报等新媒体产品308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57场次。拍摄我们脚下的土地入选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光影中的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视频名单;祁连山下的守护者美丽甘肃绿色同行获生态环境部2023年度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全省联动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美丽甘肃镜头里的故事”生态环境保护短视频和“美丽甘肃光影绿境”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各类作品3106件,评选出获奖作品88件;举办“祁连回响”第二届甘肃生态文学创作计划,组织我省骨干作家深入河西走廊,深度挖掘祁加强生态环保宣
77、传教育专 栏专 栏程、全覆盖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信息化管理机制,提升执法规范性。推进执法稽查“现场+非现场”双轮驱动、双向赋能,深入纠治执法机构存在的问题。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突破。构建“岗位培训+业务培训三是三是+现场实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对执法师资库和执法骨干人才库进行动态调整,选派2人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国家级师资库选拔全部入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成绩实现连续3年进步,2024年排名全国第15位,获省级突出进步集体,1个执法机构和7名执法人员分别获评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连山生态故事和文化内涵,讲好新时代祁连山的故事,打造生态文化。联合省委网信办、甘肃日报举办“2024年全国重点网
78、络媒体甘肃生态环保行”主题采访活动共发布原创稿件约160篇,原创视频70个;全国重点网络媒体及地方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省内主流媒体累计发布相关稿件450余篇。“学习强国”甘肃学习平台发布相关稿件24篇;新甘肃视频号发布微视频14个;每日甘肃网视频号发布视频25个、浏览量4.5万人次;阅读量共计达到8117.5万,讨论量达12000余次。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2024年,全省62家设施单位线下开放387次,参与13897人次;线上开放25次,参与39749人次,不断增强公众对环境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甘肃省生态环境教育展馆宣传平台作用,定期向社会公众科普生态环保知识,接待各类
79、社会组织59家,参观人员1200余人次。45462024年甘肃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内容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以省生态环境厅监测数据为主,同时吸收相关部门环境状况内容。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地质灾害情况由省自然资源厅提供;水土流失情况由省水利厅提供;耕地质量情况由省农业农村厅提供;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情况、生物多样性、森林及草原情况、自然保护地、森林生物灾害和草原生物灾害情况由省林草局提供;气象灾害(含高温、干旱、暴雨、冰雹、低温、沙尘)情况、气候变化(含气温、降水)情况由省气象局提供。编写说明09编写说明编写说明主编单位肃省态环境厅成员单位肃省然资源厅肃省利厅肃省农业农村厅肃省林草局肃省象局2024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